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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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生律师现担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主任、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仲裁员,已有近二十年执业经验,擅长公司商业法律风险防范及争议解决,执业领域主要为公司、金融、争议解决、政府法律业务等。陈律师,协助深圳市政府机关防控金融风险(包括处置非法集资、代币发行融资、网络借贷业务整治等),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各级法院成功办理了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已为客户挽回几十亿元的损失,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代表性项目
教育背景
-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法学硕士(国际商法)(2003)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2002)
职业资格
社会职务
- 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 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仲裁员
- 上市公司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42)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