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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始终游走于婚姻家庭的身份伦理与市场交易的契约自由之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作为规范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条款,构建了“共同意思表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共同利益用途”的三重认定标准,但其在司法适用中仍面临诸多解释难题,需从规范本质与实践逻辑层面进行深度解构。
本文将从法院的管辖权、判决的终局性、送达的恰当性、执行的时效期限等四个方面概述在加拿大申请认可与执行中国民商事判决可能需要关注的实务问题。
本系列实战20问,聚焦控制权争夺中的高频争议与实操难点,从会议通知、股东表决、高管任免,到印鉴管理、行政登记、跨主体权责划分等核心场景,拆解每类争议的法律本质、攻防操作要点与反制策略。无论是进攻方抢占控制权高地,还是防守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都能从中找到可落地的实战指引,避开程序陷阱,筑牢权利防线。
本文以某信通公司与某资产管理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二审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民终535号判决书)为例,聚焦一个核心争议:上市公司担保仅凭董事会决议、未经股东大会决议且未公开披露时,担保合同无效后,上市公司是否完全免除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3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中,体现了“回归民法体系”的核心思路,拟对该制度进行系统性重构。本文将以此为基础,对实际施工人制度的存废问题进行分析与论证。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对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进行了系统性完善。新增的第二款规定:“除前款规定外,涉外民事纠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存在其他适当联系的,可以由人民法院管辖。”此规定开创性地引入了“适当联系”作为管辖依据,赋予了人民法院在认定涉外管辖权时具有一定的司法裁量权。本文将结合修法背景、比较法视角以及司法实践,进一步研究分析该原则的适用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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