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人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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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人鲲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企业合规等业务,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每年办理数十起经济犯罪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为多起案件的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或减少刑期的办案效果。近来来代理企业成功提起多起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罪名刑事控告,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代表性项目
- 刑事辩护
- 深圳卓翼科技上市公司原股东操纵证券市场案、某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涉开设赌场案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
- 刘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刘某某系中国电信公司某省分公司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电信公司尚未公开出售的电话号码资源,并控制公司计算机信息
- 系统用于注册微信,谋取非法利益,收受受贿款2千余万元。该案系全国少见的电信公司人员内外勾结,批量注册和出售微信号码牟利案件。
- 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张某某被指控虚开税额300余万元的案件,后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认定张某某情节较轻,具有立功情节,判处缓刑。
- 宁波某汽配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宁波某汽配公司、赵某某、李某某销售假冒”GEELY”商标的商品,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认定为单位犯罪,并就低认定犯罪金额,最终对涉案人员适用缓刑。
- 曾某被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案: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曾某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对敲诈勒索罪不予认定,判处增某有期徒刑六年。
- 方某涉嫌诈骗获不起诉案:方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李人鲲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调查取证及与办案机关多次沟通,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成功,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获不起诉。
- 刑事控告
- 某上市公司控告员工职务侵占案:某上市公司发现职务侵占线索,李人鲲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员工谈话、查询银行流水等手段收集、固定证据,最终控告成功,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净化了企业商业文化。
- 宁波某公司被合同诈骗案:宁波某公司被合同诈骗案,律师收集证据材料、提起控告后,公安机关受理后,律师代表公司与被控告人谈判,全额挽回了公司的经济损失。
教育背景
-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硕士(2010)
- 湖南大学法学学士(2007)
职业资格
- 中国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 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 拟上市公司董秘资格
执业背景
- 李人鲲律师于2018年加入德恒律师事务所。办理多起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在国家级、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在宁波东海兴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法务经理期间,参与了公司多起投资并购项目的交易结构设计、投资协议起草、法律尽职调查等法务工作。2018年加入德恒宁波办公室,成为执业律师,每年办理数十起经济犯罪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包括辩护和控告)。
荣誉
- 2019年获德恒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 2023年获德恒三十周年“青年新星奖”
- 2024年获宁波律师论坛二等奖
专业著作
- 《贪污贿赂犯罪计赃论罪规则的修正与完善》
- 《民营企业背信犯罪的司法认定》
- 《涉私募基金刑事犯罪的防范路径及辩护策略探讨》
- 《当前我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困境与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