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助力东方盛虹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过会

2021-02-02


2021年2月1日,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虹”)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东方盛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项目总投资 676.64亿元的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


东方盛虹主要业务包括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PTA、热电的生产、销售等。目前,东方盛虹已形成“PTA—聚酯化纤” 业务结构,未来随着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成,东方盛虹将形成完整的“原油炼化-PX/乙二醇-PTA-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发展的架构,进入炼油、石化、化纤之间协同发展的新阶段和新格局。


德恒作为东方盛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法律顾问,组成了以合伙人徐建军律师、杨继红律师为项目负责人,王华堃律师、李碧欣律师为主要项目参与人的项目组,为本项目顺利过会提供了全面、专业的法律意见。本次系德恒继助力东方盛虹重组上市、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之后的又一重要服务项目,有力践行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目标。


项目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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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军


合伙人


徐建军,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证券专委会负责人、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主要业务领域为资本市场、并购与重组、境内外私募投资,先后承办了大批在资本市场有广泛影响力的重大项目。

邮箱:xujj@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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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红


合伙人



杨继红,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证券法律业务,为企业的改制、上市、再融资、并购及资产重组等提供法律服务。

邮箱:yangjh@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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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xujj@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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