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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律师助力客户在最高院取得专利侵权纠纷的改判胜诉

2024-06-1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认定B化工公司的涉案大型化工生产线专利侵权,要求B化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认定B化工公司存在故意侵权的恶意,适用了法定赔偿的上限,要求B化工公司赔偿A公司500万元。德恒北京办公室王瑞律师在A公司一审败诉后,介入了该案二审代理,成功帮助A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取得了改判胜诉。


A公司是一家在国内某细分化工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企业,一直注重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然而,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其他主体侵害其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给A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带来了极大困扰。在此背景下,A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于2021年初,A公司针对B公司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展开了专利维权行动,遗憾的是A公司在一审阶段遭遇败诉。在A公司一审败诉的情况下,德恒律师为A公司制定了全面的诉讼策略,并在二审案件中通过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纠正了专利侵权比对基础;通过深刻理解专利技术,重新确定了对权利要求术语的合理解释;通过完善赔偿证据链条,获得了故意侵权的恶意认定,并促使法院适用了法定赔偿的上限。


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需要熟练驾驭法律和技术,并且该案涉及大型化工生产线,这一重要案件的改判胜诉证明了德恒律师在应对此类专业复杂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时的高超技能。客户对案件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赞扬了德恒律师的专业和所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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