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度解析DeepSeek股权架构设计
2025-02-12
在现代企业治理中,股权架构设计不仅是企业战略规划的核心环节,更是合规运营的重要保障。DeepSeek作为一家在人工智能领域备受瞩目的新兴企业,不仅引发了全球科技界的广泛关注,其股权结构设计近期也被誉为科技初创企业的典范。作为深耕刑民交叉领域的专业律师团队,我们长期致力于企业合规、风险防控及股权架构设计等领域,深知合理且高效的股权架构对于推动企业持续成长的重要性。因此,当DeepSeek崭露头角时,我们便高度关注并迅速捕捉到了其背后股权架构设计的精妙之处,其中不仅确保了创始人梁文锋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还实现了风险隔离和股权激励等多重目标。
鉴于此,为能够给更多初创企业在股权架构设计方面提供有益参考,本文将结合DeepSeek的最新公开信息,从刑民交叉视角出发,深入剖析其股权架构设计的优势,并探讨其在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中的战略意义。
一、DeepSeek股权架构设计解析

▲图1为股权穿透图
DeepSeek的运营主体为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eepSeek”)。根据图1的股权穿透图可以看出,创始人梁文锋系公司的灵魂人物,其通过多层控股和合伙企业的巧妙运用,形成了多层嵌套式的股权结构。其中:
(一)第一层架构
1.梁文锋直接持有DeepSeek 1%的股权;
2.宁波程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程恩”)持有DeepSeek 99%的股权。
(二)第二层架构
1.宁波程信柔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程信”)持有宁波程恩49.8%的份额;
2.梁文锋作为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LP”)持有宁波程恩50.1%的份额。
3.宁波程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程普”)作为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GP”)持有宁波程恩0.1%的份额。
(三)第三层架构
1.宁波程普作为GP持有宁波程信0.1%的份额;
2.梁文锋、李欢、郑达韡、陈哲作为LP分别持有宁波程信68.14%、12.03%、12.03%、7.7%的份额。
(四)第四层架构
1.梁文锋为大股东,持有宁波程普68.21%的股权;
2.其他三名股东李欢、郑达韡、陈哲分别持有宁波程普12.04%、12.04%、7.71%的股权。
二、邢民交叉视角下的股权架构分析
(一)保证控制权集中
从上述架构可以看出,创始人梁文锋在各个层级都实现了直接又绝对的控制,其作为持有宁波程恩股权50.1%与宁波程普股权68.21%的大股东,又通过控制宁波程普与高比例持股,从而控制宁波程普担任GP的宁波程信,最终通过直接与间接持股合计控制DeepSeek约84.29%的股份,成为绝对控股股东,如同手握遥控器的飞行员,利用多个持股层级将公司控制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保证了其对公司决策战略的绝对主导。
(二)两道防火墙设置
1.避免一人公司风险。DeepSeek采取由梁文锋直接持股1%、宁波程恩持股99%的股权结构,巧妙地避免了公司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通过引入宁波程恩这一持股平台,DeepSeek不仅在法律形式上避免了成为一人公司,有效隔离了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降低了股东因公司债务问题而承担个人连带责任的风险,还通过合理的股权分配,确保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多元化,对于公司未来根据发展需要进行股权激励或引入外部投资者亦有益处。
2.安排宁波程普作为GP以隔离个人风险。两个持股平台宁波程恩与宁波程信的实际决策权归GP所有,但GP往往伴随着无限连带责任的承担。为此,梁文锋利用宁波程普担任GP,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67%,既确保了其对于宁波程普的绝对控制权,又通过有限责任模式将可能的无限连带责任风险隔离开来,保证股东个人的法律风险总体可控,实现了“一举两得”的效果。
(三)控制权与管理权分离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DeepSeek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裴湉,监事为王苗军,而创始人梁文锋虽然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却并未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一职。
众所周知,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因公司事务被采取强制措施,如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也可能在执行案件中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在单位犯罪中,法定代表人还可能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承担刑事责任。例如,被称为国内“LED之父”的清华博士孙夕庆曾因公司内部股东纠纷被诬告挪用公款和虚开增值税发票,最终历经114次庭审及多次上诉后才被无罪释放,在其被羁押的1277天期间,其一手创办的中微光电子(潍坊)公司经历了严重的内部动荡和发展困境,业务一度陷入停摆,甚至无法维持正常的生产和研发活动。这一案例足可显见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对公司的潜在影响。
因此,DeepSeek通过安排非创始团队成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与董监高,可将公司的法律责任主体与创始合伙人分离。虽然这种安排无法完全免除责任承担,但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未知风险和刑事责任,避免因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影响公司创始核心团队的稳定,有助于保护创始人免受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还能确保公司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保障。
另一方面,此种安排不仅有助于风险隔离,还能为公司治理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如非创始团队成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与董监高可以专注于日常运营管理,而创始团队如技术出身的梁文锋则可以专注于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技术发展。
(四)设置“防火墙公司+业务子公司”架构
从股权结构上看,DeepSeek100%控股的业务子公司为北京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DeepSeek”),其中,DeepSeek作为母公司来承担防火墙公司的角色,而北京DeepSeek作为子公司则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形成典型的“防火墙公司+业务子公司”架构。
在此架构中,DeepSeek通过将业务剥离至子公司,可将业务运营中的风险限制在其子公司范围内,而其作为母公司的资产得以受到保护。同时,其通过对子公司的控股,又可实现对业务的间接控制和管理,同时还可通过合并报表实现集团化管理。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DeepSeek作为母公司在风险隔离方面具有优势,但在实际运营中,必须确保其与子公司之间的独立性和合规性,防止因存在混同而导致风险传递。
(五)持股平台的双重准备
在上述股权架构中,创始人梁文锋设立了宁波程恩和宁波程信两个持股平台,体现了其前瞻性的战略布局。
具体而言,宁波程信作为第二层持股平台为创始合伙人持股平台,主要由梁文锋及其核心团队成员(如郑达韡、李欢、陈哲等)共同持股,其可通过持有宁波程信的份额,间接持有DeepSeek的股权;而宁波程信又持有宁波程恩49.8%的份额,再次确保了核心团队对公司的高度决策权和控制力,同时为未来的股权激励和资本运作预留了空间。
而宁波程恩作为第一层持股平台,持有DeepSeek 99%的股权,梁文锋在其中通过控制其GP宁波程普,间接控制着宁波程恩。这不仅为当前的核心团队提供了稳定的持股结构,还为未来引进合伙人预留了空间,使得公司能够在吸引外部人才和资本时,灵活调整股权结构,并确保着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三、结语
通过上述对DeepSeek股权架构的全面解析,我们可以看出其创始人梁文锋不仅是一位技术专家,更是一位精通股权设计和公司治理的高手。他通过精心设计的股权架构,实现了对公司的精准控制和风险隔离,同时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这种设计在公司治理、风险防控和未来战略布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也为其他企业在股权架构设计和公司治理方面提供了宝贵借鉴。
作为刑民交叉领域的专业律师团队,我们以“风险预控、综合施策”为核心理念,充分发挥刑民交叉领域的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不仅能够协助企业识别和规避刑事与民事法律风险,更能够通过优化股权架构、完善治理机制,助力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实现稳健运营与价值提升,推动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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