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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人平台账号居然既不属于达人,也不属于MCN?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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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拥有3509.6万粉丝的“浪胃仙”账号因达人离开自立门户而引发纠纷。“浪胃仙”IP创始人游某通过“浪胃仙”账号发文,直指“浪老师”本人带走原公司素材、器材,员工,成立新的公司,导致原“浪胃仙”账号停播并导致厂商纷纷解约。“浪老师”本人也通过其新账号“真的浪胃仙”发声,解释游某原自称为“浪胃仙”账号权利人,但去年年末其前公司起诉游某要求确认其对“浪味仙”账号的所有权,导致浪老师本人对于“浪胃仙”账户权利的归属产生质疑,为避免后续法律风险,遂从公司离职重新申请账号。


该事件也直接引发大家对于账号所有权归属的疑问:达人平台账号究竟属于谁?


属于达人?还是属于MCN机构?


答案令人大跌眼镜——都不是!


我们先来看一下主流平台(包括淘宝直播、抖音、快手、哔哩哔哩、小红书、微博)在账号归属这个问题上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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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淘宝直播平台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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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抖音”用户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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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快手用户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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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哔哩哔哩弹幕网用户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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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小红书用户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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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微博服务使用协议


由此可知,答案为:账号所有权属于平台!


绝大多数平台在用户协议中都已经明确账号所有权属于平台;部分平台虽然没有明说,但通过对于账号处置设置种种限制,从实质上宣告了所有权的归属。


也就是说,达人或者MCN机构仅仅拥有账号的使用权,一般非经平台同意,是不得擅自买卖、转让或出租平台账号的。


这就意味着,所谓达人与MCN机构的账号归属纠纷,其实也就是在抢一个使用权而已。


这一结论在司法实践中也得到验证。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起账号归属纠纷案件中[1],MCN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确认账号归MCN机构所有。但法院认为,MCN机构基于投入对账号享有财产利益,但不享有所有权。原因在于平台用户服务协议通常约定账号所有权归平台经营者,注册用户仅拥有账号的使用权。因此,如确认MCN机构享有账号所有权,则与平台的真实意思相悖。MCN机构与达人签订的《账号归属协议》仅约束合同签订主体,不直接约束平台经营者。如MCN机构基于其与达人的约定当然获得账号所有权,会造成账号注册人与使用人的分离,违反网络实名制。


因此,就像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农民集体、使用权属于企业或个人一样,达人账号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同样是分离的。


但基于达人账号其所承载的大量活跃流量及快速变现能力,即便只是拥有使用权,也意味着拥有着具备极大商业价值的虚拟财产。因而仍是达人与MCN机构的“必争之地”。


那么,谁才拥有平台账号的使用权?请见下篇《六成法院认为网络平台账号使用权属于达人!》。


参考文献:

[1]广州互联网法院,《【法脉准绳】主播解约后,其抖音账号所有权归自己还是MCN机构?》,https://mp.weixin.qq.com/s/h4HOhN_3yPR_7IAZSIqJVw, 2022年4月18日第一次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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