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助力济南常春供热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顺利审结——执转破制度推动“无有效资产可破”市场主体高效出清
2026-07-15
2024年6月27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济南常春供热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春供热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德恒济南担任管理人。本案由德恒济南执行主任朱峰律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合伙人林娜娜、马亚桢等律师组成专业项目组具体承办。历时近两年,经管理人勤勉尽责、全面履职,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与支持下,该案于2026年6月29日依法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标志着德恒济南在执转破业务领域再添重要实践成果。
案情简介
常春供热公司系一家专注于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与安装的生产型企业,前期市场发展态势良好。自2019年起,受互保链风险传导及新冠疫情持续冲击,公司资金状况持续恶化。虽经多方融资纾困,终未能逆转经营颓势,导致资金链彻底断裂,大量执行案件积压于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既严重耗费司法资源,也使债权人权益长期处于悬而未决状态。
在此背景下,常春供热公司主动申请破产清算,经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执行移送破产审查程序后依法受理。案件办理期间,管理人团队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资产清查、债权申报审核、债权人会议组织等各项工作: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6年6月5日,成功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核心议案均获高票表决通过,为案件顺利终结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债会合影(管理人、审计机构、债权人会议主席)
典型意义
“执转破”制度已被正式纳入“十五五”规划,成为破解执行困局、推动僵尸企业出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制度抓手。本案正是借助执转破机制,成功实现对“无有效资产可破”市场主体的依法有序清退,有效打通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通道,既释放了积压的司法资源,也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案件办理过程中,管理人团队面临财产线索匮乏、财务账册缺失、债权人协调难度大等多重挑战。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的专业指导下,管理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排查财产线索,主动与债权人沟通协商,最大程度尊重债权人意愿,妥善化解了各项疑难问题,确保破产程序依法、高效、平稳推进。
本案的顺利审结,离不开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的专业指导与大力支持,同时也为德恒济南在执转破及破产清算领域积累了宝贵的实务经验。未来,德恒济南将继续秉持“专业尽责、追求卓越”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在企业拯救与破产清算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及困境企业司法拯救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项目组主要成员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