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金融专业委员会年终盘点——案例合集

2026-02-11


德恒助力泰达科投成功落地全国首批科技创新债券注册15亿元


泰达科投于2000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作为国内首批专业创投机构,经过20余年的不断发展和积累,已经发展成为面向全国进行投资的综合性创业投资集团。泰达科投以中小创新科技企业为投资主体,专注于新兴产业的“投早投小”,投资方向涵盖半导体、大健康、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诸多领域,致力于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德恒担任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组成以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郭卫锋律师、德恒天津办公室合伙人唐入川律师为主要负责人的项目组,项目组主要成员包括曹琦、杜嘉霁、王云凤、李爽、周玲玲,高效协助泰达科投成功完成本次发行。

牵头律师:郭卫锋


德恒再次襄助珠海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


项目亮点:珠海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63200万元,是珠海经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现有全资子公司22家,控股子公司4家,参股子公司5家,员工约500人,总资产规模超273亿元。汇华控股业务覆盖环保节能工程、金融服务、基础建设、商业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具备强大的区位、资源、资金优势,为区域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公共配套和产业发展等提供服务。汇华控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国企担当,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经开区二次创业发展机遇,接续奋斗,努力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力量。德恒在本次发行中担任发行人的法律顾问,与发行人、承销商以及评级机构等各方积极沟通、紧密合作,为本次发行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项目组由德恒澳门横琴联营所合伙人谭伟华律师、合伙人韦思达律师为项目负责人,其他成员包括:杨哲灏、于斐、何楠、韩双双等律师。

牵头律师:谭伟华,韦思达


德恒律师代理财险公司胜诉巨额保险合同纠纷案,终审确立“直接损失”赔付边界,为类案审理提供标杆指引


项目亮点:德恒律师项目组围绕争议焦点提出关键代理意见:第一,保险合同明确排除间接损失。条款约定及本案的前述高院生效判决均确认,停产停工损失等间接损失不属保险责任范围,河北某公司主张缺乏依据;第二,保险公司已积极履行核损义务。保险公司及时委托公估机构查勘,因河北某公司多次延迟提交材料导致核损周期延长,且诉讼程序争议不构成“怠于赔偿”;第三,停产扩大损失与保险公司无关。河北某公司有义务保护保险事故现场,在不影响保险责任确定的情况下,其有权自主决定拆除窑炉,延迟拆除即使发生也与保险公司无关。一审、二审法院采纳德恒律师意见,认定保险合同责任范围仅限直接物质损失,河北某公司主张间接损失不在承保范围内;保险公司核损合法,无拖延过错;河北某公司拆除窑炉属自主权利行为,延迟拆除即使发生也与保险公司无关。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通过司法裁判进一步明确财产保险中“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的区分标准,强调保险合同约定对责任界定的核心作用,对同类案件审理具有示范意义。同时,法院对举证责任的严格认定,提示企业在主张保险赔偿时需完善证据链条,避免因举证不足导致败诉风险。德恒律师凭借对保险法律实务的深刻理解,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通过翔实的证据梳理与类案援引,成功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彰显了其在复杂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实力。

牵头律师:贾辉


德恒助力全球最大的乐高乐园—深圳乐高乐园度假区建设稳步推进


项目亮点:深圳乐高乐园项目(下称“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占地超过58万平方米,投资规模超过70亿元,设有1个主题乐园、1个水上乐园和3家主题酒店,由英国默林娱乐集团(下称“默林集团”)独家运营,是全球最大的乐高乐园度假区,是深圳首个文旅产业国际性项目和世界一流品牌旅游项目、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国际IP亲子乐园项目,对深圳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自2021年8月动工建设以来,本项目即受到广大社会公众的持续关注。为进一步推进、保障深圳乐高乐园项目开发建设稳步进行,基于德恒深圳在该领域的丰富业绩及作业经验,大鹏新区管委会(下称“新区管委会”)聘请德恒深圳为本项目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包括新区国企投资本项目)。接受委托后,承办团队高效出色地完成了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期间多次参与项目公司及其股东、投资人及默林集团、项目银团等相关方的谈判活动,积极高效地响应客户需求,运用丰富的专业实操经验提供全面的法律解决方案,为新区国企投资本项目保驾护航,专业能力及服务态度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与表扬,显著彰显德恒品牌及专业形象。

牵头律师:廖明霞、赖轶峰、邱泽


德恒助力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3.1亿美元境外债券


项目亮点: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港口集团”)通过境外子公司山海(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在新加坡交易所成功发行三年期高级无抵押有担保可持续发展债券(简称“本项目”),发行规模为3.1亿美元,息票率为4.85%,创江苏省近一年来纯信用美元债发行最低利率。港口集团成立于1990年11月,为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港口控股集团”)控股公司。港口控股集团运营管理的江苏省最大海港——连云港港,为中国沿海27个主要港口、12个区域性主枢纽港和长三角港口群三大主体港区之一,是中国中西部乃至中亚诸国最便捷经济的进出海口岸。德恒担任本项目承销商境内法律顾问,组成由侯志伟、张艳、黄君福、杨有奇、金松锦为主要参与人的项目组,协助港口集团成功完成本次发行。

牵头律师:侯志伟


德恒成功代理某财险公司保险代位求偿仲裁案并追回巨额赔偿


项目亮点:本案涉及主体较多,且有涉外因素,法律关系复杂,涉及保险合同和运输协议等法律文本内容复杂。案涉物流运输既涉及某国企物流公司,又涉及实际承运人,而保险事故责任方存在不明确的问题,如何界定本案的责任方成为关键问题之一。庭审中,本案被申请人某国企物流公司主张本案保险责任不成立,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承担赔偿责任也应不超过《运输总协议》约定的责任限额人民币500万元,且得到另案仲裁庭支持,导致本案面临很大不利局面。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组成保险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队积极参加应诉,认真梳理大量证据材料,准确定位涉案各方法律关系和权责义务,经过深入研究并缜密分析,查阅大量同类案例的事实细节,最终制定了逻辑缜密的仲裁策略和法律文书及代理意见。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案涉事故的责任认定、索赔金额的合理性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本案律师在AMECO另案出现不利仲裁裁决的情况下,据理力争,不放弃不气馁,庭审后多次补充证据材料和代理意见,最终获得有利结果。仲裁庭经审理认为,案涉发动机在运输过程中受损事实明确,委托人已依约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同时依据《运输服务总协议》的约定,被申请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终支持了申请人绝大部分仲裁请求、仲裁费用和律师费。

牵头律师:贾辉


德恒成功再次中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财富架构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亮点:通过公开招投标,德恒成功中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财富架构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德恒全球财富管理业务中心与德恒证券专业委员会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建军律师作为项目总协调人,德恒全球财富管理业务中心组建了以郭卫锋律师、贾辉律师、李晓新律师、王刚律师、李忠律师等主任委员以及境内外20余家城市/国际财富中心的执业律师为主要成员的财富管理法律服务团队,德恒证券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以张晓丹律师、王建平律师、吴莲花律师、桑士东律师等为主要成员的公司/商事法律服务团队,共同为本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此前,德恒已于2022年成功中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财富架构资本市场(境外)领域法律服务项目,并持续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本次中标是对德恒在财富管理、公司/商事等专业领域的高度认可,德恒也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牵头律师:郭卫锋、贾辉


深圳市、区政府引导基金联动战略科学家与知名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创新种子基金项目


项目亮点:德恒深圳办公室廖明霞律师团队担任深圳市科技创新种子基金(深圳市政府出资设立的政策性母基金)、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引导基金投资平台)的法律顾问,对市区联动投资的系列种子基金设立项目提供了全方位、多维度、全流程法律服务。本次系列种子基金设立项目系本所首次承办的政府引导基金深度联动战略科学家、顶尖创新源头机构与知名投资机构,聚焦硬科技原始创新转化的种子基金合作模式。其中一只种子基金依托香港大学深圳研究院及其直属研究院香港大学生命科学与能源材料创新研究院(核心成员为MILES 院长、战略科学家戴教授)以及中国顶尖天使投资人龚虹嘉先生所创立的投资机构设立,并引入在生物医药领域投资孵化转化及商业化具备丰富经验的机构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形成“GP+SLP+LP”的特殊基金架构,旨在加速推动原始创新、技术源头成果转化,填补深圳市在材料创新上的短板。另一只种子基金依托国际知名智能硬件与机器人专家李泽湘教授发起设立的深圳科创学院与知名投资机构松禾资本设立,设立“3GP”的特殊基金架构,旨在打造 “硬科技生态+产业基金”的培育孵化标杆。项目团队深度参与两只种子基金的设立全流程,包括尽职调查、法律架构设计、风险识别与化解、协助合伙协议及合作协议谈判、监管备案合规论证、为项目量身定制合规风险应对方案等核心工作。工作重点包括:(一)在多方联合管理模式下,厘清管理职责与决策机制,确保不被认定为“实质委托他人管理”及规避监管“通道”风险。(二)针对特殊架构设计(项目一设立SLP港大深研院合伙人架构,项目二设立三GP架构及收益分配机制),进行合规性论证并提出优化方案。(三)针对“投孵一体”的特殊合作模式下可能产生的潜在利益冲突及投资机会分配风险,针对性设计投资机会公平分配及关联交易合规机制。

牵头律师:廖明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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