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律师成功代理某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2022-08-24
近日,德恒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辛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由河北省某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法院未采纳控方判处被告人辛某某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的量刑建议,最终判处被告人辛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万元。现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是少见的同时涉及“双项虚开”如何认定犯罪数额、虚开案件中的证据证明标准、税务机关出具的调查报告在整个证据链条中的作用、虚开案件共同犯罪中共犯作用大小如何认定、实际抵扣的税款数额能否认定为国家税款损失、国家税款的实际损失对量刑的影响、虚开案件中税款应当由谁来补缴等一系列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问题的案件。
德恒天津办公室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负责人韩丽律师及郝喆律师于本案侦查阶段正式接受委托,通过查找相关资料和判例,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深入且全面的分析研究。二位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和辩护意见观点明确、论述清晰、逻辑严密。人民法院经评议,最后部分采纳了两位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认为应当遵循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扣除存在真实交易的相应发票税额,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辛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万。
本案的成功辩护,不仅在于辩护律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所涉及争议问题的正确理解,还在于辩护律师对于证据证明力的精准把握与判断。通过对本案的精细化研究,为今后办理相关案件增加了宝贵的经验。
合伙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