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代理案件获得重大虚假陈述诉讼一审、二审和再审胜诉

2024-01-12


2023年12月,德恒律师代理的某上市公司与多家机构投资者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定。


2024年1月,该案系列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年(2014-2023)十大金融审判典型案例。


本案涉及的机构投资者均为央企或地方国企出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披违规期间,上市公司向其发行股份,以购买其所持有的股权资产。机构投资者的索赔金额近5亿元。


该案件历经北京金融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走完三级法院全部审判流程。上市公司每一阶段均获胜诉,无须就信披违规对机构投资者承担虚假陈述赔偿责任。相应地,被机构投资者列为共同被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供应商等,也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德恒律师综合上市公司并购交易的非诉讼经验和虚假陈述案件的诉讼经验,认真研究案件证据,仔细进行法理分析,并结合财会、证券、IT等方面的知识,发表了详实的代理意见。基于这些证据和意见,三级法院均认定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与上市公司信披违规情形无关,驳回了机构投资者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上市公司所涉虚假陈述案件的另外一个亮点,是在参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机构投资者之外,二级市场投资者提起的索赔案件中,除了在虚假陈述行为的数量、实施日、揭露日等方面采纳德恒律师意见之外,在损失计算方面,法院也采纳了德恒律师的意见:在第三方机构测算的投资差额损失基础上,再作一定比例的扣减,即扣除非系统性风险的影响,进而确定上市公司的应赔偿金额。这种额外扣减,在虚假陈述案件中并不多见。


本案进一步丰富了德恒虚假陈述诉讼案例库,巩固了德恒在该领域的优势地位。


德恒担任本案的诉讼代理人,组成以德恒上海办公室合伙人陈波律师、德恒济南办公室合伙人刘媛律师以及王瀚翔律师为主要负责的团队,德恒律师通力合作,发挥各自所长,共同为客户提供了高水准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客户非常满意的结果。


合伙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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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律师

  • 陈波

    合伙人

    电话:+86 21 5598 9812

    邮箱:chenbo@dehenglaw.com

  • 刘媛

    合伙人

    电话:+86 531 8166 3606

    邮箱:liuyuan@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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