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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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兆昌

合伙人
办公地点:兰州
职务:兰州办公室管理合伙人
电话:18009310928 / +86 931 826 0111
传真:
邮箱:yangzc@dehenglaw.com
工作语言: 中文
杨兆昌律师具有夯实的法学理论专业知识,执业十余年,办理过大量的刑事、民商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且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认真为顾问单位解答实际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为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服务。无论是民商事代理、刑事辩护,还是房地产专项业务,都始终秉持高质量负责的态度,自觉恪守忠于法律、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代表性项目
  • 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近十年,先后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收购方案设计等资产收购类业务50余次,中石化加油站资产收购、加油站租赁合同等各类案件纠纷十余次以上,为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 为际华三五一二皮革服装有限公司与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
  • 为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为单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并结合民法典、森林法生效或修订后各种变化,对环境类、林木类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推进单位各项工作的合法化、规范化。
  • 为酒泉市肃北县在“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战略中生态保护核心之一的祁连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祁连资源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国家验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 为房地产企业和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结合企业的管理发展,设计交易架构、提供收购方案、拟定风控措施文件等工作,为企业建立法律风控防火墙等工作,有效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 焦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法院最终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 李某某职务侵占罪,经过与公安机关、检察院20余次沟通,涉案金额最终由600多万降至35万元,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刑事处罚力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王某某涉嫌诈骗罪、销售伪劣产品罪,本案经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据以定罪的法律事实仍缺乏证据支持,检察机关研究后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教育背景
  • 兰州大学 法律系
职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执业背景
  • 2020-8-10至2019-9-1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荣誉/兼职
  •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优秀专职律师奖及优秀青年律师奖
  •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抗疫先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