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助力某金融借款纠纷案再审改判
2025-05-14
在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实际用款人利用某空壳公司骗取金融机构贷款,金融机构事实上并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事后,空壳公司无法还款,诉至法院,要求某空壳公司和所有担保人还款。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支持金融机构的全部诉讼请求。
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康欣律师分析该案的刑事犯罪事实,助力被告之一的担保人向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举报,此后公安机关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和骗取银行贷款罪进行刑事立案。在再审阶段,法院根据《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撤销了一、二审判决,裁定驳回金融机构起诉。
回顾整个案件过程,康律师在介入该案二审代理之时,就发现了刑事违法犯罪事实,在二审代理意见中也将这些事实向法院阐明,但并未被二审法院采纳。此后,康律师建议当事人调转方向,进行刑事举报,最终刑事举报立案成功,直接促成了再审的改判结果,当事人终于获得了预期效果。
康律师指出,在重大疑难复杂商事争议案件中,律师应根据庭审情况对案件事实的深入挖掘,适时调整代理思路和应对策略,保证实体公正和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项目负责人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