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黄鹤
合伙人肖黄鹤律师自1991年起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涉及刑事、涉外商事、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机构管理等工作,2014年加入德恒律师事务所,至今累计从事法律专业工作逾35年。持有中国内地执业律师、香港SAR注册外地律师双重执业资质,现为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在册仲裁员。
凭借21年一线审判经验与仲裁机构管理经历,肖律师以裁判者视角处理复杂商事争议,在大额跨境金融争议、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境外裁决境内执行领域具有独特实务优势。同时以香港SAR注册外地律师身份,多次受香港SAR高等法院和案件当事人委托,出任中国法独立专家证人参与案件和项目。
执业领域:跨境商事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境外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在内地的承认(认可)与强制执行;香港SAR高等法院中国法专家证人;港股和A股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司法重整、不良资产处置;银行、资产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争议解决;跨境投融资纠纷处置与跨境担保法律架构设计;域外法查明与跨境合规、反制裁。
代表性项目
- 某主板上市公司不予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代理A股主板上市公司申请不予承认与执行境外日资企业提起的外国仲裁裁决,统筹美国、香港域外律师团队完成域外法查明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历时三年,协助客户减少损失超5亿元。
- 参与境内某国际仲裁机构两宗跨境股权收购系列仲裁案代理中方投资人及其柬埔寨项目公司处理两宗跨境股权转让、项目收购仲裁案,分别适用内地法与香港法,标的逾3800万元;在关联执行程序中促成对方撤回全部执行申请并解除财产保全。
- 大型国企香港平台公司对印度主体跨境货款追偿专项担任大型有色金属国企香港平台专项法律顾问,统筹内地、香港、印度三地法律资源,选定香港法院管辖,完成对印度主体的域外司法送达与跨境货款追偿。
- A股上市公司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二审案代理A股上市公司三家子公司对抗某信托机构金融借款纠纷二审,总标的超38亿元;广东高院采纳代理意见,依据破产法调整罚息计算节点,每年为客户减少罚息约4.5亿元。
- 港股地产集团境内主体借款合同仲裁案代理香港上市地产集团和境内主体处理借款仲裁案件,本金20亿元、争议标的超18亿元;仲裁庭采纳超额还款抵扣本金观点,为客户减免债务3900余万元。
- 港股金融租赁公司巴布亚新几内亚铁路项目融资租赁债权处置案代理某港股上市金融租赁公司处置巴布亚新几内亚铁路涉外融资租赁债权、实现系列担保权利,标的逾2亿元,取得生效胜诉判决。
- 涉港保证合同追偿权纠纷参与某内地法院集中管辖的涉港民商事案件,代理香港永久性居民某保证人代偿3000余万元后提起金额1500余万元的担保追偿诉讼。
-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常年法律顾问(2026起)作为牵头律师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提供2026年度起综合法律顾问服务,涵盖金融不良批量诉讼、仲裁争议解决及资金托管合同审查、法律尽职调查、跨境开户等非诉事务。
- 涉外商事仲裁・跨境股权转让参与内地某国际仲裁机构审理涉外股权转让仲裁案件(2026),代理港股房地产集团应对港资主体涉外股权转让仲裁。
- 上市公司涉外并购纠纷・资产收购与业绩补偿系列纠纷代理某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处理与原股东资产购买、盈利预测补偿系列争议,标的超 15 亿元,交易对手包含境外主体,部分案件取得胜诉判决及仲裁裁决。
- 金融借款争议・央企信托风险化解系列纠纷代理央企下属信托公司处理多起金融借款纠纷,涉案标的超 2 亿元,有效化解央企合规风险与声誉风险。
- 破产债权申报・涉外主体并行申报专项在宁夏某企业破产案件中,同步代理境内金融租赁公司、香港离岸公司申报破产债权,申报债权总额近 2 亿元人民币。
- 融资租赁・执行异议诉讼负责某融资租赁和三地执行异议系列案件,代理某金融租赁机构处理云南某水电站融资租赁纠纷和跨多地执行异议诉讼,涉案标的 3.15 亿余元,就应收账款质押能否排除强制执行核心争议促成承办法院出具调解书。
- 金融机构涉外诉讼・上市券商基金托管责任损害赔偿系列诉讼代理某上市证券公司应对含香港投资者在内的私募基金投资者提起的托管人责任赔偿诉讼实现程序目标。
教育背景
- 武汉大学 法学博士(民商法,2016)
- 香港大学 普通法硕士(MCL,2003)
-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民商法,2003)
- 西南政法学院 法学学士(1991)
职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 香港SAR注册外地律师(Registered Foreign Lawyer)
执业背景
- 1991年起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任职期间赴香港大学攻读普通法硕士学位。
- 2012年起任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联络处处长,从事仲裁推广与管理工作。
- 2014年加入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任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深圳分所负责人,曾任深圳办公室管委会主任。
社会职务
- 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在册仲裁员
-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律师调解员
-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调解员
- 广州市法学会 理事
- 广州市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基地 主任
- 广州市南沙区法学会 副会长
- 2024年入选司法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派驻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 曾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司法局常年法律顾问
荣誉
- 荣登2021—2026年度Benchmark Litigation中国争议解决榜单
- 荣获2023年度ALB中国区域市场法律大奖
- 荣登2024—2026年度The Legal 500中国及亚太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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