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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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洪

合伙人
办公地点:深圳
职务:德恒深圳办公室管理合伙人
电话:+86 755 8828 6405 / +86 755 8828 6488
传真:+86 755 8828 6499
邮箱:puhong@dehenglaw.com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
执业领域: 公司证券| 并购
浦洪律师具有近十六年的公司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法律事务经验,熟悉中国及香港法律,具有丰富的税务、金融、财务和公司证券等领域的复合专业知识,可与各中介机构进行优质、高效的沟通。
代表性项目
  • 境外IPO
  • 担任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1066.HK)于香港联交所发行H股项目发行人中国律师
  • 担任保利地产(600048.SH)分拆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6049.HK) 于香港联交所发行H股项目发行人中国律师
  • 担任信都国际租赁(08621.HK)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项目发行人中国律师
  • 担任维珍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2199.HK)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项目发行人中国律师
  • 担任金宝宝控股有限公司(01239.HK)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项目发行人中国律师
  • 担任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1085.HK)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项目保荐人中国律师
  • 担任苏州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0695.HK)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项目发行人中国律师
  • 境内IPO
  • 担任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版上市发行人律师(688156)
  • 担任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科创版上市发行人律师
  • 担任深圳东鹏特饮股份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发行人律师
  • 担任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8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律师
  • 担任深圳朗科智能电气股份公司(30054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律师
  • 担任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30067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律师
  • 担任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2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律师
  • 收购、并购、重组
  • 担任得润电子(002055)重大资产重组和经营者集中申报项目重组方律师
  • 担任光韵达(300227)收购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收购方律师
  • 担任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收购项目收购方律师
  • 担任国药集团一致药业收购茂名市永晟医药有限公司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教育背景
  •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1985)
  • 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卡仕商学院金融学硕士(2002)
职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背景
  • 浦洪律师曾有四年财经大学教师经历、六年香港工作经验、十年企业财务总监工作经验和近十六年公司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法律事务经验。现担任德恒深圳管理合伙人,德恒深圳证券业委会主任,德恒内核委员会执委。
专业著作
  • 《会计核算中的常见错弊及查账技巧》,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1989年9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疑难实例解析》,法律出版社(2015年8月)
近期代表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