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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青年 | 周永强:在证券合规及证券争议解决的前沿,以专业守护资本市场公平

2026-05-13


从业八年,他参与办理了多起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证券合规及证券争议解决案件:全国首例“互动易”信息披露违法行政处罚案、新证券法实施后第二例“申报即担责”信息披露违法案、为数不多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普通代表人诉讼案、内幕交易“不予处罚”的罕见案例……他是周永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恒证券合规与监管法律服务中心副秘书长、证券合规及证券争议解决领域的青年律师代表。



从金杜到德恒:专注证券合规及证券争议解决的执业之路


周永强律师的职业生涯始终围绕证券合规与证券争议解决展开。2017年至2021年,他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积累实务经验,参与办理了多起具有全国市场影响力的案件;2021年加入德恒后,他进一步聚焦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老鼠仓”、证券虚假陈述等领域的行政处罚听证及民事赔偿诉讼。2025年,他晋升为德恒合伙人,并成为德恒新设组织“德恒证券合规与监管法律服务中心”副秘书长。


在短短数年间,他代理的案件多次入选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省级法院“涉资本市场十大典型案例”、国际知名法律杂志《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2025年度杰出交易”榜单,并助力德恒首次上榜钱伯斯大中华区2026年证券诉讼领域。他的成长轨迹,是德恒青年律师快速成才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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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政违法风险防范与治理”专题研讨会暨证券合规与监管法律服务中心外部顾问聘请仪式上,周永强律师分享实务经验


内幕交易案:在“严监管”下争取不予处罚


2023年,某自然人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认定其构成“避损型”内幕交易,拟罚没2000余万元。周永强律师作为听证代理人,详细梳理上市公司全部信息披露文件,还原客户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联络场景,并借助三级法院的裁判文书证明双方完全不可能讨论内幕信息。2024年6月,在证券监管“严监管、零容忍”的背景下,证监会最终认定客户不构成内幕交易,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2024年5月,另一名自然人接到某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认定其构成“获利型”内幕交易,拟罚没5500余万元。面对案卷中多处对客户不利的询问笔录,周永强律师努力还原客户与上市公司全部人员的沟通记录,证明客户并未参与合作项目,亦不知悉内幕信息。从接受委托至收到不予处罚通知,仅用24天。在监管高压态势下,这两起案件的代理结果实属不易。


苏大维格案:全国首例“互动易”信披处罚与数亿元索赔减损


2023年,上市公司苏大维格因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上发布关于“光刻机”的不准确信息,被证监局行政处罚,并引发众多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这是全国首例对“互动易”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案件,2024年被证监会列为“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


周永强律师既代表客户参加行政处罚听证,亦代表客户应对民事索赔。在民事案件中,他通过媒体报道、交易所关注函等证据,成功说服一、二审法院将“揭露日”从原告主张的立案调查日(10月8日)提前至虚假陈述发生次日(9月15日),极大缩短了索赔区间,索赔区间仅为2个小时交易时段,为客户减免了数亿元的潜在赔偿风险。该案入选江苏省2024年度“涉资本市场十大典型案例”,并获评《商法》2025年度国内争议解决领域杰出交易。


特别代表人诉讼:全国仅五例,他代理了其中一例


特别代表人诉讼是证券民事赔偿中最为复杂的诉讼机制,采取“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原则。截至目前,全国仅有5例特别代表人诉讼。


周永强律师代理了其中一例:该案是某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与中小投资者的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案,法院首次采用“先行判决”方式,判令上市公司赔偿约7.75亿元,其他被告责任仍在审理中。该案入选证监会“2025年度评选十大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


普通代表人诉讼:他也代理了其中一例


此外,另一例东旭光电某高管的行政处罚听证及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该案同样采用证券法项下代表人诉讼的另一种形式,即普通代表人诉讼模式,采取“明示加入、默示退出”原则,本案中,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支持诉讼方参加。


在东旭光电案中,周永强律师既代表高管参加行政处罚听证,也应对投资者诉讼。该案广受媒体关注,东旭集团及相关当事人被合计罚没超17亿元,主要责任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本案也是证监会通报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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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强律师代理东旭光电某高管证券虚假陈述普通代表人诉讼案


证券虚假陈述的多点突破:揭露日、重大性、连带责任


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代理中,周永强律师善于从多个维度构建抗辩策略。


在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中,他向法院主张多个虚假陈述行为中的部分行为不具有“重大性”,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在法院向原告送达其答辩状后,全部原告均申请撤诉。


在某证券服务中介机构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中,他全面论证了“三日一价”、交易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并主张某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已尽审慎核查义务,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最终,一审法院仅认定不到20%的投资者损失与虚假陈述有关,在此基础上仅判令某证券服务中介机构承担20%的比例连带责任——较之原告起诉金额,某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仅承担4%的民事责任。


私募基金适当性义务纠纷:驳回99.75%的诉讼请求


除了证券合规案件,周永强律师也处理私募基金领域的复杂纠纷。在一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适当性义务纠纷案中,原告要求管理人承担几乎全部投资损失。案涉多个合伙型基金,底层资产类型各异,背景极其复杂。周永强律师从多个角度展开抗辩:主张基金合伙协议签署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不能溯及既往适用相关规定;结合投资者经验、风险测评证明其为合格投资者;证明管理人已勤勉尽责履行投后管理义务。一审法院组织了8次庭审,最终判决驳回原告99.75%的诉讼请求。


此外,周永强还多次作为德恒专家型律师,牵头代理信息披露违法案、内幕交易案、操纵证券市场案、证券虚假陈述案等数十起案件。


专业输出:以实务经验总结关注资本市场热点动态


除了扎根于证券争议解决实务办案之外,周永强律师善于总结实务经验,笔耕不辍。自2023年以来,周永强律师在“德恒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发表证券合规及争议解决领域文章合计12篇,内容涵盖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研究,仅2025年1年,周永强律师累计发表专业文章6篇,总阅读量达2万,周永强律师定期发布的“证券行政处罚全景观察”亦成为证券市场宝贵的研究资料;此外,周永强律师自身创办的微信公众号“资本规则研究”亦聚焦“证券合规”“案例速递”“一周证券监管动态”三大板块,全方位总结关注资本市场热点动态。


学术交流:积极投身于证券领域各类学术、实务探讨


周永强律师亦积极参与证券领域学术交流,周永强律师积极在律师事务所组织的证券领域论坛分享实务经验,并在高校组织的各类证券学术研讨会积极发言,并活跃在各类证券领域行业机构组织的实务交流活动中,总结、回应当下的证券实务经验及关切,并展望未来的证券争议解决实务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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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研讨会在北京举办


来自客户与同事的评价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红评价道:“周永强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代理中展现出极高的专业素养与责任心。面对复杂的法律争议点与庞大的索赔压力,周律师团队深入梳理案件细节,从诉讼主体资格、虚假陈述定性到因果关系认定等关键环节层层拆解,构建了严谨的抗辩逻辑。周律师始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响应及时、分析透彻,是值得完全信赖的专业伙伴。”


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执行主任孙钢宏律师表示:“周永强律师作为事务所核心青年骨干与合伙人,从业八年以来在证券诉讼领域迅速成长为行业标杆性人才。他专注于复杂证券纠纷案件,凭借敏锐的法律洞察力与创新的诉讼策略,成功代理多起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典型案例,为事务所证券诉讼业务树立了良好口碑。工作中,周律师严谨细致、抗压能力极强,同时乐于分享经验,积极带动团队共同成长,是事务所青年律师的优秀典范。”


执业哲学:以专业守护资本市场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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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执业理念,周永强律师这样总结:


“法律是维护资本市场公平正义的基石,而证券诉讼律师的使命,便是通过专业力量守护市场秩序与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及证券虚假陈述等复杂纠纷中,每一次严谨的证据梳理、每一次精准的法律论证,都可能影响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边界,甚至推动相关司法实践的完善。”


未来规划:成为证券合规及证券争议解决领域的专家型律师


对于未来,周永强律师有着清晰的规划:未来3至5年,继续深耕证券合规及证券争议解决核心领域,重点聚焦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证券虚假陈述、跨境证券纠纷、私募基金相关诉讼等前沿复杂案件,力争成为该领域的顶尖专家型律师。同时,加强行业交流与知识输出,通过发表专业文章、参与行业研讨,分享典型案例的代理经验,为推动证券诉讼领域的规则完善贡献力量。长远来看,他希望带领团队打造国内领先的证券合规及证券争议解决专业服务品牌,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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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幕交易的不予处罚,到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先行判决;从数亿元索赔减损,到99.75%诉求被驳回——周永强律师用八年的专业坚守,诠释着证券合规及证券争议解决律师的价值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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