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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闽海

顾问
办公地点:北京
电话:+86 10 5268 2888
传真:+86 10 5268 2999
邮箱:liangmh@dehenglaw.com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
职务:北京办公室高级顾问
梁闽海律师曾在国家机关、律所、“四大”工作,在企业破产与重组领域深耕25年,于大型企业破产重整、金融机构破产清算、跨境破产、破产衍生诉讼都有被业界广泛认可的卓越业绩。

他曾在安永(Ernst&Young)大中华区战略与交易部门担任权益合伙人长达6年,能够将各种财税工具准确应用于企业重组,以提高重组成功的可能性。
代表性项目
  • 近期代表业绩:受北京市发改委委托,对北京市130多家债务困境企业进行分类分析,对提升困境企业退出质效、盘活存量资产、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出具综合分析报告。
  • 金融机构破产清算:在国家机关工作期间,2008年7月至2012年12月,梁闽海带领团队处理闽发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京、沪、深四个重要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件,并主办本案。该案在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清算工作督导、社会危机化解、衍生诉讼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成功的探索和实践。著名破产法学家李曙光教授曾在《中国审判》发表专文誉其为“一个具标志性意义的案例”。他领导的该案团队是全国先进集体。该案是新破产法实施后该领域第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 破产重整:在安永工作期间,梁闽海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华晨电力股份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他在该案成功地将境内外法律工作和财务工作有机融合,稳定了企业生产经营,充分挖掘并保留了企业价值,成功化解了境内外债务危机,为广大债权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该案也是为数不多的重整企业原股东得以保留全部股份的大型民营企业重整案例。经多家专业机构共同评选,该案被评为2021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和北京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 跨境破产:梁闽海律师还在跨国破产领域同时具备国外实务经验和国际工作经历。他曾代表华晨电力在纽约南区破产法院出庭,成功取得美国法院对该案破产重整程序及重整计划的承认;曾帮助过一家中国企业避免了因其关联公司在美国破产而引发的破产撤销权诉讼;曾在国外破产程序中担任过临时清盘人和清盘人。经国家有关机关安排,他曾连续16届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五工作组(破产法)工作,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和维也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总部,全程参与《与破产有关的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示范法》和《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的制定工作。
  • 破产衍生诉讼:在国家机关工作期间,梁闽海曾领导团队处理过1500多件企业破产衍生诉讼,对在企业破产环境下如何保护衍生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理解和实操经验。他领导的专业团队的相关工作经验是全国性专业会议的重点交流经验。他在《法学》发表的《论破产衍生诉讼的审判方式》同时被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 民商事诉讼:梁闽海办理过的民商事诉讼案件数以千计,涉及合同、公司、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包括许多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他擅长为客户提供诉讼战略咨询并协助客户组织实施,业绩斐然,例如:曾为新疆某大型企业集团的5个重大民商事案件提供诉讼战略咨询,组织4个律师团队在最高人民法院三个审判庭代理诉讼,全面保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其中“新疆临钢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金核矿业有限公司特殊区域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10起“矿业权民事纠纷典型案例”之一。
    教育背景
    • 华东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学士(1992)
    • 中国人民大学 法律硕士(2009)
    职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社会职务
    •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常务理事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五工作组(破产法)中国代表团成员(第48届至第63届)
    专业著作
    • 《论破产衍生诉讼的审判方式》(《法学》2012年第2期)
    •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的审判实务问题》(《法律适用》2013年第7期)
    • 《中国破产程序的域外效力在美国获得承认的法律实务要点》(《君合法律评论》,本文被北大法宝评选为2015年律所优秀实务类文章)
    • 《<关于承认和执行与破产有关的判决示范法>及其对我国跨境破产立法的借鉴意义》(《人民司法》2018年12月)
    研究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