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成功代理一起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

2024-01-24


2024年伊始,德恒律师收到B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刑事判决书,其代理的Z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在Z某已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成功让检察院修改量刑建议,从四年改为三年六个月,并最终被法院采纳,减轻六个月量刑。


该案是至今全国上网案件中,因国有公司人员失职而造成损失金额最大的案件。2016至2018年,Z某作为某国有公司主要领导,在与其他公司业务合作过程中,因失职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接近4亿元。2023年,Z某被B市监察委从办公室带走留置。B市监察委认为Z某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移送公诉机关起诉,当时未认定Z某自首。审查起诉阶段,Z某认罪认罚,B市检察院对Z某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向B市中院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四年的量刑建议。


德恒律师接受委托后,组成以德恒雄安办公室主任王刚律师为主要负责人,德恒北京办公室律师戴冉、德恒雄安办公室实习律师杨兴明、郭海超为主要成员的诉讼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多次会见和查阅卷宗,并调查收集多项证据材料及提供多份代理意见。经多次与B市检察院、该国有公司、Z某家属联系沟通,成功让B市检察院认定Z某构成自首,并提出较低的量刑建议。在审判阶段,辩护人通过梳理案件事实、责任归因,提出多项Z某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王刚律师还从类案对比角度提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过重的辩护意见。


本案庭审时多个党政部门、国有企业组织了旁听。庭审后检察院根据情况修改了量刑建议(这种情况并不多见),改四年为三年六个月,法院判决Z某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辩护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最轻程度的刑罚。判决下达后,Z某及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对德恒律师的代理工作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合伙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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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刚

    合伙人

    电话:+86 0312 6098799

    邮箱:wanggang@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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