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助力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合并重整案圆满收官
2025-05-28
近日,由德恒济南承办的山东泰丰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合并重整案取得重大成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滨州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该案凭借其创新性和典型性,成功入选2022年度滨州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典型案例。本案由德恒济南执行主任、合伙人朱峰律师,德恒济南企业拯救与破产专委会副负责人、合伙人林娜娜律师,德恒青岛办公室企业拯救与破产专委会负责人刘宝纯、郭毓霆、陈军等律师具体承办。
案件背景
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泰丰公司因资金链断裂陷入经营困境,企业生产陷入停滞。2021年10月,滨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泰丰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由德恒济南等机构/成员组成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经充分论证关联企业实质合并条件,滨州中院于同年12月裁定受理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合并重整,同时指定泰丰公司清算组为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2年11月,滨州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终止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重整程序。今年4月,滨州中院依法裁定确认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合并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重整程序。
重整效果
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本案成功实现以下成果:
1.资源盘活:高效利用230亩工业用地,完成3条镀锌生产线、2条彩涂生产线的技术改造与复产;
2.权益保障:妥善安置130余名职工,公平清偿190余户债权人,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风险化解:创新采用“担保债权比例协商”机制,依法熔断关联担保债务链条,有效阻断19亿元金融担保链的扩散,为区域性金融风险防控提供实践样本;
4.程序创新:在部分表决组未通过的情况下,滨州中院结合项目情况,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彰显司法担当,提升重整效率。
典型意义
本案作为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的示范案例,具有三重标杆价值:第一,通过实质合并降低破产成本,实现债权人公平受偿;第二,重整制度有效发挥与企业挽救深度融合,助力优质产能焕新升级;第三,探索担保圈风险熔断机制,为化解复杂债务问题贡献实务智慧。
德恒济南凭借专业的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团队和丰富的重整经验,再次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重生,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项目主要负责人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