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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航天:万亿赛道的产业格局、政策机遇与合规航道

2026-04-01


我国是航天大国,但商业航天直到2015年《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 年)》正式发布才真正放开政策,从此社会资本涌入,民营航天起步,国家队主导的单一格局逐步打破。经过十年发展,我国商业航天产业已从早期技术验证、小众资本试水阶段,全面迈入规模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的黄金窗口期。以SpaceX为代表的境外商业航天巨头,凭借可重复使用火箭、低轨卫星星座等颠覆性业务,重塑全球航天产业格局,也倒逼我国加快航天领域市场化改革。根据卫星工业协会(SIA)、赛迪智库等的数据,截至2025年末,我国商业航天市场规模已突破2.8万亿元,相关市场主体超600家,形成“国家队主导、民营队突围、资本密集涌入”的产业发展格局。中央和多地新的五年规划已明确将商业航天列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代表。


商业航天与传统军工航天在监管逻辑、运营模式上存在核心差异,商业航天的法律制度供给尚不完善,体现在顶层立法滞后、监管规则碎片化、资质边界模糊、涉外合规空白等方面。行业普遍存在“重技术突破、轻合规建设”“重市场拓展、轻政策适配”的现象,大量新进玩家、投资机构的潜在风险已不容忽视。


我们拥有军工央企法务管理经验,为多家航天科研院所、航天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航天科研生产、项目投融资、资质许可、园区共建、发射场管理、涉外合作、争议解决等法律事务。本文立足法律实务视角,基于从业观察,梳理我国商业航天产业链布局、市场准入和政策机遇,剖析高频合规风险,为各参与方规避法律陷阱、防控合规风险提供助力。


一、商业航天产业格局与准入主体


商业航天是相对于传统国家公益性航天任务而言,以市场化运作为核心、以盈利为目标,开展的各类航天相关活动。根据国家航天局《推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我国商业航天覆盖四大板块:商业运载火箭及发射服务、商业卫星及星座运营、航天地面设备与测控服务、空间信息应用及太空新业态。


(一)产业格局


商业航天包含“星、箭、场、测、用”全产业链体系,可大致从上中下游进行如下分类:


1.上游:航天产品研制环节


航天产品研制,包括卫星研制、火箭研制,以及核心零部件制造等,这是整个产业的技术核心与资本密集区。


卫星研制。卫星由平台系统和载荷系统构成,包括低轨通信卫星、遥感卫星、微纳卫星等,是产业链中技术门槛最高、资金投入最大的环节。除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中国卫星等国家队外,民营代表企业有银河航天、长光卫星、维纳星空等。据IIM信息《全球卫星制造与发射产业链价值链分析报告》,2025年中国卫星年产能达500颗,民营企业贡献率超35%。


火箭研制。商业运载火箭呈现"固液并进、回收突破"态势,包括固体火箭、液体火箭、可重复使用火箭等,核心产品包括火箭整机、发动机、制导导航控制系统等。除了两大航天国家队外,民营代表企业有星河动力、蓝箭航天、星际荣耀等。据《中国航天科技活动蓝皮书》,2024年全球成功发射2873个航天器,中国占比接近三成。


核心零部件制造:包括航天芯片、传感器、推进剂等配套产品,多为军工配套企业、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参与,是产业链“卡脖子”环节集中领域。


2.中游:发射与测控运营环节


航天产品发射、在轨测控与运营管理,是连接研制与应用的枢纽,依赖国家发射场、测控网络等基础设施,资质准入严格。


商业发射服务。主要依托国家发射场,但商业航天发射场正在快速发展,包括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海阳东方航天港、凉山商业航天发射场、广东(阳江)航天发射母港等。服务内容包括工位租赁、发射任务组织等。


地面设备。地面设备包括固定地面站、移动地面站和用户终端等。核心厂商包括海格通信、北斗星通、盟升电子、国博电子等。


测控运营。测控运营包括卫星在轨测控、轨道维持、数据接收等。该类业务资质准入严格,通过卫星通信业务牌照或卫星转发器出租和出售业务牌照进行资质管理。由中国卫通、中国电信、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等少数企业持有。


3.下游:应用与服务环节


空间信息应用与太空新业态,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环节,也是产业价值兑现的核心环节,也是增长潜力最大的板块。


空间应用。包括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卫星遥感、空间大数据分析等,目前已广泛覆盖政务、农业、林业、应急、金融、通信、消费电子等多个领域。卫星通信重点是低轨卫星互联网,目前,上海垣信"千帆"星座、中国星网GW星座是主要玩家。卫星导航主要依托北斗系统,民营企业在此基础上开发终端应用,做导航增强服务。卫星遥感商业活动围绕在轨商业遥感卫星开展,较有影响力的星座包括吉林一号、珠海一号等新兴业态。包括太空旅游、在轨维护、太空生物制药、空间碎片清除等,目前处于前期研发与试点阶段。


总之,从商业航天全产业链来看,上游产品研制环节的特点是高壁垒、高投入、强监管;中游发射与运营环节是重资质许可、重基础设施;下游应用与服务环节应用场景最为广泛,也是资本关注度最高的板块。


(二)市场准入主体


随着政策持续放开,我国商业航天市场准入主体已从单一国家队,拓展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格局,结合现行政策与监管规则,合格市场主体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国有航天企业


以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为核心,下属研究院、专业公司、商业平台为主体,是商业航天的主导力量,承担国家重大航天工程与商业航天双重任务。主导重型火箭、关键核心技术、国家卫星星座等核心领域,同时通过参股、合作、分包等方式带动民营企业发展。


2.民营高科技企业


民营企业是商业航天的创新主力军,主要聚焦细分赛道突破,主打低成本、市场化产品,可参与除涉及国家核心安全以外的全产业链环节,是政策重点扶持对象,也是资本投资的核心标的。一些非航天背景的企业正跨圈入局,包括拟打造“未来出行星座”的时空道宇、拥有卫星通信技术专利的华为、参与载人月球车研制的广汽、上汽,以及布局太空光伏的光伏企业等。


3.资本方


据新浪财经、证券时报等报道,截至2025年末,全国商业航天相关产业基金超20支,总规模超4800亿元。国家层面,国家航天局于2025年11月设立首支国家商业航天发展基金,首期规模200亿元,重点支持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资本方可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但需严格遵守军工涉密、外资准入等合规要求。


4.境外主体


境外企业、境外资本可通过中外合作等方式参与商业航天非涉密、非核心环节,但中外合作需符合国家安全审查、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航天涉外监管等多重规则。


二、商业航天领域政策机遇


2024-2025年是我国商业航天领域的关键转折年。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商业航天列为"新增长引擎",2025年明确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防科工局成立商业航天司,成为首个商业航天专职监管机构。这两年,商业航天政策也密集出台,政策核心逻辑从鼓励探索转向规范发展,形成“国家顶层政策+行业专项规则+地方扶持细则”的三维政策体系。


一是通过顶层设计,明确了商业航天定位。除了连续两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外,国家航天局《推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明确2027年基本实现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从创新驱动、资源共享、产业壮大、合规监管、安全防控五大方面出台22项重点举措,为行业发展划定清晰路径。


二是民营资本放开,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目前,民营资本进入大部分产业链的准入壁垒基本破除。在准入门槛方面,建立商业航天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外业务全面放开,清单内业务规范准入。在资质管理方面,研制商业卫星理论上无需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在以军带民方面,放开民用航天科研项目,国家科研设施设备向商业航天主体开放共享。在审批监管方面,优化发射许可、测控资质等审批流程,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


三是资源与资本扶持,助力商业航天产业发展。国家层面推动发射场、测控站等国有基础设施市场化开放共享,降低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成本。资本层面,设立国家商业航天发展基金,扩大政府采购商业航天服务范围。地方层面,北京、上海、广东等15个省份出台专项扶持政策,给予资金补贴、税收减免等,上海对核心产品研制给予最高3亿元补贴,形成区域产业集聚效应。


四是国际化与产业化支持,进一步拓宽了市场空间。政策鼓励商业航天主体拓展海外商业发射、卫星应用等国际市场,支持合规涉外合作。同时,推动航天科技成果商业化转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培育太空旅游等新业态,打通“技术研发-产业化-市场化”全链条。


五是不断构建稳定发展环境。在立法层面,有关部门正加快推进航天法立法,完善发射管理、空间物体登记等专项规则。在政策措施层面,建立商业航天强制保险制度,规范损害赔偿责任。在规范监管方面,不断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兼顾产业发展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为合规经营企业提供稳定预期。


三、商业航天领域合规风险梳理


相较于高速发展的产业态势,我国商业航天法律体系建设较为滞后,目前尚无统一的《航天法》,行业监管依赖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存在立法层级低、规则碎片化、边界模糊等问题。结合实务经验,我们梳理了以下7类合规风险。


(一)多头监管风险


我国商业航天全产业链管理涉及军地多部门,包括国防科工局、总装承担科研生产许可、发射许可、安全监管的总体职责。发改委负责商业航天的投资核准和项目备案。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卫星测控地控相关频谱资源管理。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负责细分行业应用管理,包括数据应用与行业监管等。多头监管容易产生职责交叉与真空,导致政策碎片化、标准不统一、监管责任不清问题。


(二)资质管理风险


当前商业航天资质分散在国防科工局、国家航天局等多个部门,但未出台统一的资质清单与对应业务目录,企业易误判业务属性,陷入无证经营困境。比如商业卫星数据加工处理是否需要涉密资质、火箭零部件非核心配套是否需要军工配套资质等。同时,部分地方审批部门与国家部委监管口径不一致,资质审批标准不够清晰问题较为常见。在外资准入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仅禁止外资从事“运载火箭、航天器、核心航天技术”等业务,但未明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的具体范围,在外资股权比例、技术转让等规则方面也存在一些适用难题。


(三)军民融合与涉密风险


商业航天企业多与军工央企、科研院所合作,极易接触国家秘密、军工秘密,但现行规则对商业航天业务涉密范围、定密标准、解密流程的规范还不够清晰。部分商业航天企业同时开展军工配套与商业业务,未建立军品民品分线管理体系,生产、研发、人员混同,违反军工涉密管理要求。包括军品合同与商业合同条款混用,知识产权归属、保密义务约定不清等,也易于引发合同纠纷与泄密风险。


(四)发射与在轨运营等核心业务经营风险


对于商业航天发射活动,我国仅有《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低层级规章,未明确商业发射的安全责任、航落区管控、第三方损害赔偿等核心规则。一旦发生发射失败、航落区财产损失,企业可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理赔流程、责任认定只能沿用更高位阶法律法规,针对性不强。对于卫星在轨运营业务,存在的风险包括:商业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申请不到位,部分企业盲目抢跑造成的卫星关停风险;卫星在轨碰撞预警、空间碎片处置、离轨返还等规则不清,造成部分企业因未履行太空环保义务被处罚的风险;卫星在轨转让、报废处置规则不清,造成的资产确权与流转法律障碍等。


(五)数据安全与知识产权风险


商业卫星遥感数据、通信数据极为敏感,现行《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还没有针对性的适用规则,未明确卫星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出境管理等要求。部分企业擅自采集、传输、出境敏感地理数据,违反数据安全规定,面临巨大风险。在知识产权领域,航天领域知识产权申请、保护、维权规则比较特殊,对于企业而言,专利保护不力与专利、商业秘密侵权风险同时存在。


(六)资本运作与投融资风险


商业航天投资回报周期长达5-8年,远超普通科技行业,加之合规风险突出,资本运作过程中存在大量法律陷阱。根据我们的经验,至少包括:1.标的企业资质瑕疵风险,部分初创企业未取得核心资质、存在涉密违规等问题;部分企业股权存在代持、质押等纠纷,尤其是涉及军工背景的企业,股权变更需经监管审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股权投资可能无效。2. 投融资条款违规风险,商业航天投融资涉及国资监管、涉密管理等特殊规则,部分投资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业绩对赌等条款,违反军工涉密企业、国资股权变更限制等规定,导致协议出现效力瑕疵。3. 资本运作风险,科创板虽放开商业航天未盈利企业上市,但上市审核对资质合规、涉密管理等要求极高,部分企业存在合规瑕疵,无法通过IPO审核,前期投资无法退出。或者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未履行涉密审批、国资评估等程序,导致重组失败等。


(七)涉外合规与国际责任风险


随着商业航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涉外合规风险也急剧上升:一是违反国际空间条约,面临国际追责;二是卫星、火箭、技术出口违反军品出口管制、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规则,未取得出口许可,涉嫌违规出口犯罪;三是境外合作未遵守当地法律与我国国家安全审查规则,引发跨境合规纠纷;四是境外资本投资、跨境数据流动违反我国监管要求,面临合规处罚。


四、合规建议


作为多年从事航天相关法律服务的机构,对于拟进入商业航天领域的玩家和投资机构,我们的基础性合规建议是:


(一)对于拟进入企业


一是重视研判准入边界,依法取得专项资质。企业入局前,需委托专业航天律师开展合规尽调,明确业务是否属于涉密领域、是否需要专项资质,梳理资质办理清单与流程,杜绝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重点区分商业与军工航天的资质差异,严格遵守豁免资质范围;外资与中外合作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涉密准入审批。


二是重视构建军民融合合规体系,严控涉密风险。企业应建立军品民品分线管理机制,明确涉密与非涉密业务边界,规范定密、涉密人员、涉密载体管理;与军工单位合作时,要着重关注专项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明确技术成果权属、保密义务等。


三是规范发射与运营全流程合规管理。开展发射活动前,依法取得发射许可、频率轨道许可,规范签订发射服务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投保第三方责任险、发射失败险等强制保险,足额覆盖风险。卫星在轨运营期间,履行空间碎片处置、数据安全等义务,遵守国际空间条约与国内监管规则。


四是强化数据与知识产权等核心资产保护。企业应建立卫星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体系,严格遵守数据存储、传输、出境合规要求。及时为核心技术申请专利、注册商标,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涉外技术合作的,应提前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做好跨境知识产权保护,避免侵权纠纷。


(二)对于投资机构


一是先尽调后投资,果断否决高风险标的。摒弃“重技术、轻合规”的误区,将合规尽调作为投资核心环节,委托专业航天律师与行业专家联合尽调,重点核查标的企业资质完整性、涉密合规、数据安全、知识产权等情况。对存在无证经营、涉密违规等问题的标的,坚决否决投资。


二是规范投融资条款,关注商业航天特殊性。投资协议条款需符合军工监管、国资管理等特殊规则,涉及股权变更、控制权转移等条款,需提前取得监管部门审批。明确投后合规监管责任,要求标的企业定期提交合规报告。外资投资严格履行安全审查与准入审批,避免违规投资行为。


三是关注投后合规管理,保障退出通道顺畅。投后持续跟踪标的企业合规运营情况,督促企业完善合规体系。提前规划IPO、并购等退出路径,针对上市审核合规要求,提前整改合规瑕疵。对长周期投资,做好风险兜底与合规保障,避免因合规问题导致投资无法退出。


总之,商业航天作为万亿级蓝海赛道,基于与风险并存。相较于技术突破、资本运作,法律合规看似隐性,却直接决定企业生死、投资成败,一旦触碰合规红线,前期投入将付诸东流。随着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商业航天将逐步从“野蛮生长”转向“规范发展”,合规能力将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与资本投资的核心考量指标。商业航天企业与投资机构应坚决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摒弃侥幸心理,主动对接监管部门,明确监管口径。同时,商业航天属于高度专业化领域,涉及军工、航天、保密、国资、涉外、数据安全等多重合规规则,对于资质办理、合同审查、投融资合规、争议解决、涉外合规等专项法律事务,应注重将法律风险防控前置,实现产业发展与合规经营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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