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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代理追偿权纠纷案穿越18载时效迷雾,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胜诉

2025-08-29


案件介绍


在企业经营与债权债务管理中,诉讼时效如同一道无形的闸门,关乎权利的存续。近日,由德恒济南办公室代理的一起标的额逾千万、跨越近二十年历史的追偿权纠纷再审案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并作出(2024)最高法民申63xx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对方再审申请,维持了我方客户的胜诉判决。


本案历经三级法院审理,最终在最高法一锤定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在诉讼时效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上具有典型意义,充分展现了德恒律师深厚的专业功底和精湛的诉讼技艺。


面对再审申请人抛出的“时效壁垒”,两位律师作为代理人,在最高法再审审查阶段进行了周密严谨的论证,精准剖析“权利行使障碍”的实质,论证管理人“知晓时点”的合理性,厘清“无财产可供执行”与时效中止的关系,强调,“无财产可供执行”是实现债权的障碍,但在本案特殊的管理关系背景下,它同时也是权利人(作为管理者)在当时客观环境下难以有效主张权利(启动诉讼)的现实障碍,符合《民法总则》(现《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完全采纳了德恒律师的代理意见。


典型意义


本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胜诉,具有多重意义:


1.经典时效案例:为处理因特殊历史背景、企业关联关系(特别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及债务人长期缺乏偿债能力导致的“沉睡债权”的时效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实践指引。明确了在此类情形下,“客观行使障碍”可以成为阻却诉讼时效经过的正当理由。


2.破产债权清收典范:展现了破产管理人在面对历史遗留、证据可能缺失的复杂债权时,如何通过专业、细致的调查论证,成功激活并实现债权价值,最大限度维护破产财产和债权人利益。


3.德恒专业实力的体现:本案案情跨越时间长、法律关系交织复杂、证据梳理难度大,且历经三级法院审理。最终在最高法再审阶段成功守住胜果,德恒律师凭借对诉讼时效制度的深刻理解、对证据链条的缜密构建以及对案件历史背景的精准把握,展现了德恒律师在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是时效抗辩、破产衍生诉讼领域的卓越能力。


项目组主要成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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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律师

  • 郑庆柱

    合伙人

    电话:+86 531 8166 3606

    邮箱:zhengqz@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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