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律师代理某民营企业涉黑案件,一审阶段为客户挽回亿元损失

2022-10-10


近日,某涉黑案件一审宣判,德恒律师提出的甲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两人的刑期均明显低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一审判决书虽认定甲、乙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但没有采纳检察机关没收甲、乙个人全部财产的财产刑建议,一亿余元经济损失得以挽回。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关振海为甲的辩护人,合伙人谭瑞明、孔威钧为乙的辩护人。


案件回顾:


A企业为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建筑工程公司,甲、乙为该民营企业负责人(二人系夫妻)。起诉书指控甲、乙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势力及家族影响力,采用敲诈勒索、串通投标、寻衅滋事等方式在建筑工程等领域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等。指控甲、乙两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仅次于组织领导者,其中甲为第二被告人,乙为第三被告人。


和其他涉黑案件一样,本案案卷材料数百卷,法律关系复杂。程序、证据方面涉及威胁取供、线人诱供的证据效力,先定性再取证的证据真实性评判,言词证据与客观证据矛盾、新证据与当年证据不一致的事实认定等诸多问题。实体方面涉及民事、行政、刑事三大部门法律的交织评价。更为重要的是,本案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基于血缘关系的互帮互助行为能否评价为上下级之间的管理关系,是否存在组织的经济利益等等,为辩护工作提供了机遇,也带来了巨大挑战。


接受委托后,辩护团队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整理,针对起诉书指控事项逐一对比分析,多次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涉案事实的辩解,对存疑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无罪辩护的方案和策略。之后通过申请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调取证据材料以及庭审询问、质证等最大限度还原了案件事实,庭后提交了六万余字的书面辩护意见。


目前,代理人继续委托德恒辩护团队启动上诉程序。德恒刑委会委员田坤参与了乙的辩护工作,律师马文静、实习生徐舟、刘振对本案也有贡献。


合伙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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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律师

  • 关振海

    合伙人

    电话:+86 10 5268 2888

    邮箱:guanzh@dehenglaw.com

  • 孔威钧

    合伙人

    电话:+86 10 5268 2888

    邮箱:kongwj@dehenglaw.com

  • 谭瑞明

    合伙人

    电话:18811781319

    邮箱:tanrm@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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