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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作为东盟核心经济体,制造业、电商、跨境贸易活跃,商标需求与抢注风险同步走高。2019 年《商标法》实施后,马来西亚商标制度全面与国际接轨,审查更规范、程序更清晰、保护更有力。本文依据《东盟十国与中国品牌商标保护指引》内容,全面呈现马来西亚商标从申请到维护的全流程实务,助力中国企业在马品牌布局、权利长期稳定。
股东以不动产(厂房、办公楼、土地使用权等)作为出资,在我国的制造业和初创企业中十分普遍。然而现实中,出资的不动产往往已经实际交付公司使用多年,但因种种客观因素,建造于租赁土地之上、比如历史遗留手续不全、建设时未取得规划许可——权属登记始终无法完成,甚至在制度上无法完成。一旦公司陷入债务困境,这个问题便会浮出水面:债权人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主张出资不到位、要求股东以真金白银补足。而股东则主张,财产已经真实投入,出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这里存在
本文聚焦中国投资者参与印尼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标、投资与项目落地过程中的五个关键法律与交易问题,重点讨论项目筛选、风险识别、技术责任、可融资性与合同结构一致性等实务议题,以期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分析框架。
本文围绕印尼医疗器械与数字医疗项目中最常见的四类落地模式,梳理其各自的合规优劣势、长期可持续性风险及关键合同条款设计,并进一步提出适用于不同结构的共通治理底座,以供中资企业在印尼项目推进中参考。
本文以德恒律师事务所统筹乌兹别克斯坦律师近期在乌兹别克斯坦代理某中国企业案件的成功案例为切入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核心机制,对比分析该条约与《海牙送达公约》的主要区别,并分享如何将国际条约与中国律师的实务经验相结合,通过“以打促和”的策略帮助企业赢得跨境诉讼主动权,最终实现调解结案。
中国内地法院作出的判决能否在澳大利亚得到执行,一直是跨境法律实务中的重要课题,尤其涉及民商事金钱给付判决时更是如此。截至2026年初,虽然澳大利亚与中国内地之间尚未签订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也不存在相互承认和执行判决的互惠安排,但澳大利亚法院已日益展现出承认和执行中国内地法院判决的意愿,主要依据的是普通法原则。这与中国香港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香港属于澳大利亚《1991年联邦外国判决法》(以下简称"《外国判决法》")及《1992年联邦外国判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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