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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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国律师擅长供应链金融法律服务、民商事争议解决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务,拥有超过15年的执业经验。担任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和多家地方金融组织、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企业融资方案设计、疑难复杂争议解决、股权纠纷、不良资产处置、国有企业服务、金融监管等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代表性项目
- 争议解决
- 代理某银行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标的额20-25亿)
- 代理某银行与北京某有限合伙企业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标的额9000万)
- 代理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某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标的额8-9亿)
- 代理沈阳某集团有限公司诉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标的额约8000万)
- 代理某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诉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标的额约3000万)
- 代理现股东诉原股东、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标的额6000万)
- 代理某某诉某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标的额1亿)
- 代理某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有限公司、某银行广告经营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标的额1-2亿)
- 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沈阳拓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区法律服务供应商
- 担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法律服务供应商
- 担任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沈阳达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沈阳中科三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其他领域
- 担任东北首单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ABS)发行项目法律顾问
- 担任某保理公司资产支持票据(ABN)发行项目法律顾问
- 担任沈阳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项目法律顾问
- 担任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法律顾问
- 担任某工业园土地及房产司法强制交付项目法律顾问
- 担任沈阳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PPP项目法律顾问
- 担任某医院债权收购及处置项目法律顾问
- 担任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千亿破产债权申报项目法律顾问
教育背景
职业资格
社会职务
- 辽宁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沈阳市律师协会惩戒与执业纠纷调处专门委员会委员
执业背景
- 王鸿国律师于2020年作为高级合伙人加入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在此之前,曾任辽宁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一职。
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