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探索

争议解决法律资讯半月报(2026.1.1-2026.1.15)

2026-01-16


一、法律政策动态


1.2026年1月8日,最高法围绕商事审判发布法答网第三十五批答问


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报公布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三十五批)——商事审判专题。本批答问围绕五个商事审判实务问题作出规范性解答:一是明确用人单位为雇员投保团体意外险时,保险金不得冲抵雇主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亦不得取得保险金请求权及代位追偿权。二是确认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仅属内部权益调整,未增加公司资产,股东无补缴出资义务,也不得因“未缴出资”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三是票据时效可适用民法中断规则,但中断后应继续适用《票据法》第十七条等关于短期时效的特别规定,不转为普通诉讼时效,并区分对出票人、承兑人、前手追索与再追索的适用起算;超过票据时效的,可依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四是就车损险理赔,区分全损与部分损失:全损情形不得以车辆未维修拒赔;部分损失以“实际修复费用”为赔付依据,未维修但经公估、鉴定已能合理确定损失的,不得以未维修拒赔,如损失无法合理确定或存在合理争议且车辆未维修的,则可支持保险人拒赔。五是对破产受理前立案案件中应由债务人企业负担的诉讼费,认定为普通破产债权而非破产费用,强调破产费用应限于破产程序期间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支出的必要费用,并依《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区分公司强制清算费、执行费与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的不同处理路径。(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85941.html


2.2026年1月4日,部门发文规范公检鉴定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


1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关于规范和推进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三部门职责分工,依托设在公安部刑侦局的国家资质认定公安、检察技术评审组,承担国家级检察、公安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其他相关实验室资质认定。对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环境损害等特定鉴定业务的检察、公安鉴定机构,要求必须具备相应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实验室,并区分国家级、省级资质认定申请路径和审核程序。《通知》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配套补充要求作为统一评审依据,要求鉴定机构具备合法设立文件,申请项目须在2年内参加并通过能力验证。经认定实验室应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鉴定意见书无需标注资质认定标志。三部门将通过专家库和监督检查机制,对不再符合条件的机构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原有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步废止。(来源:公安部)

https://www.mps.gov.cn/n6557558/c10351747/content.html


3.2025年12月31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商事调解条例 》,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12月31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商事调解条例 》,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对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审批、名册编制和日常监督管理,规定商事调解组织的非营利属性、最低资产规模、调解员人数等设立条件以及变更、注销程序。对商事调解员的任职条件、回避与保密义务、禁止虚假调解等作出具体要求,强调建立业务管理、利益冲突审查和投诉处理制度。条例确认商事调解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允许申请司法确认和境外执行,鼓励采用在线调解和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并就境内外商事调解组织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机构设立、规则衔接和跨境合作等作出制度安排,同时设置对擅自以商事调解组织名义活动、违规承揽业务、泄露秘密及虚假调解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来源:国务院)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1/content_7054049.htm


二、司法实践


(一)诉讼


最高法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

2026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系统总结了人民法院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在审判实践中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的经验做法。案例涵盖离婚纠纷中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父母探望权履行、学生欺凌治理、家庭暴力干预、公职监护人履职、服刑人员子女救助等情形。主要条款包括:法院可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中依法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接受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强化父母或监护人在离婚、探望、家庭暴力等情形下的教育责任;推动多部门联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社会支持、心理干预等协同机制;创新“国家监护+亲属代养”模式,明确公职监护人职责;针对服刑人员子女,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救助和心理疏导。(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85581.html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2026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本批典型案例围绕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的适用,对五类情形的裁判规则作出细化与统一:一是明确以婚姻为目的给付的购房款、购车款等大额款项,可认定具有彩礼性质,依彩礼返还规则处理,结合是否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时间、怀孕流产等因素酌定返还数额;二是区分彩礼与恋爱、同居期间的消费性支出,日常共同生活开销及表情达意的小额转账一般不认定为彩礼;三是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并已孕育子女的情形,强调彩礼多已融入家庭生活,一方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四是对“闪婚”且彩礼接收方拒绝共同生活的案件,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支持返还全部彩礼,即便已登记结婚,亦需结合是否形成稳定共同生活进行判断;五是对借婚姻、相亲、订婚名义多次索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依法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实现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衔接。(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86051.html


三、德恒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资讯


1.德恒争议解决领域荣登钱伯斯《2026大中华区法律指南》榜单


2026年1月15日,全球著名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正式发布《2026大中华区法律指南》(Greater China Region 2026)榜单。凭借卓越的业务优势与专业能力,德恒争议解决等34个领域,以及德恒北京办公室陈长斌律师、曹珊律师、丁亮律师,德恒上海办公室王军旗律师、德恒沈阳办公室黄晓行律师、德恒深圳办公室廖名宗律师等59人次律师上榜。


主办单位:德恒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

素材整理:德恒争议解决专委会秘书处


德恒争议解决专委会简介


争议解决是德恒的核心和优势业务领域之一。从1993年至今,德恒代理了众多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在各级法院、仲裁机构和行政机构均有大量的成功案例,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了巨额损失,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业内与社会上享有广泛盛誉。


作为中国争议解决领域的顶级律师事务所之一,德恒拥有顶尖的专业团队,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客户提供最佳争议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客户的争议解决成本,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德恒争议解决专委会下设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和执行业务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一体化、个性化的综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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