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单一家族办公室及森林城市特别金融区激励措施
2026-06-02
近年来,马来西亚积极推动森林城市特别金融区(Forest City Special Financial Zone, “FCSFZ”)及单一家族办公室(Single Family Office, “SFO”)制度建设,逐步建立面向高净值家族的财富管理及税务激励框架。
随着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 ,“SC”) 陆续发布单一家族办公室监管框架、设立要求及税务激励实施安排,FCSFZ下的家族办公室制度已具备较明确的法律基础与可操作性。马来西亚单一家族办公室制度已逐步由政策倡议阶段进入制度化及实际落地阶段。
一、单一家族办公室(SFO)概述
单一家族办公室系由高净值家族设立之专属实体,用以管理其整体财富、投资及遗产规划事务。与同时服务多户家族之多家族办公室(Multi-Family Office)不同,SFO 仅为单一家族量身定制,得以在财富与家族传承规划方面,提供更高程度之控制权、私密性及灵活性。根据SC现行框架,“单一家族”通常包括源自同一祖先之直系后裔,以及其配偶等相关家庭成员。
单一家族办公室(SFO)由“家族办公室管理公司(SFO Management Company,SFO MC)”与“家族投资载体(Single Family Office Vehicle, SFOV)”所构成的双层结构。其中:SFO MC负责投资管理及家族事务统筹;SFOV作为资产持有及投资主体,并在符合条件时享受税务优惠。
下图为根据SC监管框架整理之示意结构:

概而言之,若符合以下条件,SFOV 可就符合条件之合资格投资收入(qualifying investment income),享有最长10+10 年(合共 20 年)之 0% 优惠税率。

注:根据监管要求,拟申请SFO税收激励的申请人,通常需在单一家族办公室结构设立前或设立过程中,与SC进行事前咨询(Consultation),且该等咨询应在向SC提交税收激励之原则性批准(Conditional Approval)申请前完成。
二、FCSFZ 项下之税务激励措施
FCSFZ 项下向符合条件的SFOV 提供最长20年(10+10年)之税务优惠安排,被普遍视为马来西亚家族办公室制度的重要竞争优势之一。相较于区域内其他传统财富管理中心,马来西亚在准入门槛、运营成本及税务激励方面均展现出较强吸引力。
值得注意的是,FCSFZ为SFOV所设定之资产规模(AUM)门槛显著较低,即马币 3,000万;相较之下,新加坡的门槛设于新币2,000万,而中国香港则为港币2.4 亿元。该较低门槛显著提升马来西亚作为设立SFO 架构之司法管辖区的吸引力。
实务中,高净值家族通常亦关注相关税务激励政策的稳定性及持续适用问题。根据现行框架,SFOV在取得相关税务激励后,仍需持续符合监管、税务及实质性经营要求,方可继续享受相应优惠待遇。因此,家族办公室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需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及合规要求之变化。
三、跨世代财富传承之架构安排
从财富传承及资产保护角度而言,在设立SFO时进行周详及审慎之结构设计尤为重要。实务中,全权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通常被视为跨世代财富规划中的常见工具之一,并可配合设立保护人(Protector)等监督机制,以实现家族财富之长期管理与风险隔离。其示意结构如下:


通过将资产置于全权信托之下,家族得以确保财富依其长期传承规划予以保存及分配。此外,在符合相关司法管辖区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此架构亦可降低部分家族资产因婚姻、继承或债务纠纷而受到影响的风险,从而为家族财富提供额外一层保护以确保其完整性不受影响。
四、关于“本地合资格及鼓励类投资”之说明
根据SC发布的监管指引,本地投资要求由“本地合资格投资”及“本地鼓励类投资”构成。
1.本地合资格投资(Local Eligible Investments),主要包括:
·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
·伊斯兰资本市场产品(包括符合伊斯兰教法的股票、伊斯兰集体投资计划(ICIS)及Sukuk等)
·马币计价债券(Debentures)及马来西亚政府证券
·由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注册的私募股权管理人(PE Manager)及风险投资管理人(VC Manager)管理的基金
·由持牌机构管理、且底层资产70%以上位于马来西亚的投资组合
·马来西亚注册公司股权(限于科技产业或可持续及责任投资(SRI)相关领域企业)(注:以持有不动产为唯一业务的空壳公司股权通常不被视为本地合资格投资)
·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个案批准的其他资产
2.本地鼓励类投资(Local Promoted Investments),可按1.5倍计入本地投资比例,主要体现马来西亚通过税务激励机制,引导家族办公室资金配置至国家重点产业、可持续发展项目及战略经济领域的政策导向。主要包括:
·符合马来西亚或东盟相关标准,并投向马来西亚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基金、债券及伊斯兰债券(Sukuk)
·瓦克夫特色基金框架(Waqf Featured Fund Framework)下的伊斯兰资本市场基金
·通过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注册的股权众筹(ECF)平台开展的融资项目
·通过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监管的P2P融资平台开展的融资项目
·经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批准、在柔佛-新加坡特别经济区(JS-SEZ)税收优惠配套政策下实施核准项目的企业股份
·属于《2030年新工业总体规划》(NIMP 2030)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的股份
·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个案批准的其他资产
以上分类及比例要求以SC不时发布的最新指引为准。
五、当前市场发展情况
截至目前,马来西亚单一家族办公室制度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但整体推进速度较快。根据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公开披露的信息,已有多家申请人获得单一家族办公室税收激励的原则性批准(Conditional Approval),部分高净值家族亦已开始于森林城市特别金融区(FCSFZ)搭建相关家族办公室架构。
根据SC于2026年5月公布的数据,SC累计已向9个申请人授予原则性批准(Conditional Approval),对应拟注入单一家族办公室载体(SFOV)的资产规模(AUM)约为6.7亿林吉特。整体而言,马来西亚家族办公室市场目前仍处于早期发展及逐步落地阶段,但监管框架已基本成型,并已显示出马来西亚推动区域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的明确政策方向。
六、结语
森林城市特别金融区(FCSFZ)为高净值家族在马来西亚设立单一家族办公室提供极具吸引力之机遇,如具竞争力之税务激励、较低入门门槛及财富传承上的成本优势。整体而言,随着监管框架正式确立、税务激励机制逐步落地以及市场参与度持续提升,马来西亚单一家族办公室制度已由政策倡议阶段逐步迈入实际运营阶段。凭借森林城市特别金融区(FCSFZ)的政策支持、相对具有竞争力的准入条件以及东盟区域枢纽优势,马来西亚未来有望逐步发展成为东南亚地区重要的家族办公室及跨境财富管理中心之一。
本文作者为Rosli Dahlan Saravana Partnership 律师 施语恩
指导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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