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律师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第五工作组(破产法)第六十七届会议

2025-12-15


2025年12月8日至10日,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国贸法会”)第五工作组(破产法)在维也纳举行了第六十七届会议,包括中国在内的约五十个国家派代表或观察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欧盟、世界银行、国际破产监管机构协会(IAIR)等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及国际律师协会(IBA)、国际破产学会(III)、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美国律师协会(ABA)等多个非政府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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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主要审议并讨论了“破产程序中的适用法律”这一专题,中国代表团深入参与了相关审议。本届会议的中国代表团由来自国内司法审判机关、知名高校和律师界的代表组成。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执行主任、全球合伙人孙钢宏律师,合伙人周杰律师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合伙人吴建安律师亦贡献了大量专业意见。


关于“破产程序中的适用法律”专题,各国代表团重点审议了由秘书处起草的《破产程序适用法律示范法草案》以及《破产程序适用法律示范法颁布指南草案》两份文件。


上述文件以示范法立法条文以及相应的立法指南的形式记载了,在跨境破产程序中倡导适用的统一的国际私法冲突规则,即:原则上由破产法院地法管辖破产程序的所有方面,但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除外;同时规定该等例外情况的范围、适用情形和相应的准据法,以及在跨境破产案件中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性后果等。这一文件的主要宗旨在于,通过提供明确的指导规则,提高跨境破产中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从而实现破产程序及相关法律程序的有效和高效推进。作为示范法,其立法条文不具有法律和国际条约的约束力,由各国自由决定是否在其国内法中采纳。


1997年以来,联合国贸法会先后颁布了三部破产示范法(即:《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关于承认和执行与破产有关判决的示范法》、《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而经第五工作组讨论后提交联合国贸法会审议的《破产程序适用法律示范法草案》极有可能成为联合国贸法会最新颁布的一部破产示范法,也将成为近年来联合国贸法会第五工作组最重要的工作文件之一。


本次会议最后决定,将在联合国贸法会第五工作组第六十八届会议上继续讨论该专题及相关问题。


此外,联合国贸法会已于2025年7月举行的第59届会议审定并通过了第五工作组提交的《破产程序中的资产追查和追回:贸易法委员会工具包和背景说明》这一文件。该文件已/将作为联合国贸法会正式出版物(按联合国六种官方语言)予以公布(英文本出版物已于2025年10月正式公布,中文本出版物将于2026年3月左右正式公布)。德恒律师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亦参与了第五工作组第65次、第66次会议对“破产程序中的资产追查和追回”这一主题及相关文件的审议和讨论。


在本次会议期间,德恒律师同与会的各国破产法专家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德恒律师向部分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企业破产法修订的最新立法情况。


在会议前后,孙钢宏主任、吴建安律师、周杰律师还访问了德恒巴黎办公室,并与巴黎、维也纳等当地客户代表等进行了会谈。


与会各方一致认为,目前国际地缘政治关系日益错综复杂,各国经贸合作关系的逆全球化趋势有所抬头,中国法律服务行业正面临巨大挑战。尽管如此,中国和欧盟以及欧洲各国在政治、经济、人文、教育等各方面的战略协作亦在加强和发展,其中也为中国律师拓展相关法律服务带来了诸多积极影响。在此背景下,德恒巴黎办公室已经取得了诸多优异成绩,包括巴黎办公室主任石仁林律师因协助保护在法中国公民与企业安全及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贡献而于今年12月荣获中国驻法国大使馆表彰。这充分证明了德恒律师的出色的专业水平和高尚的爱国情怀。


孙钢宏主任高度肯定了德恒巴黎办公室的工作,对石仁林律师表示热烈祝贺,并就进一步加强德恒在欧洲地区法律服务市场的业务开拓与发展提出了展望。巴黎办公室也感谢德恒总部及各分所在业务发展等各方面提供的支持,并表示将在法国及法语国家乃至欧洲的法律服务市场上继续积极深耕、努力开拓,进一步加强与德恒国内和全球各地机构的整体交流与体系化协作,促进德恒品牌的发展壮大。


以上是德恒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培育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等重要部署的具体实践。


在本次参会和访问基础上,德恒律师还将继续关注相关国际规则制定的进展,并更加积极投身于相关实践,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国际法律业务合作,并努力建设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


联合国贸法会是根据联合国大会于1966年12月17日第 2205(XXI)号决议设立的、联合国维护国际贸易及商事交易公平秩序的核心法律机构,其审议制定的国际规则涵盖争议解决、国际贸易、航运、破产、电子商务等各领域,其下设六个政府间工作组,其中第五工作组现为破产法工作组。

相关律师

  • 孙钢宏

    合伙人

    电话:+86 10 8499 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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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杰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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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建安

    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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