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成功代理一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重大刑民交叉案件,为客户免除3600余万元赔偿责任
2025-03-13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某知名国际货运企业(以下简称“D公司”)与其前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客户”)之间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以下简称“本案”)作出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D公司的再审申请。这标志着本案历时三年多,客户最终赢得全面胜诉结果。本案(二审及再审审查阶段)由德恒上海办公室合伙人张鹿律师率其项目组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承办。
在此之前,德恒律师已代表客户取得了本案的终审胜诉判决,即二审改判驳回D公司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从而完全推翻了一审判决客户承担人民币3,600余万元赔偿责任的不利结果,为客户免除了全部赔偿责任。
2021年,上海市某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刑事判决,以(单位)逃汇罪,判处D公司罚金3,600万元,客户作为D公司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判后,D公司向法院缴纳了罚金3,600万元。此后,D公司以客户违反忠实勤勉义务导致公司被判处罚金为由,向上海市某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本案),要求客户赔偿其罚金损失3,600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损失。上海市某基层法院一审支持了D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客户赔偿D公司损失3,600余万元。
客户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德恒律师接受客户委托代理本案。因一审判决直接援引生效刑事判决书中的内容作为定案依据,想要推翻一审判决难度极大。二审阶段,德恒律师凭借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抽丝剥茧地在上万页的刑事卷宗及其他书证材料中,发现了大量足以证明一审事实认定错误的证据材料,为还原事实真相,取得二审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德恒律师还就本案中董、监、高身份及忠实、勤勉义务的认定,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及主观过错等构成要件是否满足,公司法、民法、刑法等法律规定、公序良俗、损益相抵、罚金和单位犯罪双罚制等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的交叉适用、价值判断和目的考量等法律适用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严谨深入的法律研究和分析论证;德恒律师提出的相关代理意见得以被二审法院充分注意并采纳。
2024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民事判决,认为D公司主张的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均不成立,D公司主张的损害赔偿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判决撤销上海市某基层法院一审民事判决;驳回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和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D公司负担。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同时涉及公司法、民法及刑法领域的“刑民交叉”案件。本案的最终全面胜诉不仅是对客户合法权益的有力捍卫,也可为今后同类案件的实践处理提供有益参考。
合伙人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