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助力复星恒利成功申请境内法院认可和执行香港生效判决

2021-12-28


2021年12月20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支持复星恒利证券有限公司(“复星恒利“)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做出的HCA 2069/2018号民事判决。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查明香港法院对原审案件具有唯一管辖权,且送达程序合法,不具有法律规定的不予认可和执行的情形,依据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19年10月10日作出的HCA 2069/2018号民事判决,以及香港高等法院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的生效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等相关规定,裁定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作出的HCA 2069/2018号民事判决。


复星恒利是一家业务涵盖港股、美股、沪港通A股承销,资产管理(环球债券、基金),企业融资的香港证券公司。


德恒作为复星恒利本次在境内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法院生效判决的代理人,德恒上海办公室合伙人谢锦春律师为案件负责人、胡佳律师为主办律师,为本次在境内申请承认和执行香港法院生效判决提供了全面、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合伙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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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锦春

    合伙人

    电话:+86 21 5598 9888/ 9666

    邮箱:xiejc@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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