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目前只展示合伙人/顾问律师,
其他律师/专业人员信息请与当地办公室和律协核实。
搜索律师

付霆

合伙人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
职务:乌鲁木齐办公室高级合伙人
电话:13999116567 / +86 991 4667 912
传真:+86 991 4667 920
邮箱:futing@dehenglaw.com
工作语言: 中文
执业领域: 公司证券| 争议解决
付霆律师长期关注的诉讼理论领域深入研习。逐步形成了以经验法则理论、要件事实理论为基础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法体系。坚持理论研究的同时,也能够适时的将相关理论知识灵活运用于具体工作中,所代理案件保持了较高的胜诉率,受到法官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为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律师队伍工作进行了有益的偿试。

在23年的执业生涯中,付霆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专业水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自治区国资委法务专家库法务专家,付霆律师在代理涉及我区国资系统企业的重大疑难诉讼案件,特别是新疆九正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与人民控股股份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新疆九正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纠纷案时,不畏强敌勇于亮剑,以灵活多变的实战能力全力排除内地财团的多方干扰和施压,不但取得了诉讼判决的胜利,并在判决生效后短短三个月(截止目前)的时间内执行回款达4500万元(挽损率50%),坚决高效的维护了我区国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付霆律师在代理多家投资机构起诉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啤酒花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赔偿纠纷系列案件中,克服了该案属于全国首例没有可供参考案例和司法实践的客观困难,以过硬的理论功底力压内地多名一线律师,创造了国内首个投资机构起诉股份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赔偿被驳回的成功案例。为当事人避免损失达数亿元。在全国同行面前充分展现了我区律师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良好执业风采。
代表性项目
  • 北京东方国润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盛世信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该案创造了国内首个投资机构起诉股份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赔偿被驳回的成功案例。为当事人避免损失达数亿元。充分展现了新疆律师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良好执业风采。
教育背景
  • 新疆大学 法学本科(2004)
职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执业背景
  • 付霆律师在加入德恒之前,曾就职于新疆布尔津县广播电视局、国内某知名律师事务所。
社会职务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法务专家库法务专家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社会阶层联谊会发起会员
  • (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联合会第八届、第九届委员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乌鲁木齐市私营个体协会副会长
荣誉
  • 获评新疆律师协会厅直属分会2024年度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