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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建设之人才引进及相关优惠政策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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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雄安新区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2023年5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雄安新区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雄安新区已进入大规模建设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并重阶段,工作重心已转向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疏解发展并举,同时指出要努力建设新功能、形成新形象、发展新产业、聚集新人才、构建新机制,使雄安新区成为新时代的创新高地和创业热土。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雄安新区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其中涉及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多个方面,为各类人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因此,本文主要针对雄安新区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雄安建设之人才引进现状和鼓励领域


(一)雄安建设之人才引进现状和主要政策


根据2020年雄安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雄安新区常住人口1,205,440人,其中雄县常住人口为478,553人,容城县常住人口为273,164人,安新县常住人口为453,723人。15-59岁劳动人口为722,727人,占常住人口的59.96%。以雄安新区发展目标300万人计算,当地常住人口占比为40.2%。


为了吸引并留住人才, 截至目前,雄安新区已经出台了《河北雄安新区“雄才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九条政策措施》、《关于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雄安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打造创新高地和创业热土聚集新人才的若干措施》(简称“雄才十六条”)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以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广纳高质量优秀人才到雄安就业创业。


为人才提供精准化服务保障,雄安新区设立了“人才引进”一卡通——雄才卡。雄才卡是雄安新区对特定重点人才提供集成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分为A、B、C三类。人才可根据自身条件申领相应类别雄才卡。截至2023年11月7日,9000余名人才申领到“雄才卡”。人才可凭“雄才卡”在行政事务、子女教育、医疗健康、交通出行、文体休闲等方面享受优质便捷服务。


(二)雄安建设之人才引进鼓励领域


1.雄安建设之人才引进之鼓励产业领域

雄安新区在承接“北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总部、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等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同时,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现代服务业、绿色生态农业”五大高端高新产业,加快提升新兴产业发展能级。


(1)新一代信息技术


围绕建设数字城市,重点发展下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等信息技术产业。超前布局区块链、太赫兹、认知计算等技术研发及试验。


(2)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


率先发展脑科学、细胞治疗、基因工程、分子育种、组织工程等前沿技术,培育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加强重大疾病新药创制。


(3)新材料


在新型能源材料、高技术信息材料、新材料产业生物医学材料、生物基材料等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


(4)高端现代服务业


发展金融服务、科创服务、商务服务、智慧物流、现代供应链、数字规划、数字创意、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现代服务业。


(5)绿色生态农业


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发展以生物育种为主体的现代生物科技农业,推动苗木、花卉的育种和栽培研发,建设现代农业设施园区。


2.雄安建设之人才引进之鼓励企业类型

为疏解北京的非首都功能,雄安新区出台了《企业跨省市迁移“1+N”行动方案》、《关于支持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总部企业创新发展的六条措施》、《关于支持央企二级、三级子公司落户新区的七条政策措施》等专项政策。从支持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总部企业的角度来看,下列企业和人才属于雄安新区鼓励引进领域:


(1)综合型总部企业


对于央企以及世界500强(福布斯)、中国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等大型企业集团在新区疏解设立(含迁址或新设,下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缴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二级、三级公司,上一年度在新区综合贡献不低于1000万元,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确定向雄安新区疏解(含新注册)的央企总部,可认定为综合型总部企业。


对在新区疏解设立的综合型总部企业,新区将根据其实缴注册资本分档次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开办补贴,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给付;并根据上年度综合贡献、经营情况、产业带动等情况给予专项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在新区的综合贡献。


(2)金融总部企业


金融总部企业是指向新区疏解(含新设立)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消费金融、财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法人金融机构总部。


对在新区疏解设立的金融总部企业,新区将根据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贴,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给付。其中,外资独资或控股(持股超过50%)法人金融机构,额外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科技型总部企业


对于向新区疏解属于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的科技前沿攻关领域的科技型企业或研发机构,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常驻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拥有相关高价值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且市场估值不低于10亿元的,可认定为科技型总部企业。


对在新区疏解设立的科技型总部企业,新区将根据其实缴注册资本分档次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开办补贴,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给付。


在新区落地实施的相关科研平台或项目,鼓励积极申报科技部设立的“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对已获得国家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的,新区财政按照1:1配套支持资金。在新区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的推广和使用,通过省级以上认定的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河北省补贴的项目,按照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新区还鼓励科技型总部企业在新区开展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对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研发投入给予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科技型总部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产业专项基金、产业资本投资的,可根据企业意愿,由新区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按不高于已获得国家或省基金投资规模提供相应投资支持。


二、雄安建设之人才引进具体优惠政策


(一)人才引进环节激励政策


1.薪酬激励政策

薪酬激励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各项薪酬待遇总体水平增加30%-40%,新区结合实际情况对疏解国有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予以工资总额政策支持,其中包括:


(1)企业年金:支持疏解单位建立年金制度,对于年金计划实施后十年内退休的疏解人员,通过设置过渡期补偿性年金缴费方式保障其利益。


(2)协议工资:允许疏解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方式。协议工资、年薪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项目工资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3)住房补助:允许疏解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按照一定标准为疏解转移人员提供住房补助,弥补因疏解增加的住房支出。


(4)交通补贴:允许疏解单位为疏解转移人员按照在北京和雄安新区之间实际通勤情况发放交通补贴,弥补因疏解增加的交通支出


(5)社保政策:实行“老人可选择、新人新办法”,医保待遇水平与北京市总体相当,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按北京实际缴纳。


2.人才激励政策

(1)院士、长江学者等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引进院士,驻冀工作的给予每人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0万元安家费;引进长江学者等高层次领军人才,每人给予200万元至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100万元安家费。对签订合同3年以上、每年在新区累计工作3至6个月的院士,每年发放5万元特殊生活补贴;工作6个月以上的,每年发放10万元特殊生活补贴。


(2)“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资助: 对评为“巨人”的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3)“名校英才”房租补助专项:对每年通过“名校英才”计划到新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资金单位工作的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优秀毕业生给予房租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5年。


(4)产业人才“1+2”:引进的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落户、租购房、享受雄才卡服务等优惠政策。


(二)创业支持政策


1.创业支持政策

对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来新区创业,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后,根据项目进展给予启动资金、创业场所、生活补贴、住房购房、个税奖励等政策集成支持。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到新区企业实施产业化的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对特别优秀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特殊优惠政策。


(1)创业人才团队参加“雄才杯”创业大赛获奖一年内或参加其他省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奖两年内,或其他优秀创业项目,经评审通过并落地雄安后,可享受以下政策:

①根据评审结果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落地转化效果好的创业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选“雄创计划”。

②入驻科学园管委会所管理园区、雄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其他政府性空间的,前2年免收租金。

③为核心团队成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最多3人)各提供1套人才公寓,免租期2年。


(2)人才团队在新区注册企业3年内可参加“雄创计划”项目评审,评审通过后纳入“雄创计划”给予扶持:

①根据评审结果给予至少100万元、最高600万元的启动资金。

②雄安科创种子基金或天使基金可给予雄创企业最高1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雄创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

③雄创企业入驻科学园管委会所管理园区、科创中心中试基地、雄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其他政府性空间的,前3年免收租金,第4年、第5年租金减半收取。入驻无装修环境办公空间的,按100元/平方米、不超过装修费用的50%给予装修补贴。享受租金减免面积按新区参保人数10平方米/人的标准核定,原则上每家企业不超过500平方米。


(3)企业入选“雄创计划”3年内,引进人才可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①雄创企业引进的人才可按以下标准享受生活津贴:博士(或正高级职称)3000元/月,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2000元/月,本科(或技师职业资格)1000元/月,最多补贴5年。

②雄创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上一年度个人贡献超过2万元的,按其上一年度对新区综合贡献的80%予以奖励,个人年度最高奖励20万元。


2.高校毕业生来雄创业

雄安新区聚焦重点片区产业定位,每年重点支持引进一定数量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对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校应届毕业生,经认定,可直接落户,并给予生活补贴、租房购房、个税奖励、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提升奖励等待遇。


(1)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


(2)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个人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按照人均22万元、总额度不超过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 (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办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4)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以及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的毕业生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照入住人数和占地面积给予孵化基地(园区)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5)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 (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雄才卡


为更好地留住人才,根据《河北雄安新区“雄才卡”管理办法(试行)》,新区对“雄才卡”持卡人分类给予服务保障。


1.政策待遇

(1)政治荣誉。优先推荐持卡人才担任新区、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联系服务。将持卡人才确定为用人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对象,并择优推荐为上级部门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对象,在持卡人才取得重大成就或重要节日时及时走访、看望、慰问。


(3)社会认可。优先推荐持卡人才作为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社会影响力大、公认度较高的荣誉评选对象。对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持卡人才,利用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四尊”浓厚氛围。


2.工作保障

(1)编制保障。全职引进到雄安新区及三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持卡人才,可优先享受单位空编。单位无空余编制的,可由新区各级编制部门探索使用周转池编制调剂编制。如持卡人才调离该单位,收回调剂编制。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持卡人才首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推荐。有海外工作经历的持卡人才,可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作为参评依据。


3.创新创业支持

(1)工商税务服务。持卡人才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在申办设立、变更、注销等企业登记事项时,工商及行政审批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承办;在办理税务登记及其他涉税事项时,税务部门优先为其办理,提供定制式专属服务和一对一个性化服务。


(2)创业扶持。持卡人才自主创业的,可优先办理创业注册登记、资金贷款申请、工商税费优惠、创业就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可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扶持。无经营场地的优先入驻政府建设的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业平台,如因创业平台方面原因未能入驻的,3年内每年给予一定租金补贴。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的,优先重点保障。


(3)科研服务。持卡人才申报国家和河北省、雄安有关科研项目和创新平台时,新区相关部门优先立项、优先推荐,并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对使用新区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仪器设备,给予一定的优惠。


4.生活服务

(1)住房保障。雄安新区新引进在新区无住房的持卡人才,可优先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符合新区购房条件的,可按规定在新区购买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房。


(2)户籍办理。全职引进的持卡人才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落户雄安,由公安机关优先办理。


(3)社会保险。人社部门开设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为持卡人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手续服务;到新区之前已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4)子女入学。持卡人才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母来新区就读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


(5)就医体检。持卡人才凭卡在新区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按照相关规定对持卡人才发放健康包、免费体检。


(6)其他服务。持卡人才享受免费乘坐雄安新区内公交车、参观雄安区域内国有旅游景区等服务;优先办理机动车注册年检和驾照申领审验;在雄安站、白洋淀站、白沟站、机场城市航站楼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含 A 卡持卡人才随行人员)。


公安机关开设人才绿色通道,安排专人提供服务。对在新区工作或长期居留的外籍人才,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便利政策的,可以按政策签发5年以内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居留许可业务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以优先申报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


6.A卡持卡人除享受搭载服务事项外,可按“一人一策”方式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定制化服务。


三、建议和展望


在雄安新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过程中,北京企业搬往雄安或在雄安新设子公司可能面临一系列常见的法律问题。在企业需要搬迁至雄安新区的情形下,会发生工作地点的变化,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可能宽泛约定工作地点。对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的,仍应对工作地点的变更进行合理性审查。当企业需要在雄安新区新设立主体,建议区分具体情形合规处理员工入驻雄安新区引发的劳动合同问题,包括:(1)合并、分立原因转移至新设公司;(2)员工随资产业务划转至新注册公司。在前述企业搬往雄安或在雄安新设子公司的情形下,对于员工拒绝搬迁或转移的,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包括: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严重违纪解除、员工被迫辞职等情形,建议区分具体情况合规处理。


雄安新区从无到有、从蓝图到实景,一座高水平现代化城市正在拔地而起,堪称奇迹。设立雄安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对于集中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调整优化京津冀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培育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对此,未来持续关注和了解雄安新区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并处理好人才入驻雄安新区的相关劳动问题,有助于雄安新区未来成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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