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龙
合伙人张元龙律师从事刑事法研习和实践已经20年,擅长公司涉嫌犯罪的法律服务和辩护、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办理了大量全国大型、顶级平台涉罪的辩护案件,铸炼了众多广泛流传的典型案例。
代表性项目
- 担任香港“亮某思”公司在大陆地区多省份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涉案上10亿元)多地主要被告人之辩护人。亮某思案被《法制日报》评为年度十大经济犯罪案,对于推动2013年11月14日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起到了意义。
- 担任深圳龙岗刘某被控入室抢劫罪二审和发回重审之辩护,在二审阶段打掉了原人民检察院以“入室抢劫”对被告人的抗诉,以及二审中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裁定,重审继续为被告人做干净彻底完全无罪辩护,法院作出“实报实销”五年改三年半之判决,后案件继续上诉二审,最终深圳中院宣判被告人无罪。案件诉讼6年,被告人终得以沉冤昭雪。
- 担任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一案(案涉美国通用公司旧医疗器械设备)单位涉罪辩护人。案件共七位被告人,最终辩护之单位负责人轻判为有期徒刑三年(其他被告人有九年、七年、六年有期)
- 担任云数贸“五行币”(召集人号称未来世界首富张某)江西萍乡地区涉案六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辩护。该案由中央电视台三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江西卫视等媒体大篇幅报导,经律师团队辩护获得一人取保,二人不诉,三人移送法院最终全部获缓刑的辩护业绩,铸造了经济犯罪辩护领域行业内经典名案、广泛流传。
- 代理云数贸第二季“云讯通”王者归来(云数贸、五行币第二季案)平台在湖南某某地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案件,案件冻结了300多个账户。经代理有效申诉,案件得到省检察院督办,市区两级检察院侦查监督,最后解封300多个账户,解冻资金2亿多元,有效缓解了民营企业资金压力,取得巨大成效。为此,湖南省公安厅还专门出台了关于湖南公安机关办理查封、冻结的会议记要规定。
- 担任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一支公司对广州某某汽车有限公司对单位行贿罪案二审辩护人,经精准、有效辩护,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期间,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取得了完全无罪结果的成效。该案被评为了2018年度广东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十大经典案例”。
- 担任东莞有史最大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某某公司产品涉案,刑拘47人后报捕37人移诉29人)之辩护工作,为全案作无罪辩护。此案经两次退查、在法院两次延期审理,后法院庭审后分为两批(第一批取保14人、第二批取保12人)。从全案辩护上,该案可谓铸就了“团队计酬”经营型辩护之典型案例。
- 办理人民通惠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担任董事长刘某某的辩护人。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属于电子商务+线上线下OTO综合性平台,涉案10多亿元。该案辩护和众多电子商务领域经营涉案对于推动国家规范电商经营立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企业合规起着重大时代影响意义。
- 担任建国以来最大一宗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云某惠”消费返利平台辩护工作,担任“云某惠”单位的法律服务和辩护人(公司涉及被冻结账户内资金120多亿元),多次会见黄某董事长,沟通交流案件辩护思路和诉讼方案。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书写《法律意见报告》十多万字。
- 办理化妆品领域有称为亚洲第一案“斑美拉”案件,担任董事长余某某辩护人。案件刑拘30多人,经有效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诉10多人,后20人移送法院开庭审理29天(前后经历53天时间)为案件作典型“团队计酬”经营型无罪辩护。案件辩护工作对于推动国家规范电商立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企业应主动合规等起着重大时代影响意义案。
教育背景
职业资格
执业背景
荣誉/兼职
- 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理事
- 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院长
- 湘潭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 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
- 广东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 广州市律协刑事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委员
专业著作
《经济犯罪有效辩护实务经验谈》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18年版;
《公司犯罪罪名解析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版;
专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精准、有效辩护论》书籍,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版。
先后在国家省部级刊物或电子公众平台公开发表或推送论文100多篇,核心期刊CSSCI发表学术论文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