德恒探索

德恒家族财富管理法律BIWEEKLY(2024-06)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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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规速递


1.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

202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解释》共22条,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


●明确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解释》对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14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情节作了规定,特别是对原有三个涉税司法解释规定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适当调整。同时,针对假发票泛滥、虚开发票猖獗的情况,对伪造、非法出售、购买、虚开发票等各类涉发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予以明确。


●明确对有关罪名的理解。《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了限缩,突出本罪打击的对象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核心功能而进行虚开的行为,将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目的而虚开的行为,排除在本罪打击范围之外,防止轻罪重判。


●明确新型犯罪手段的法律适用。《解释》针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逃税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文娱领域发生的几起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进行逃税、影响极坏的案件,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针对近年来骗取出口退税多发的形势,明确列举了“假报出口”的8种表现形式。


●明确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从宽处罚政策。《解释》对刑法关于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作了明确,将纳税人补缴税款的期限规定至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前;明确补缴税款的期限,包括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延缓、分期缴纳的期限。《解释》规定,已经进入到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被告人能够积极补税挽损,被告单位有效合规整改的,也可以从宽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没有依法下达追缴通知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单位危害税收犯罪的处罚原则等其他问题。《解释》规定,单位实施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规定的标准执行,也就是按照自然人犯罪的标准执行。完善了危害税收犯罪行刑衔接机制,规定对实施危害税收犯罪被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依法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部署要求,金融监管总局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要立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普惠信贷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通知》明确了2024年普惠信贷总体目标,即保量、稳价、优结构。保量,即保持普惠信贷支持力度,分领域提出小微企业、涉农主体、脱贫地区贷款增长目标。稳价,即稳定信贷服务价格,指导银行加强贷款定价管理,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利率水平,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优结构,即优化信贷结构。增强对小微企业法人服务能力,加大首贷、续贷投放,积极开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模式;突出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和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外贸、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保障,加大对粮食重点领域、脱贫人口等群体信贷投入。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进严格公正执法,维护行业秩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于2024年3月29日正式发布,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全文共计四章三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定义,实施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处罚法定、过罚相当、程序合法等基本原则。二是细化裁量阶次与适用情形。明确减轻、从轻、适中、从重处罚的基本内涵。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要求,进一步细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明确人员责任认定应当考量的因素,处罚多名责任人员时,应当区分责任主次。三是规范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适用标准。明确银行业保险业从轻、适中、从重罚款幅度标准,以及违法所得认定、计算方式等。四是明确适用《办法》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调整适用。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


二、行业动态


1.国家发展改革委: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3月21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介绍近期投资、财政、金融有关数据及政策情况。


在民间投资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着力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努力保持民间投资稳定增长态势。


●完善制度环境,让民营企业“安心投”。目前正在研究起草《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更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民间投资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拓宽投资空间,让民营企业“有的投”。主要是推动地方和相关行业落实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机制,管好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中的民间投资引导专项,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强化要素保障,让民营企业“投得好”。建好用好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通过投贷联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等机制,加强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和用地等要素保障,促进更多的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实施。同时,还要加强对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的评估调度,充分调动地方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积极性,推动各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2.《2023胡润财富报告》发布

2024年3月19日,全球高净值人群研究机构胡润研究院发布《2023胡润财富报告》。报告显示,中国拥有600万资产“富裕家庭”减少0.8%,即4.1万户,至514万户;拥有千万资产“高净值家庭”减少1.3%,即2.7万户,至208万户;拥有亿元资产“超高净值家庭”减少3.8%,即5,200户,至13.3万户。


2020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持续面临挑战,但在波动中展现出韧性。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21万亿元,全年GDP增速为3%,低于前两年平均增速(5%)。截至2022年底,上证指数与恒生指数全年下跌15%,深证指数下跌26%。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下降9.2%。2022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平均下降3.8%。 


胡润百富董事长兼首席调研官胡润表示,2022年疫情冲击叠加国际地缘政治格局演变,全球经济发展不确定性上升,全球范围内主要国家的私人财富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中国15年来第二次出现高净值家庭数量下降,总财富也比上一年下降3.6%。全球资产净值达到或超过3000万美元的超高净值人士持有的财富总量缩水10%,欧美平均缩水十几个百分点。 


3.《中华遗嘱库白皮书》发布

2024年3月21日,中华遗嘱库发布2023年度《中华遗嘱库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华遗嘱库遗嘱咨询数量达478850人次,遗嘱登记保管数量达311868份,百姓对订立遗嘱的需求越来越旺盛。


白皮书数据显示,近三年来,立遗嘱人的户均资产量呈明显增长态势。已由2021年的626.5万元,上涨到2023年的744.1万元,涨幅比例高达18.8%。与此同时,遗嘱中的财产类型呈现多样化的趋势。60岁以上中老年群体的主要财产类型包括:不动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证券基金、理财合同,、以及名贵收藏品等。中青年群体中主要财产类型为:不动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理财合同、证券基金、保险单、车辆等。


4.希腊“黄金签证”政策调整

据希腊媒体报道,当地时间3月21日,希腊国民经济和财政部长哈齐达基斯宣布了关于该国“黄金签证”的调整细则。新政策自2024年3月31日启用,“过渡期”满足以下条件: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支付房款或预付10%的房款,或签署预购合同,或私人购买协议,并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购买。截止2024年9月30日。


根据新规定,投资额度和投资者所需要购买房产的面积都将发生改变,主要包括:阿提卡大区、塞萨洛尼基、米科诺斯岛、圣托里尼岛和人口超过3100的岛屿将全部涨价至80万欧元,且仅能购买1套120平以上房产;其余区域全部涨价至40万欧元,且仅能购买1套120平以上房产;25万欧元仅限于投资改造住宅及保护建筑修复;黄金居留签证的房产不得用于短租民宿运营。


5.加勒比四国提高投资入籍门槛

近日,加勒比地区安提瓜和巴布达、多米尼克、格林纳达、圣基茨和尼维斯四国领导人签署《谅解备忘录》,旨在提升四个国家投资入籍项目的透明度和完整性,加强监管制度。四国同意于今年6月30日前将各自投资入籍计划的最低投资额调高至20万美元,并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共享投资移民申请者信息、相互透明披露投资入籍资金流动情况、设立地区协调机构等。


三、德恒财富研究


1.《2023年越南投资政策分析系列之卷一2023年东南亚方面经济环境相关背景》(曹均华)

2.《夫妻一方婚内信用卡债务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勾建美)

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财富管理系列房产篇之一:恋爱同居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的法律实务》(侯炜 袁淑芬)

4.《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款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勾建美)


四、财富案例


1.青海首单抗震救灾慈善信托备案成立

近日,青海省首个支持抗震救灾慈善信托——“五矿信托—三江源—中国五矿抗震救灾慈善信托”备案成立。该慈善信托全部资金及其收益将用于抗震救灾及扶弱济困等公益项目。据青海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慈善信托由五矿盐湖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慈善信托规模2000万元,首期资金1200万元。


2.方某诉颜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离婚后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应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案例库编号:2023-01-2-015-001)

原告方某诉称,2003年8月12日方某与颜某在美国登记结婚。2009年2月,以颜某名义购买了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涉诉房屋,此后该房屋登记在颜某一人名下。2016年5月26日,方某与颜某离婚,但未对本案诉争房屋进行分割。鉴于诉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涉诉房屋产权的二分之一归方某所有。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4日作出(2020)苏0104民初10629号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认为移送不当,遂层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1日作出(2022)最高法民辖74号民事裁定:本案由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系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方某、颜某已经离婚,双方均居住在国外,方某起诉请求判令嘉兴市涉诉房屋产权的二分之一归方某所有,尽管在诉讼过程中,因案涉房屋已经出售,方某将诉请变更为判令支付所涉房屋市场价值的二分之一,但是本案的审理,涉及到嘉兴市涉诉房屋的原所有权取得、交易变更等情况,由案涉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查明事实,故本案应由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五、德恒财富动态


2024年3月29日,2024年第一期四川家事法沙龙“婚姻家事专业化的坚持与呈现”暨德恒全国财富管理业务中心副秘书长、德恒成都办公室合伙人唐应欣律师所著《婚姻家事律师业务技巧》新书发布会在德恒成都办公室大会议室顺利举办。九家四川家事法沙龙的联合发起律所代表、二十余家秉承“婚姻家事”专业共建的成都本地律所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妇女和未成年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六十余位委员代表现场参会,德恒全国财富管理业务中心北京、雄安、杭州、无锡、苏州、温州、郑州、南昌、重庆、济南、南宁等办公室线上参会,近千人次通过直播关注本次活动。


主办单位:德恒财富管理业务中心秘书处

本期承办:德恒(青岛)家族财富管理法律中心


德恒财富管理业务中心简介:

德恒财富管理业务中心隶属于德恒金融专业委员会,依托于德恒道富家族办公室研究院,汇集德恒全球资源,致力于推动德恒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旨在为富裕家族及高净值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财富管理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成员在家族办公室筹建及运营、家族慈善、资产配置、家族/家族企业治理等财富管理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长期服务于一批顶级家族和家族办公室客户。

E:fortune@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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