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第五届困境企业拯救与特殊资产投资论坛在北京圆满举行

2026-01-27


640_27.jpg


2026年1月24日,第五届困境企业拯救与特殊资产投资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本次论坛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办,中国科促会企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委员会、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阿里资产、京东资产、北京华宇九品科技有限公司协办,德研院、良友荟提供技术支持。


640_5_2.jpg


面临“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正在发生巨变,2025年前三季度对美出口下降27%,对欧盟出口增长14%,对非洲出口增长56%,出口整体增长8.3%为宏观经济增长提供重要支撑;国内消费动力不足增速降至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控增长、去库存、优增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640_8_2.jpg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孙钢宏在开幕致辞中指出,本次论坛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及经济结构调整关键期召开,聚焦“宏观趋势、政策解读与前沿实践”,具有深厚的时代意义。他分享了德恒2025年办理的多起具有重大行业影响力案件,阐释了高质量法律服务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关键价值。展望2026,德恒将进一步增强专业能力、深化府院联动,持续探索特殊资产投资与破产程序的融合创新,为构建高效风险处置体系贡献力量。


640_4_2.jpg


本次论坛上午的主旨演讲,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刘颖教授主持。


640_7_2.jpg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授、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教授在题为《破产制度创新的方向》的演讲中指出,当前处于科技革命与地缘政治变革前夜,破产法作为市场经济底层制度需适应新业态与风险处置需求,创新必要性体现在:人类文明形态变化要求制度更新;破产法需从惩罚主义向合作、慈善及福利主义演进;中国大量市场主体要求高效处理不良资产与拯救困境企业。


640_3_2.jpg


同时,破产法的创新方向包括:明确破产法在资源配置与系统性风险防范中的功能;建立政府预警机制与早期干预体系;强化法院中心主义,优化法官与管理人权限分配;细化程序法定与意思自治的边界;完善债权界定与优先权排序规则;推动产业性重整替代保壳式重整;关注跨境破产、关联企业穿透责任、对赌协议等前沿问题。发言强调,制度创新将为特殊资产投资与困境企业拯救提供新工具,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640_2_2.jpg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陈道富先生发表题为《走向存量盘活时期》的演讲,他首先指出国际秩序重塑与数字经济变革背景下,破产重整应被视为资源解构与新生的起点,需构建相应规则体系。其次,强调中国已进入存量经济时代,存量资产规模庞大但存在低效问题,需通过金融化与数字化手段盘活。最后提出路径建议:加强债务重组与资产处置,设计破产前债务隔离机制,以释放资产价值。发言强调,需通过法律、经济与政策协同,为困境资产转化提供支撑,探索中国特色的价值重构方案。


640_6_2.jpg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魏建教授,发表题为《零和博弈还是双赢?破产司法改革与企业创新》的演讲,以中国破产法庭设立为自然实验,通过双重差分法分析发现,专业审判机构显著提升企业创新水平,并提高重组概率与债权人回收率。机制在于精准识别企业存续价值、缓解融资约束,效应在非国企和技术复杂企业中更突出。建议扩大破产法庭覆盖并构建宽容破产文化。


640_28.jpg


德恒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范利亚律师,开展了题为《执破融合机制探索》的分享,通过对比执行与破产程序的经济考量差异,倡导从执行的单项市场要素再配置走向执破融合的整体市场要素优化配置,指出当前执破融合障碍包括利益冲突、债务人恶意拖延及机制缺失等。提出建立院内审查标准、执破融合模式与院外支持体系,通过预警机制、预重整衔接及价值评估促进执破融合,以提升效率、公平,优化营商环境。


640_34.jpg


上午的论坛暂告一段落,下午先由刘颖教授继续主持。


640_29.jpg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贺丹教授发表题为《化债化险背景下的破产法工具创新运用》的演讲,总结了化债化险背景下破产法七类创新工具,涵盖债务重组(展期、置换、债转股)、股权结构调整、出售式重整、破产信托及有限合伙等。通过权益转换与结构优化提升重整效率,助力风险化解。


640_31.jpg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李波副教授发表题为《海外如何看待中国的资产市场》的演讲,通过对比中美独角兽与VC/PE市场,指出政府引导基金与硬科技赛道高度同频。人民币基金主导领域与美元资金分化明显,中国市场募资回暖但退出渠道狭窄,需关注耐心资本培育。


640_33.jpg


德恒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范利亚律师继续主持下午的论坛。


640_32.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全球战略智库研究员潘圆圆女士在演讲《当前外商投资中国资产的重心和评判》中指出,外资在华平均收益率达9.1%(为其他国家3-5倍),贡献就业、税收与创新。当前引资重点转向现代服务业与高新技术制造业,负面清单持续优化。尽管面临外部竞争,中国凭借市场规模与产业链优势,外资净流入趋势明确。


640_30.jpg


中国信达战略客户四部副总经理李昂先生以《中国信达参与重整投资的综合考量和典型案例分享》为题,回顾信达形成以价值为核心的困境并购模式。该模式的优势包括低成本获取资产、风险隔离及逆周期布局。通过主辅分离化解区域风险,通过债股结合获超额回报。


640_40.jpg


上海再生律师事务所主任池伟宏律师以《中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年度观察与展望》为题,指出2025年上市公司重整转向提质增效,监管强化府院联动与预重整,重整方案更务实,准入趋严,聚焦产业价值重塑。


640_36.jpg


上海领域资本CEO李兴先生以《化债化险语境下的房地产困境企业纾困分析》为题指出房地产重整面临周期调整与投资人稀缺困境。需通过REITs重塑估值体系,构建六位一体能力盘活资产,推动从主体论向项目论转型,实现风险化解与价值重构。


640_39.jpg


安永企业重组咨询合伙人曹春烨女士在题为《破产法修改中的财务分析》的演讲中指出,新破产法草案强化全流程监管,压实高管责任,要求管理人提升财务与商业判断能力,亟须完善信息披露与价值评估规则。


640_38.jpg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蔡嘉炜助理教授在题为《上市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的法律困境及其破解路径》的分享中指出,上市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面临程序失范、动机异化等困境,需从套利导向转向价值导向,规范程序、强化准入与监督,推动实质重生。


640_41.jpg


安徽大学法学院杨鹿君讲师在题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和财务类强制退市的制度竞争》的分享指出,注册制改革后强制退市数量激增,重整制度在适用标准、启动机制上存在竞合与冲突,需协同治理,明确主辅关系,优化衔接机制,提升制度效能。


640_35.jpg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周陈讲师在题为《重整财产权信托设立的困境与纾解》的分享中指出,重整信托面临设立范围不清、标准不明等困境,需协调信赖利益与集体清偿,完善选任、登记及信息披露机制,明确司法审查标准。


至此,嘉宾演讲结束。


640_37.jpg

640_45.jpg


接下来由德富资产执行合伙人、德研院专委会召集人吴舸先生担任圆桌对话(一):重整投资违约与规范的主持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副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专业委员会孙敬泽秘书长、德恒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副负责人张文京律师、德恒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陈昊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黄中梓律师、广发证券兼并收购部总经理杨常建先生展开激烈讨论。争议焦点包括违约定义、责任主体及救济机制,指出需完善招募标准与法律衔接,推动管理人专业化与市场成熟化。


640_43.jpg

640_42.jpg


圆桌对话(二):破产偿债工具创新与特殊资产投资,由德恒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范利亚律师主持,甘肃政法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巴于茜教授、北京信用学会卜祥瑞首席法律顾问、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赵伟栋董事长、上海兴德资产管理公司邱海舟总经理、对外经贸大学并购与重组研究中心张文良秘书长、良友荟王湛秘书长,聚焦非上市公司重整投资困境,强调需平衡信用、工具合规与创新,挖掘资产现金流价值,同时警惕过度创新风险,推动管理人专业化与市场成熟化。


640_44.jpg


至此,本次论坛圆满落幕。


1.gif

相关搜索

手机扫一扫

手机扫一扫
分享给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