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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承办的多起重整案件入选“重庆破产法庭202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2026-05-21


2026年5月21日,重庆破产法庭发布202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评选结果,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重庆办公室承办的多起重整案件入选“重庆破产法庭发布202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榜单。


案件一:重庆协信远创实业公司等三十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


基本案情: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是总部位于重庆的全国性房地产集团公司,是集房地产开发、商业运营、酒店运营和写字楼租售、工业园区开发等于一体的产业复合型集团企业,业务覆盖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十余个省市,持有数十个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2020年起,该公司因过度扩张陷入债务危机。2021年10月14日,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重整申请,2022年7月法院分别裁定受理该公司等三十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申请。2022年11月19日,法院裁定对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十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并依法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范利亚律师为管理人负责人。德恒进场后,迅速组织了包括邹锋、滕作鹏、王泽钧、王秋贺、江晨晨、徐文玲、王啊鹏、张苗苗、汪晴、邵冶卓、王帅等专业律师现场承办,德恒重庆办公室党委书记、合伙人陈昊律师以及严昌莉律师、黄开元律师、陶云梅律师、唐斯诗律师在资源调动方面提供了大力支持。


审理情况:为系统性化解债务风险、盘活存量资产,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创新构建“实质合并重整+债务重组+单独破产”的解决方案,通过引入共益债资金、处置核心资产、招募适配投资人等一系列措施,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持企业经营价值。2025年4月17日,管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称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十家企业重整案各表决组均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请求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2025年4月21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十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是国内房地产行业中集团性债务化解的先行案例,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本案严格遵循《全国法院破产审判会议纪要》关于实质合并的相关规定,开展关联企业法人人格混同专项调查,最终确定三十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范围,全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设计了灵活的持续经营方案,重整期间,管理人监管债务人推进商业板块升级改造,保障经营收益稳定,大幅提升商业资产运营效能。在重整期间有效解决了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近20个项目15000套房屋逾期交付及办证问题,在重整框架下实现“保交楼”与“化风险”双目标。本案系统性地化解了集团整体债务风险,盘活了存量资产,保障了企业持续经营和职工就业,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案件二:重庆固地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基本案情:重庆固地实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为1.5亿元,主要资产及运营项目为某家居商场,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因经营业务主要为建材家具行业,受行业调整及关联担保等因素影响,企业陷入财务困境,自身运营困难,影响大量承租商户的正常经营,并对企业商誉产生不良影响。2024年9月19日,该公司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备案登记。在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组协议。2025年1月17日,该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重整价值和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25年2月26日,法院裁定受理重庆固地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且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德恒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范利亚律师指派了合伙人邹锋律师为管理人负责人。德恒进场后,迅速组织了包括王泽钧、王秋贺、江晨晨、邵冶卓等专业律师承办,德恒重庆办公室合伙人陈昊律师、黄开元律师、乔羽律师也在资源调动方面提供了支持。


审理情况:在法院指导下,管理人对重组协议基础上形成的重整计划草案予以完善。法院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逐一了解债权人意见,要求审计评估机构、投资人等列席会议,及时回应债权人询问。最终,各组别均高票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25年5月16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因重整计划提前执行完毕,2025年11月26日,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本案是司法重整与市场化重组有序衔接的典型案例,也是重庆五中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预重整3.0版本)出台以来成功审结的第一件预重整转重整案件。法院秉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拯救市场主体的“重整优先”理念,尊重市场规律及市场选择,由债务人自行公开招募投资人,并与投资人、债权人多轮谈判确定投资方案以及经营方案。法院不介入庭外重组程序,避免过度依赖和受制法院的审查标准,减损市场主体重整积极性及方案的多元性,充分实现市场化竞争和利益最大化。同时,通过制度规范明确预重整期间债务人应当开展的工作、注意的事项,保障债务人的重整计划符合司法认定标准,真正做到有为司法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通过重整程序,使在本地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和认可度的大型商业营运主体持续运营,较大规模的租户得以稳定经营,各类债权得到公平有序受偿,金融风险有效稳控,充分彰显了新时代破产审判工作的司法担当与法治效能。


案件三: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基本案情: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曾是国内汽车零部件制造龙头企业。公司近年受技术转型过慢、市场需求周期错配、融资成本高等原因叠加影响,产能逐年下滑、资金周转困难,常年处于亏损状态,导致资不抵债。经债权人申请,2024年2月22日,法院裁定受理某齿轮传动公司破产清算,并依法指定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进场后,立刻召集多名专注于企业拯救与破产的资深律师成立项目组,党委书记陈昊为管理人负责人,合伙人韩婷、乔羽,律师贾勇、马晨星、邱月,实习律师潘飞艳,秘书周仁淑加入,力争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助力企业脱困重生。


审理情况:审理中,法院精准识别某齿轮传动公司的重整价值:一是公司拥有丰富的核心技术储备和知识产权成果,持有授权自研专利近80项;二是公司具有全品类产品矩阵,工艺装备完备;三是客户资质稀缺,公司拥有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和40家客户一级供应商资格。法院认真研判后认为通过破产重整,更有利于国有资产盘活,保障职工就业,维持上下游产业链健康发展,助力“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在法院指导下决定债务人继续营业。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裁定该公司由清算转为重整。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法院于2025年11月13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本案系通过破产重整助力传统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的典型案件。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清算后综合考量企业的技术工艺、生产销售、行业前景等因素,通过依法裁定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盘活传统制造业企业的自身资源,化解企业历史债务包袱。在破产清算期间,法院准许企业继续营业,有效保留了稀缺的一级供应商资质及稳定客户渠道,稳固了产业集群优势。之后引导企业转入重整程序,使企业继续存续,保全企业的品牌声誉、专利技术、客户资源等核心无形资产,在职职工全部留用,极大维护了企业的运营价值。积极引入投资人,发挥投资人的技术优势,引导其技术投资。运用投资人的产业资源,从经营管理、产品规划、技术研发、资本运作、营销管理等层面促进企业现代化转型。本案秉持“保主体即稳链条”的理念,突破“重有形资产、轻无形资产”的传统认知,为制造业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实现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提供了可复制的成功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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