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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执行指南系列之美国加州篇

2025-07-11


(一)加州与哪些司法管辖区在执行民商事判决方面有互惠安排?


加州并未与特定司法管辖区建立广泛的互惠执行安排。


(二)如果没有互惠安排,是否仍有可能在加州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


可以。根据《统一外国金钱判决承认法》(UFCMJRA)或普通法中的礼让原则,只要判决满足终局性、程序正当和无欺诈等条件,加州仍可能执行。


根据UFCMJRA,加州法院必须承认在作出地为最终、确定且可执行的外国金钱判决,除非存在特定的不予承认的理由。构成不予承认的理由包括:审判机构不公正或缺乏正当程序、缺乏人身管辖权、欺诈、违反公共政策以及其他程序性缺陷。


(三)加州是否适用《纽约公约》?


是的。


(四)*如果没有异议,确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或提交申请确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1)如果没有异议,对于确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首先,胜诉的债权人必须在加州法院提起一项新的诉讼,以将外国判决转换为在当地可执行的判决。根据外国民商事判决材料的完整性以及法院自身的案件排期情况,如果没有异议,该程序通常需要大约6到12个月。在加州法院确认外国判决有效之后,该被确认的外国判决将被视为加州判决,并可被依法执行。执行判决所需的时间取决于债务人的配合程度、资产调查、以及执行程序的复杂性。


(2)如果没有异议,对于提交申请确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首先,获得仲裁裁决的一方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或加州法院提交申请,请求确认该仲裁裁决。根据外国民商事仲裁材料的完整程度、当地法院自身的案件审理安排日程,如果没有异议,整个过程大约需要6-12 月左右。当法院确认外国仲裁裁决后,该裁决将成为加州的判决,并可被依法执行。执行判决所需的时间取决于债务人的配合程度、资产调查以及执行程序的复杂性。


(五)*如果有异议,登记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或申请确认外国仲裁裁决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对方提出异议,确认外国判决或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可能需要大约1到3年,具体取决于争议问题的复杂程度。执行判决所需的时间取决于债务人的配合程度、资产调查以及执行程序的复杂性。


(六)*如果没有异议,确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的费用或提交申请确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费用(包括法院费用和其他支出)大约是多少?


如果没有异议,费用(包括法院费用和其他支出)大约为50,000-100,000美元。


(七) *如果有异议,确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或申请确认外国仲裁裁决的费用(包括法院费用和其他支出)大约是多少?


如果有异议,费用(包括法院费用和其他支出)大约为100,000-$300,000美元,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


(八)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或外国仲裁裁决方面是否存在特殊困难?


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的困难包括缺乏互惠条约、UFCMJRA下的抗辩(如程序不公或违反公共政策)以及查找资产的难度。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的法院判决可能因司法独立性担忧受到额外审查。最经常出现的困难一般是国内判决或裁决是通过被告缺席的方式获得的,因此被告可能以没有在国内收到有效送达进行抗辩。


基于《纽约公约》,确认外国仲裁裁决通常比确认外国法院判决更为容易,但仍可能面临程序不当或仲裁员偏袒等抗辩。同样的道理,国内仲裁的送达有效性是最经常发生的抗辩理由。


(九)在加州可以确认和执行的外国民商事判决类型有哪些?


加州承认金钱判决或裁决(终局性且在原籍国可执行)。非金钱判决或裁决(如禁令)通常不承认。


(十)在被执行人财产调查方面有什么做法和渠道?


可通过公开记录(县登记处的房产、DMV的车辆信息)、向银行/雇主发传票及雇佣私人调查员。加州允许判决后调查(如债务人质询 -一种法律程序,允许胜诉的债权人对败诉的债务人在其宣誓的情况下进行质询,了解其财务状况,以便查找可用于偿还判决债务的资产)。另外,利用第三方调查机构还可能获得被告人的银行账户或其它金融资产信息。


(十一)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或外国仲裁裁决的律师收费框架和标准是什么?可否风险代理?


通常按小时计费或风险代理。加州允许风险代理但需遵守加州道德规则。


(十二)在加州申请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或仲裁裁决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诉讼应在以下两者中较早的时间内提起:外国法院判决在该外国有效的期间,或自该外国法院判决在该外国生效之日起十年内(加州民事诉讼法第1721条)。


在美国,确认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如果《纽约公约》适用,进行的仲裁中的一方,可以在裁决作出后三年内,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确认该裁决(美国法典第9编第207条)。


(十三)在加州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或仲裁裁决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经认证的判决/裁决书、英文翻译(如非英文)、终局性证明及送达债务人的证据。


(十四)在加州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或外国仲裁裁决的一般流程和主要方式有哪些?


在加州,外国民事或商业判决或外国仲裁裁决一旦获得法院承认,其执行程序与执行本地判决相同。主要方式包括申请执行令状,授权治安官或注册送达员扣押债务人的银行账户、个人财产或不动产。另一种常见方式是工资扣押,即要求雇主从债务人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通常为可支配收入的25%)直接支付给债权人。对于拥有不动产的债务人,可在县登记处登记判决留置权,对其在加州的房产设置担保权益,防止其在清偿债务前出售房产。


此外,债权人可申请债务人质询,即通过法庭命令强制债务人宣誓出庭,披露其资产、就业及财务往来情况。这是查明隐藏资产或收入的关键手段。如债务人拒绝配合,可能被判处藐视法庭。若债务人经营企业,债权人可采取收银机扣押或管理人扣押,直接从企业现金柜或银行账户扣款。对于涉及股票或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判决,法院可签发押记令,将相关收益或分红转付债权人。


执行还可采取更强硬措施,例如通过车管所(DMV)对车辆设置留置权,或申请银行账户冻结以划扣资金。如债务人试图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可提起欺诈性转让诉讼撤销相关交易。若债务人仍拒不配合,违反了法院的相关判决,法院可判处藐视法庭、罚款,甚至对恶意拒付者实施监禁。


(十五)如何取回执行费用和成本?


费用(如法院费、执法官费用)会计入判决金额并通过执行方式追讨。如原判决含律师费,亦可追讨。


*关于本问卷中时间/费用估算的说明:

然而,时间和费用的估算是基于对方完全配合相关法律程序的假设,而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很少发生。即使没有异议,执行工作也有可能会因立法变化或繁琐的行政程序而面临预测以外的延误。此外,由于新加坡法院的诉讼具有对抗性,当涉及诉讼时,相关法律程序的实际持续时间和费用取决于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因此,几乎不可能提供一个通用但准确的费用/时间估算。客户应寻求逐案评估,以获得更具体准确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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