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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尼加拉瓜“一带一路”特别经济区(以下简称“特区”)现行立法文本为规范分析基础,系统梳理中尼双边经贸法治合作的演进脉络,规范解读特区税收激励、行政审批、产业准入等核心制度安排,同步梳理特区经营主体法定合规义务与分级惩戒规则;依托尼加拉瓜国内外资立法与《中尼自由贸易协定》形成双层投资保护框架,逐层拆解投资者 — 国家争端多元救济路径。结合近年中资企业赴尼能源、基建、数字产业投资落地实践,提炼适配制造、农产品加工、跨境物流类中资主体的全链条合规
本文依据泰国现行法律法规,系统梳理中国新能源产品进入泰国市场的主要模式及核心法律问题,以期为拟布局泰国市场的中国新能源企业提供参考。
本文简要梳理新加坡家办架构中的核心税务工具,为拟在新加坡设立家办的人士提供参考。
2026年6月8日,欧盟理事会最终批准对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进行修订,对《欧盟2019/452号条例》作出全面调整。新规不仅要求全部27个成员国建立强制性外资审查机制,而且将审查范围进一步扩展至“间接控制”情形。对中国投资者而言,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传统上通过欧盟境内子公司或控股平台实施收购的交易安排,今后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穿透式审查。换言之,即便收购方形式上设立于欧盟境内,只要其最终受中国或其他非欧盟主体控制,仍可能被纳入外国投资审查范围。我们团
本文基于本团队代理客户收购法国酒庄的实务经验,梳理了该类交易中应重点关注的核心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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