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探索

地缘冲突中二级制裁对中国能源企业的穿透性影响

2025-08-05


简介


本文聚焦美国二级制裁对中国能源企业的穿透性影响,揭示其法理本质、实践逻辑、现实情况和应对方式,旨在剖析单边制裁体系对能源领域和国际法治秩序的侵蚀机理,旨在为中国出口企业的合规突围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一、二级制裁的法理演进与实践逻辑


(一)二级制裁的概念溯源和法律本质


美国二级制裁(Secondary Sanction)的法理内核,本质体现为国内法域外效力的系统性扩张,构成对国际法治秩序的根本性挑战。其法律定义历经两次转换,早期美国通过《对敌贸易法》(1917)和《国际经济紧急状态法》(1977)构建起"间接限制"框架,赋予总统要求第三国企业"自愿配合"的域外干预权;至20世纪90年代后,《赫尔姆斯-伯顿法》《对伊朗和利比亚制裁法》完成二级制裁体系的质变,通过"强制型二级制裁"将管辖触角直接延伸至与被制裁方交易的第三国主体[1]。这种演变突破了国际法“效果原则”的合理边界。


这种演变彻底突破了传统国际法上"效果原则"(Effects Doctrine)的合理边界——1949年国际法院在“科孚海峡案”(CorfuChannelCase,UKvs.Albania,InternationalCourtofJustice,1949)中确立,要求域外管辖需以“直接且实质性影响”为前提。而美国的二级管辖却实质上在具体制裁中将“潜在影响”纳入管辖范围,如2025年对伊朗石油运输链的“影子舰队”制裁案[2],美国财政部以船对船转运行为涉嫌“协助规避制裁”为由,对23家中国企业的非美元、非美技交易实施制裁。这种做法违背偏离国际法基本原则,构成典型的域外管辖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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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扩张性实践具有双重法律悖论:管辖权基础的合法性矛盾和程序正义的必然性缺失。其一,管辖权基础的合法性矛盾。二级制裁违反传统国际法上的属人、属地管辖基本原则,滥用保护管辖扩大自身国际管辖范围,试图以此偏袒和撷取本国利益。其实质是将国际经济贸易行为异化为政治工具。其二,程序正义的必然缺失。为保证本国利益实现,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以下简称:“OFAC”)“执法”必然呈现出不透明特征,如2023年北京鲁成伟业公司被列入SDN清单前,就未获得听证机会,属于程序必然缺位。且二级制裁依据的“实质性协助”标准模糊,导致企业合规风险不可预判[3]


二级制裁已经成为美国破坏国际贸易秩序,撷取自身利益的重要方式。其法律定义从早期的“间接限制”演变为“强制管辖”,突破传统国际法“效果原则”边界,将“潜在影响”纳入管辖范畴。这种扩张性实践构建起“技术溯源+金融封锁”的双轨穿透体系,对全球产业链具深刻的风险隐患。


(二)技术穿透与金融控制的双重机制


1.技术衍生领域的无限追溯机制


依据《出口管理条例》(EAR),只要产品中含有超过10%的美国产零部件或技术,无论生产地在哪里,都会被认定为美国原产,出口至被制裁国需经OFAC许可[4]。这种管辖导致中国能源装备企业面临“合规困境”。 这一规则已延伸至技术衍生领域,引发更大争议。典型案例是2024年美国以“使用美制软件设计”为由,制裁中国某新能源企业的伊朗储能项目,该软件为2018年前购买的通用工业设计工具,已过技术更新周期,但是仍被认定为“含美国技术成分”。此举将技术管辖时限无限拉长,形成实质上的“历史追溯性制裁”[5]


2.美元结算体系对多边贸易的挤压


除去对于技术衍生领域的无限追溯外,美国通过SWIFT系统的美元结算体系控制权,实现对全球贸易的控制。2012年,美国依据《国防授权法》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停止与伊朗央行结算,否则冻结其美国银行账户。这迫使中资银行对伊业务“零接触”,包括被迫关闭伊朗客户的CIPS账户,这表面是规避次级制裁,实则更多暴露出美元体系对多边结算机制的挤压。即便交易以人民币结算,只要交易资金流经美资银行(如香港分行),仍可能触发制裁。例如2025年某中伊石油交易中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但因资金流经过摩根大通香港账户,被OFAC处以罚款。


3.国际反制与秩序裂变


面对美国日益扩张的单边域外管辖,国际社会逐渐形成“阻断立法”和“去美元化”的双重反制路径。欧盟于1996年通过的《第2271/96号条例》规定欧盟企业无需遵守域外制裁,且可在欧盟法院起诉美企索赔,明确以“阻断立法”的方式抵制美国二级制裁。金砖国家则通过新开发银行推进“去美元化”融资机制,诸如2024年埃及光伏项目(12亿美元)完全使用人民币-卢布结算[6]。中国推动的CIPS系统覆盖180国,2025年处理业务笔数同比增长210%,部分对冲了SWIFT的制裁威胁[7]。而部分南方国家采取“灰色创新”,诸如委内瑞拉通过“石油币”(Petro)进行跨境支付、伊朗建立“法尔斯币”区块链结算系统、中企参与的沙特朱拜勒石化项目采用“物物交换+第三国清算”模式等以此规避美元监管。


这些理论与实践深刻揭示出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的深层走势——以美国为中心的“规则霸权”与多极化的“规则竞争”并存。这种矛盾在能源领域具象化为二级制裁的穿透性冲击——以伊冲突中,美国通过扩大解释 "潜在影响" 将中企船对船转运纳入制裁,暴露出单边规则对全球供应链的任意切割。在这样的国际经济秩序之下,一旦发生国际摩擦,会给世界范围的经济局势带来不可估计的震动。


二、中国能源企业的现实风险剖析


中国能源企业海外营收高度集中,前十大企业中7家涉及海外油气业务,平均海外营收占比达38.6%。不仅大型企业海外营收占比大,在整个中国能源领域中海外营收占比普遍偏高,尤其是光伏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在海外营收占比甚至超过70%。这种结构性依赖使企业深陷地缘制裁风险:


以美国对伊朗“影子舰队”制裁为例,2025年4月,山东胜星化工因通过伊朗革命卫队关联公司采购超10亿美元原油,被OFAC列入SDN清单,其在美国金融系统的2.3亿美元资产瞬间冻结。同时,美国制裁直接导致该企业供应链断裂。该公司原本依赖的美国斯伦贝谢井下设备因制裁断供,被迫转向俄罗斯二手设备,单桶原油开采成本激增18美元[8]。这并非孤例,2024年以来,已有7家中国“茶壶炼油厂”(地方小型炼油厂)因类似交易被制裁,暴露其结构性脆弱性在:既缺乏国企的风险缓冲能力,又因规模限制难以构建多源供应链。


更隐蔽的风险则来自美国技术链与资金链的双重风险。OFAC对“影子船队”的追踪显示,中国企业为规避制裁,普遍采用“三次以上船对船转运+石油掺假”的操作。如2025年2月被制裁的RESTON轮,在印尼海域将伊朗原油与伊拉克巴士拉油混合后,通过香港CCIC机构出具“非伊朗原产”证明[9]。这种操作虽短期规避监管,却推高每吨原油的物流成本达35美元,且因涉及伪造文件,企业面临欧美司法追责的潜在风险。被列入SDN清单的企业其金融渠道的限缩则更加危险,不仅无法使用美元结算,甚至在第三国金融机构的账户也遭冻结。


这些风险的本质,是美国将制裁从“实体清单”向“行为清单”的升级。2025年新发布的制裁咨询明确,“任何协助伊朗石油‘去标识化’的行为”均属违规,包括但不限于混合原油、篡改提单、使用第三方检验。这意味着中国企业传统的“技术性规避”策略彻底失效,必须直面供应链重构的剧痛。中国能源企业要么退出伊朗市场(损失约12%的原油进口量),要么投入数倍成本构建“去美国化”的物流、金融、技术体系。而后者对无论是利润率不足5%的地方炼油厂,还是对于中国能源头部企业,都是一次艰巨的挑战。


三、穿透性影响的传导机制:以伊冲突的典型案例


2025年6月爆发的以伊冲突,成为观察美国二级制裁穿透性效应的典型案例。这次冲突不仅引发霍尔木兹海峡航运管制加剧,更通过美国同步实施的“次级关税”威胁,将地缘政治风险转化为对全球能源产业链的全方位冲击。


(一)市场预期的瞬时重构:价格波动与资本避险


冲突爆发的48小时内,布伦特原油价格从74美元/桶飙升至82美元/桶(涨幅达10.8%),直接导致中国油运板块集体异动:招商南油股价单日涨停,中远海能市值激增120亿元。此轮短期溢价本质是制裁预期的市场化定价:美国财政部提前释放“对伊朗石油买家加征15%关税”的信号,导致贸易商恐慌性补库,新加坡纸货市场伊朗原油掉期合约成交量骤增230%。而冲突平息后,美国财政部正式将3家中企列入SDN清单,市场迅速修正预期,布伦特油价48小时内回落至76美元/桶,招商南油等企业市值蒸发18%,印证二级制裁对市场信心的强力操控[10]


这种波动更深层次揭示出能源市场的“制裁敏感性”。当美国将军事冲突与经济制裁绑定,价格形成机制不再单纯反映供需基本面,而是内嵌合规风险溢价。如某民营炼化企业因担心被制裁,在冲突期间以溢价8美元/桶抢购俄罗斯原油,而当OFAC明确其不在制裁名单后,又因价格倒挂产生巨额损失损失,凸显制裁不确定性对微观决策的扭曲效应。


(二)供应链的结构性撕裂:从物流阻断到技术脱钩


美国对于伊朗石油运输生态链的精准打击引发多重产业破坏,美国财政部OFAC在2025年4月16日发布的《航运制裁指南》[11]将制裁范围扩展至为伊朗油轮提供导航、保险、燃料补给的所有主体。首先,美国精准打击导致物流节点瘫痪给伊朗石油运输带来严重阻碍。中国租用的伊朗国家油轮公司油轮因新加坡保赔协会(P&I Club)撤保,被迫滞留阿曼湾锚地,单船每日滞期费达12万美元。某能源物流企业为转运30万吨伊朗原油,不得不绕行好望角,航程增加1.2万海里,运输成本激增45%[12]。其次,美国依仗其强大的技术链对伊朗进行技术封锁,迫使中东国家加速“去美国化”供应链重构,沙特阿美要求中国承包商在2027年前将美制设备占比从32%降至15%。德石股份为满足阿联酋ADNOC的新规,在迪拜建立区域性备件中心,初期投入达2.3亿元,物流成本年均增加12%。再次,美国对伊朗精准打击使其结算体系受结构性冲击。诸如中伊尝试用数字人民币结算的3笔交易(合计1.8亿美元),因涉及汇丰银行伦敦清算节点,被OFAC以“间接使用美元系统”为由冻结,迫使企业重启“石油-钢铁”的易货模式,交易周期从15天延长至35天[13]


四、破局之道:中国能源企业的多维突围与制度性博弈


面对美国持续升级的能源制裁,中国能源企业的破局之道也已经非常清晰。中国能源企业正从“供应”、“技术”、“交易系统”、“法律规则”等多个维度寻求规避冲突中二级制裁的穿透性影响。


1、拓展供应链,稳定相关制裁风险。部分中国能源企业,一方面将伊朗原油采购转向俄罗斯远东港口,通过中俄东线管道实现紧急补库;另一方面激活与沙特预签的的“原油互换协议”,将原本运往美国的巴士拉油转至中国,有效填补原油缺口。这种供应链弹性的关键在于通过中东、俄罗斯、中亚三大传统渠道,叠加巴西深海油、委内瑞拉重油两个新兴来源,将单一地区依赖度控制在35%以内,以此系统性优化预防相关能源产业的制裁冲击。


2、技术独立自主,探索全新系统模式。拓展供应链是短期解决方案,而技术上独立自主才是中国能源企业真正的破局核心。2025年3月制裁生效当日,中国海油宣布在山东探明1.4亿吨页岩油田,同步启用自主研发的“太行-III”压裂设备,单井成本较美制设备降低42%[14]。更具标志性的是,中伊联合开发的阿扎德甘油田,首次采用中国“北斗+格洛纳斯”双模导航系统,彻底摆脱对美国AIS船舶监控的依赖,2025年上半年实现23船原油安全外运[15]


3、推进新的结算体系,打破美元结算系统武器化。人民币结算体系的推广,有助于中国能源企业打开新的破局路径。2024年6月,一艘满载伊朗原油的货轮驶向中国,船上价值3.8亿美元的货物结算,没有使用美元,也没有经过SWIFT系统,昆仑银行通过CIPS直接完成人民币跨境支付[16]。这种模式已在中伊多家重点企业复制,配套的“石油-钢材”易货贸易,更通过中伊产能合作备忘录固定下来,2025年上半年完成320万吨原油置换,规避金融制裁的同时消化国内过剩产能。


4、法律反制与规则重构同步推进。面对OFAC的“长臂管辖”,中国企业依据《反外国制裁法》第3条,在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IOC)的新合约中嵌入“阻断条款”,明确约定“因美国制裁导致的违约,由美方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值得中国能源企业借鉴学习。


结语


二级制裁的穿透性影响,本质是全球能源治理权力结构变迁的缩影。中国能源企业的应对实践,既需要微观层面的合规创新,更需要宏观层面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当我们在讨论“去美元化”、“技术自主”时,本质上是在重构一种更具包容性的能源治理秩序。这种秩序的建立,不仅关乎企业的生存发展,更是全球能源安全的底层逻辑。


参考文献:

[1]梁冰洁,孟刚,《美国二级制裁法律问题研究》

[2]OFAC, Sanctions Programs and Country Information-Iran, Guidance for Shipping and Maritime Stakeholders on Detecting and Mitigating Iranian Oil Sanctions Evasion(The Shadow Fleet), https://ofac.treasury.gov/sanctions-programs-and-country-information/iran-sanctions/

[3]OFAC, https://www.state.gov/united-states-imposes-additional-sanctions-and-export-controls-on-russia/

[4]吕文栋,林琳,赵杨等《美国对华高技术出口管制与中国应对策略研究》

[5]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官网,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

[6]东方财经网,《中伊双边经贸结算体系改革进展》,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2506293443169957.html

[7]彭博社,《中资企业美元债年度报告(2024)》

[8]中国石油石化,《美国再对中国炼厂下手》,https://mp.weixin.qq.com/s/SQ0tFtXME5NS8kZE1GUhjg

[9]国际船舶网,《伊朗“影子船队”调查报告》,https://www.eworldship.com/html/2025/ship_inside_and_outside_0417/211532.html

[10]彭博社,《布伦特原油价格波动报告(2025-06)》

[11]同2

[12]劳氏船级社,《霍尔木兹海峡航运影响分析(2025-06)》

[13]《跨境石油人民币结算案例》,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案例库,2025.

[14]新华网,https://www.xinhuanet.com/fortune/20250323/82cbcfd989de4f20a6c7059e79677d78/c.html

[15]《阿扎德甘油田项目人民币结算年报》,中伊能源合作官网《阿扎德甘油田年度报告》

[16]《人民币在伊朗石油交易中“硬刚”美元,全球支付体系暗战在上演》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29814812290277527&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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