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律师代理某创新型企业创始人有效应对股权回购争议仲裁
2025-02-20
近日,德恒律师代理某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仲裁被申请方)参与的某机构投资人发起的的股权回购争议仲裁一案获得仲裁裁决。德恒律师项目组凭借在外商投资和公司股权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力量,为客户争取到有利裁决,成功为客户避免了近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本案涉及一起跨境股权回购协议履行争议。创始人与境外投资人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约定由外方投资者向中方投资者转让股权。然而,由于协议约定的履行步骤及投资人提供的收款账户安排在中国法律项下不具有可行性,导致协议履行未能实质性推进。其后,投资人提起仲裁,主张创始人支付较高额度的股权回购款并承担高额违约金。
德恒桑士东律师项目组接受创始人的委托,全面代理该跨境股权回购仲裁案件。项目组律师凭借在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变动的丰富实务经验,以及有关投融资争议的诉讼仲裁经验,围绕《股权回购协议》中支付路径、款项支付和股权过户顺序的约定是否有效、能否履行,以及被申请人是否违约等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法律分析和研判。通过深入剖析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项目组律师提出,《股权回购协议》中关于支付路径和股权过户顺序的约定,实质上违反了中国外汇监管强制性规定,相关条款应属无效或客观上无法履行;基于此,创始人不存在对《股权回购协议》的违约行为,不应支付或承担合同约定的较高额的股权回购款及违约责任。与此同时,为争取纠纷获得实质性解决,项目组律师代理创始人依法提出仲裁反请求,请求裁决投资人在被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前先行履行股权转让相关手续。
为支持前述主张和相关仲裁请求,项目组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所涉的监规则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研究,全面检索并深入分析了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监管、商务监管及外汇监管等领域相关规定的历史沿革与现行规范,重点聚焦跨境股权交易中的合规要点与实操难点,形成了详实的法律分析报告,并将其提交给仲裁庭,为案件的法律适用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实务参考。
最终,仲裁庭采纳了德恒律师的意见,驳回了申请人要求创始人支付较高额股权回购款及按该股权回购款为基础计算违约金的主张,并裁决投资人应在创始人支付股权回购款前先配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手续。
本案的代理结果彰显了德恒律师在复杂股权纠纷处理中的专业实力和可靠性,充分体现了德恒律师项目组法律服务的专业价值。德恒律师将继续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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