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澳洲|2026澳洲联邦预算重磅解读:税制大变局下,中国投资者的机遇与风控指南
2026-05-19
引言
2026年5月12日,澳大利亚政府发布2026-2027财年联邦预算案,以税制结构性改革为核心,推出资本利得税(CGT)调整、负扣税收紧、信托征税新规、企业激励加码等十余项关键政策,堪称近年对跨境投资影响最深远的预算方案。
这份预算既关乎澳洲本土居民的资产持有与税负成本,更直接重塑国际投资者(尤其中国企业与高净值人士)的投资逻辑、税务成本与合规路径 —— 从房产投资的 “新旧分化”,到跨境并购的资产计税规则,再到信托架构的税务风险,每一项调整都牵动着澳洲投资的核心利益。
为何必须高度关注本次预算?其一,政策窗口期已开启:多项改革设 “祖父条款” 与过渡期(如 2027年7月1日 CGT 新旧规则分界),当下是锁定旧规红利、规避新规风险的关键期;其二,投资导向明确:政府通过税收杠杆引导资本流向新建住宅、可再生能源、实体经济等领域,避开政策限制赛道才能把握红利;其三,中企合规刚需:非居民应税不动产定义扩大、信托征税强化等新规,直接影响中国投资者的资产确权、税务申报与架构安全。
作为深耕中澳跨境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我们第一时间拆解预算核心条款,结合中国投资者的常见布局(房产、企业并购、信托持有、能源投资等),从税务影响、合规要点、机遇赛道、风险提示四大维度,为您提供可落地的参考方案,助力在澳洲投资新周期中精准决策、稳健布局。
新公布的政策措施
在澳大利亚财政部长讲话或预算文件中首次公布了以下措施:
一、资本利得税(CGT)减免政策调整
现行适用于所有持有至少12个月投资资产的50% 资本利得税减免,将仅限新建住宅物业投资者享受。除少数例外情况外,该减免将被取消,替换为通胀指数化计税。
购买新建住宅物业的投资者,可选择适用 50% 资本利得税减免,或采用指数化计税及最低资本利得税(详见下文)。此类投资者亦不受负扣税政策调整影响(详见下文)。
2027年7月1日前其他资产产生的收益,仍可享受该减免。纳税人可选择以该日期为基准对资产估值,或采用指定分摊公式计算。该公式尚未明确,预计参照现行非居民适用规则,即纳税人可根据基准日前持有时长,按比例享受减免。
二、永久税前资本利得税待遇终止
伴随减免政策取消,税前资本利得税资产的收益将开始计税。2027年7月1日前产生的收益,仍按现行规则执行(税前资本利得税资产收益免税);该日期后产生的收益,按新规则计税(指数化计税 + 最低税率)。
三、资本利得最低税率
将新设30%的资本利得最低税率,其政策初衷为“减少纳税人在其他收入及边际税率较低时期递延出售资产的动机”。政府意在鼓励纳税人提前处置资本资产,而非等到退休后出售。
该最低税率的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公布。
四、负扣税政策调整
存量住宅的负扣税政策将进行调整。
现行规则下,纳税人取得应税收入所产生的亏损(如为获取租金收入而购置物业所支付的贷款利息),可抵扣其来自任何来源(如经营或雇佣收入)的应税收入。
根据新规,2026年5月12日晚上7:30(澳大利亚东部标准时间)之后购置的存量住宅,其租赁亏损仅可用于抵扣来自其他住宅物业的租赁收入或出售该类物业所得的收益。
新规设有祖父条款:2026年5月12日晚上7:30之前购置的物业(含已签合同但尚未交割的物业),在出售前不受新规影响。
五、酌情信托分配的征税规则
自 2028年7月1日起,酌情信托分配款将适用30% 最低税率,不受受益人边际税率影响。税款由受托人缴纳(预计从分配款中代扣),受益人(企业受益人除外)需在纳税申报中申报该收入,并就受托人已缴税款获得不可退还税收抵免。
企业受益人不可获得上述不可退还税收抵免,该规定的具体影响及是否配套对冲企业受益人额外税负的措施,尚未明确。
此处的“酌情信托” 的具体定义尚不清晰,含酌情分配特征的单位信托(混合信托)是否纳入立法界定范围有待确认。以下信托类型不适用最低税率:
· 广泛持有信托及固定信托
· 合规养老基金
· 特殊残疾信托
· 遗产信托
· 慈善信托
农场初级生产收入、与弱势未成年人相关的特定收入、适用非居民预扣税的款项、公告当日已存续遗嘱信托资产产生的收入,不适用酌情信托分配最低税率。
政府拟自 2027年7月1日起,实施为期3年的展期宽免政策,助力小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将酌情信托重组为公司或固定信托。
六、亏损抵回
2012-2013年度及新冠疫情期间临时实施的亏损抵回政策,将恢复并永久化。自2026年7月1日起,年营业额不超过10亿澳元的所有公司,可享受两年期亏损抵回,即企业可用当前亏损抵减以前年度已缴税款并申请退还已缴税款。
七、即时资产冲销
自2026年7月1日起,政府将永久延续年营业额不超过 1000 万澳元企业的2 万澳元即时资产冲销政策。
八、工薪阶层税收抵免(WATO)
自2027年7月1日起,政府将推出永久性的250澳元工薪阶层税收抵免,使工薪阶层通过劳动所得的有效免税额度提高至19,985澳元。
此前公布的政策
除了上述已由立法确认的政策,还有以下为已公布但尚未立法的政策值得关注:
一、澳大利亚应税不动产(TARP)定义扩大
该措施首次公布于 2024-2025 年度预算,旨在 “确保非居民在澳大利亚公平纳税”。法案征求意见稿于 2026年4月10日发布(咨询期至 2026年4月24 日)。
拟议修订将扩大 “澳大利亚应税不动产” 定义,新增涵盖:水权、购置应税不动产的期权、土地权益相关权利。
同时明确纳入土地上安装的设施(无论法律上是否构成 “定着物”、也无论各州或领地法律是否将其视为 “不动产”),该调整系针对YTL Power Investments Ltd 诉澳大利亚税务局局长案【2025】联邦法院 1317 号判决作出的回应。
此外,现行时点测试将修改为处置前连续 365 天持续达标测试,单笔超过 5000 万澳元的处置行为需履行申报义务。
二、非居民出售可再生能源资产的临时资本利得税减免
非居民通常无权享受资本利得税减免。与此前拟议立法同时发布的另一份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投资可再生能源资产的特定非居民,给予50% 资本利得税减免(可再生能源资产指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主要用途的资产)。
解释性备忘录称,该政策旨在 “支持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但减免仅适用于 2030年6月30日前的资产处置,该短期激励是否能推动长期投资尚不明确。
三、电动汽车福利税(FBT)优惠调整
电动汽车折扣政策(ECD)为低于豪华车税(LCT)起征点(当前电动汽车为 91,387 澳元)的电动车提供福利税全额豁免,大幅提升电动车薪酬待遇组合的吸引力。
该优惠政策成效显著,成本预算从最初三年 20 亿澳元,攀升至 2028-29 年度每年 28 亿澳元,政府拟收紧该政策。
现行 100% 免税优惠延续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 31日,售价不超过7.5 万澳元的电动车仍享全额豁免,售价在7.5 万澳元至豪华车税起征点之间的电动车仅享25% 福利税减免;2029年4月1日起,所有低于豪华车税起征点的电动车统一适用 25% 减免。
该措施于2026年5月4日首次向媒体公布,截至本文撰写,尚未发布法案草案。
四、工作相关费用标准扣除额
拟为个人提供每年最高1,000澳元的工作相关费用标准扣除额,无需提供凭证。工作相关费用超过1,000澳元的纳税人,可按现行规则逐项申报并提供凭证(不可同时使用标准扣除)。该措施目前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
五、税务从业者委员会(TPB)处罚框架强化
该措施系 “政府回应普华永道事件的回应举措” 的一部分,2023 年预告、2025-2026年度预算公布,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
拟议修订包括:未注册从业者提供或宣传税务或商业活动声明(BAS)代理服务,构成刑事犯罪,单罪最高处罚为40 个月监禁、或200 个处罚单位、或两者并罚。
《2009 年税务代理服务法》(联邦)民事处罚上限大幅提高:个人从 250 个处罚单位(当前为 8.25 万澳元)升至 2,500 个处罚单位(当前为82.5 万澳元);法人团体从 1,250 个处罚单位(当前为 41.25 万澳元)升至 5 万个处罚单位(当前为1,650 万澳元)。
同时大幅扩充税务从业者委员会职权,包括签发违规通知、接受可执行承诺、附条件暂停注册资格等。
税务从业者委员会若有合理理由认定从业者触犯税法或民事处罚条款,且客户可能遭受损失、或涉及公共利益,有权暂停其注册资格。值得关注的是,此类暂停程序明确排除自然正义原则适用。
六、新闻议价激励
拟向社交媒体及搜索引擎企业推出新闻议价激励,设立新闻媒体议价激励费(NMI)。
提供重要社交媒体或搜索服务、年收入达 2.5 亿澳元的实体需缴纳该费用,金额为其澳大利亚合并收入的2.25%;若实体向澳大利亚新闻媒体企业支付新闻内容使用或制作费用,可部分或全部抵扣该新闻议价激励费用。该措施目前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
英文原作者:澳大利亚KHQ Lawyers律师 Joel Kurta,Lance Hamilton 及 Ben Elbaum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与澳大利亚KHQ Lawyers基于双方共同理念和目标达成战略合作联盟(简称“德恒-KHQ战略联盟”)。德恒-KHQ战略联盟汇聚德恒与KHQ的中澳合伙人及律师,整合双方的专业资源和全球网络,专注于为中国客户在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投资与运营提供全流程服务,包括投资、并购、商业地产、运营合规、争议解决等。德恒与KHQ凭借高质量的专业服务能力,持续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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