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雄鹰
合伙人 电话:+86 13907710343 / +86 771 554 1688
邮箱:huangxiongying@dehenglaw.com
职务:南宁办公室高级合伙人
擅长民商诉讼与非诉业务(包括股权转让、债权发行、企业改制等),尤其在建设工程纠纷、公司法及企业拯救与破产领域具备深厚专业积淀。
代表性项目
- 为广西大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通安达实业有限公司、成都通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成都通安达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股权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拟定收购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 债券发行
- 为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2020年度17亿债权融资计划挂牌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成功发行6.67亿
- 为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发行公司债权不超过5亿元出具法律意见书
- 诉讼案件
- 作为原告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诉被告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经一、二审及执行,全额收取被告向原告支付的600余万元违约金,驳回被告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的反诉请求
- 作为被告律师,在广西安家万家房地产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诉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案中,原告主张被告支付招商代理费违约金等各项费用800余万元。最终仅判定被告承担80万元的损失赔偿责任
- 作为原告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新疆克州水利发电有限公司代理律师,投资达23亿的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布伦口-公格尔水电站项目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最终以法院调解方式顺利清退原施工队伍
- 作为田林县那新水利发电有限公司诉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审、二审及执行代理律师,成功追偿超付工程款及违约金等上千万元
- 企业破产与拯救
- 作为百色融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债务人)管理人负责人,主持重污染债务人的破产清算工作,创设将股东债权人受偿的债权分配款交由主管单位用于生态环境治理的模式
- 作为广西壮族自治机械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主持办理该公司强制清算一案,进入破产程序后顺利完成破产重整,顺利解决职工遗留问题,成功拯救企业
- 以核心成员参与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工作,顺利办结该案
教育背景
- 武汉大学 法律硕士(2002)
-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士(1991)
职业资格
执业背景
- 1993年开始在南宁市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加入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前,曾任广西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广西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社会职务
- 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 理事
- 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惩戒委员会 副主任
- 广西专家咨询服务协会 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