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剑飞
合伙人 冯剑飞律师曾在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工作,律师执业经验超过20年,曾为多项标志性资产并购业务和破产重整业务提供过法律服务,擅长企业破产与重整、金融、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等领域内的诉讼与非诉业务。
代表性项目
- 破产业务
- 担任成都市真诚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负责人
- 担任成都小吃连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管理人负责人
- 担任四川昼星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负责人
- 担任成都高盛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审核组负责人
- 担任四川世纪百合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审核组负责人
- 担任成都华茂米兰/锦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审核组负责人
- 接受蒋某兵的委托,代理其与泸县人民政府、泸县友豪置业有限公司、四川金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雷某平在破产程序中涉及的招商引资合同纠纷仲裁案,仲裁标的8300万元,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 金融业务
- 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乐山市祥云号贸易有限公司,四川嘉州实业有限公司、王某云、吴某华、王某、王某梅、杨某秋、杨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案,债权标的1300万元,胜诉其已经执行部分案款。
- 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委托,代理其与四川国砫豆制食品有限公司、陈某、卿某、陈某柱、郑某、宜宾市南溪区国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鑫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债权标的2010万元,胜诉并全部执行完毕。
- 受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委托,代理其与四川海百川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春熙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富贵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佳境商贸有限公司、樊某刚、吴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债权标的4690万元,全部执行完毕。
- 受浙银信和(成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合同纠纷仲裁案,仲裁标的1.2亿元,全部胜诉。
- 受重庆真祥翔煤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贵州玖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杨某仪、吴某玲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1370万元,本案一审、二审、再审均胜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 其他业务
- 受成都市武侯区簇桥预制厂的委托,代理其与袁某冀、成都衡桥四富商贸有限公司、林某富、林某平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诉讼标的1500万元,全部胜诉。
- 受平安银行总行委托,代理其与成都中铁万宏实业有限公司物业合同纠纷一案,全部胜诉。
- 受四川耀顺基业建筑劳务公司委托,代理其与四川拓洲建设工程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仲裁案(仲裁标的1200万元),调解结案。
- 受平安银行成都分行委托,在其购置【新天府国际中心】南楼及部分裙楼的重大资产并购项目中提供独家全程法律服务,并购总标的12亿元。
教育背景
职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册破产管理人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四川省律协“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资质
-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执业背景
- 冯剑飞律师于2023年8月加入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目前担任高级合伙人。在此之前曾供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此后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目前律师执业年限已经超过20年。
荣誉/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