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香港联营所助力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发行于澳交所上市的5.21亿人民币自贸区债券

2022-12-30


德恒香港联营所(钟氏律师事务所)就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发行人”,连同其子公司“集团”)由上海银行南京分行作为备证行并于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人民币自贸区债券担任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该债券发行总额为5.21亿人民币、利率为4.2%及于2025年到期,由上海银行南京分行作为备证行并于2022年12月30日开始在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股票代码:MOXLB2279)。


自2013年成立以来,发行人集团一直作为负责盐城市大丰区水务和污水处理的代理建设和销售的核心运营实体。集团具有双重运营目的,即支持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以及实现自身业务增长。集团受惠于大丰区蓬勃发展的经济条件和有利的本地及国家战略,发展并扩大业务。


本项目由德恒香港联营所(钟氏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梁百合律师作为主要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包括黄震宇、黎子慧、丁绰霖、叶芷欣、叶泳琪、郭钰莛、杨硕晋、邝洛琳、王昱匀、范芷琦、王湃鑫、郭伟贤、王一品、张潇予及邓恩霖。

相关律师

  • 梁百合

    合伙人

    电话:+852 3916 3398

    邮箱:lilyliang@dehenglaw.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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