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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一锤定音!德恒郑州助力“UU跑腿”不正当竞争案胜诉维权

2025-03-21


近日,由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郑州时空隧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UU跑腿”)诉被告胡某及其控制的四家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历经一审、二审及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最终取得全面胜诉。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及合理支出5.6万元,并认定“微信图片_20250324102053.png”为“具有一定影响的标识”。本案的胜诉不仅彰显了司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立场,也为同类企业维权提供了重要参考。


一、案件简介


微信图片_20250324102053.png”品牌创立于2015年,是更专业的同城即时生活服务平台,以共享劳动力与时间为众包理念,人人都可注册成为跑腿师傅,并为附近的人提供帮取送、帮买、全能帮、帮排队等多样化同城即时服务,为中小企业、电商、本地商户提供安全专业的高端配送服务。UU跑腿以郑州为起点,目前业务已覆盖全国230余座城市。平台合作跑男已超过850万人,为全国亿万用户提供同城即时跑腿服务,成为近年来极速发展的互联网品牌之一。经过多年深耕,“微信图片_20250324102053.png”已成为国内跑腿行业头部品牌,业务规模及市场影响力稳居前列,多次获权威媒体报道,在公众中享有广泛知名度。“UU跑腿”与郑州时空隧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早已能够相互指代。


2020年,胡某及其控制的四家西安公司,持续多年恶意注册并使用“悠悠跑腿”“忧忧跑腿”等近似标识,通过开发APP、注册微信小程序、公众号、微博、开设网站等方式开展同类业务,尤其是在微信注册高达数百的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严重损害了UU跑腿的品牌声誉与市场利益。


二、代理过程


德恒郑州杨雅雅、戴春涛律师项目组接受UU跑腿委托后,展开了详细的调查取证工作。一是在品牌影响力方面,系统梳理了“UU跑腿”品牌历史发展脉络,获得的行业荣誉、政府表彰、媒体报道、第三方评价、用户覆盖数据等方面的证据,证明其市场领先地位及知名度;二是侵权事实方面,对胡某及其控制的侵权企业在APP、微信、微博、支付宝等平台的侵权行为采取了多轮证据公证、电子取证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实了胡某及其控制的侵权企业持续不断地通过各种方式恶意攀附UU跑腿商誉、误导消费者的事实;三是调取侵权公司注册信息,揭露其关联关系及实际控制人主导侵权行为的实质,要求实际控制人胡某与其控制的侵权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四是检索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法院同类判例,提炼裁判规则,强化“恶意攀附知名品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论证。


三、判决结果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采纳了德恒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胡某及其控制的四家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与原告具有一定影响的“微信图片_20250324102053.png”商品服务标识近似的标识。同时认定胡某作为侵权四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对四公司的经营有决定权,实际控制案涉公司实施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在考虑案涉四公司的经营时间、规模、侵权的主观恶意、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情节和后果等因素,法院最终判令胡某及其案涉四公司共同赔偿UU跑腿150万元及合理维权支出5.6万元,总计155.6万元。


胡某及其案涉四公司不服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依法裁定驳回了胡某及其案涉四公司的再审申请。


四、结语


本案是知识产权领域恶意侵权纠纷的典型胜诉案例,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知名品牌权益的强力保护,也为企业打击“搭便车”行为提供了实践范本。本案不仅维护了客户优良的品牌形象,德恒律师也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未来,德恒将始终秉持“专业、敬业、高效”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解决方案,持续以专业法律力量为企业知识产权体系保驾护航,助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行业创新生态健康发展。


项目组主要成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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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律师

  • 杨雅雅

    合伙人

    电话:13733168920

    邮箱:yangyy@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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