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探索

为“一带一路”铺就“和天下”的法治之路

2020-06-22




编者按:《“一带一路”国家商事调解》已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作者从全球法律服务的实践理性出发,向读者介绍“一带一路”倡议的价值理念与生动实践。全书以问题为导向,概览相关国家与国际商事法律治理,探索“一带一路”建设在国际法治中的纠纷解决机制。

该书重点介绍“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互联网系统(www.bnrsc.com)及其“线上线下”对接与“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创新全球合作模式,推崇“化干戈为玉帛”的东方智慧,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一带一路”建设争端解决服务的创新之作,也是对互联网国际商事调解的探索之作。该书自面世以来,受到业界专业人士一致好评,欢迎大家转发分享。


微信图片_20200623084103_副本.jpg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

王丽/编著


《“一带一路”国家商事调解》目录:

序一/范愉

序二/车丕照

前言

绪论


第一章  “一带一路”倡议的理念与实践

第一节  价值理念

第二节  共识与政策对接

第三节  “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实施

第四节  2017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盘点

第五节  2019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盘点


第二章  “一带一路”服务能力建设

第一节  “一带一路”项目对接热点问题

第二节  “一带一路”项目专业服务

第三节  一带一路服务机制(BNRSC)


第三章  “一带一路”国际法治

第一节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治概述

第二节  国际法治中的纠纷解决机制

第三节  区域联盟的纠纷解决机制

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第五节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ADR)与互联网调解(ODR)

第六节  国际争端解决中的困境与出路


第四章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

第一节  一个新型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

第二节  BNRMC的调解规则

第三节  BNRMC的调解员

第四节  BNRMC的调解

第五节  BNRMC调解协议的履行


第五章  国际商事调解的多元对接

第一节  线上调解与线下调解对接

第二节  调解与诉讼对接

第三节  调解与仲裁对接

第四节  调解与公证对接

第五节  调解的国内与国际对接

第六节  民间与官方对接


第六章  各国商事调解的制度规范

第一节  英国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二节  法国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三节  荷兰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四节  奥地利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五节  意大利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六节  瑞典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七节  瑞士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八节  德国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九节  俄罗斯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十节  美国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十一节  巴西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十二节  哈萨克斯坦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十三节  白俄罗斯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十四节  印度尼西亚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十五节  日本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十六节  印度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十七节  越南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十八节  尼日利亚的调解制度规范

第十九节  南非的调解体系


第七章  “一带一路”国际法治的中国实践

第一节  “一带一路”建设者的社会责任实践

第二节  中国学者的研究与贡献

第三节  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治实践

第四节  “一带一路”商事调解获得国际法治支持

第五节  国际法治领域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评价与期许

第六节  推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微信图片_20200623084108_副本.png          



王 丽



         

王 丽,法学博士,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主席,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理事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参与资料收集与撰写的其他成员均为具有国际法律实务经验的律师、仲裁员、调解员。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

“序一”部分

作者:范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


本书是一部面向未来、服务当下的务实之作,她的作者是一些充满激情和创新精神的专业人士。


本书围绕“一带一路”这个主题,阐释了一种新的理念,提供了大量丰富翔实的资料信息,同时向“一带一路”建设的参与者提供了一种温馨实用的纠纷解决服务。


在人类文明发展的数千年历史中,调解作为一种尊重对话协商、崇尚和谐的纠纷解决方式,始终与对抗、裁决以及制裁、报复乃至战争相对立而存在。


中国传统文化崇尚和谐,儒家经典理念历来倡导“以和为贵”,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最重要的方式,被广泛应用于从国际交往到社会治理和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调解很早就被制度化,建立起从政府到民间社会的调解网络,形成了历史悠久的调解文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加强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同时,积极建构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了非诉讼与诉讼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或称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以下简称“ADR”)。


微信图片_20200623084120_副本.jpg


调解作为能够适用于各种领域的公平、灵活的纠纷解决方式,已经融入各种专门化程序和纠纷解决机制中,并汇入了当代世界的ADR潮流。


人类历史证明,和谐、合作、沟通和互利是不同国家和不同文明之间交往中最宝贵的财富。古代的丝绸之路,就是通过平等交流搭建起的和平共荣之路。


今天,从“一带一路”倡议到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始终不渝地追求以合作和共荣的方式与世界各国和平相处。


秉持和谐的理念,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建立互惠关系,用宽容和面向未来的精神协商解决冲突纠纷,就是这首新时代交响乐的主旋律。


如果说,历史上的调解曾主要是一种建立在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价值观、社会基础和文化之上的熟人社会的纠纷解决方式,那么,今天的国际商事调解,则是在国际市场中逐步生成的适用于国际经济活动的新型的商务共同体注重维系长久稳定的交往关系,注重协商、平等及和谐的纠纷解决方式及文化。


在国际事务和国际商事领域,由于不存在统一的国家权力和司法机关,纠纷解决机制本质上都是以协商为基础,协商、斡旋和调解是解决国际争端最有效、最合理的方法。


当今世界,尽管局部的对抗依然难以彻底消除,在纠纷解决中,裁决和公断同样不可或缺,但世界潮流却显示出,人类社会纠纷解决的主流方式正在日益向着以协商调解为代表的非诉讼、非对抗程序转变。


被誉为“皇冠上的钻石”且卓有成效的WTO争端解决机制,虽然建立了以规则为指向,最具权威、最接近司法诉讼程序的国际经济纠纷处理程序,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诉讼特有的问题和局限性。


除对抗性、高成本和零和结果外,对于处于相对较弱经济地位的发展中国家及其经济组织而言,因其诉讼能力难以与美国等西方强国抗衡,因而往往面临着更高的成本和更大的风险。


相比之下,在国际经济主体利益、文化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调解以其平等和谐、灵活柔韧、协商互利以及便利、快速和经济等优势,适应了当前国际经济活动的规律和需求,越来越受到欢迎和推崇,逐步成为国际经济活动中首选或主流的纠纷解决程序,而世界各国在其调解文化和制度相互借鉴的过程中则形成了越来越多的共识。


近年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以下简称“联合国贸法会/UNCITRAL”)第二工作组(争议解决)一直在积极推动制定《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以下简称《新加坡调解公约》),旨在争取各主权国家及其司法机关对调解的承认和支持,确认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法定效力、可由法院给予强制执行和司法协助。


2018年12月,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该公约,并于2019年向世界各国政府正式开放签署。该公约的通过和签署,标志着调解的地位、作用和效力得到了国际公认,国际商事调解即将进入一个兴盛发展时期,而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或将随之发生整体性的革命性转变。


近年来,我国有关各界一直与国际商务界和法律界的努力同步,积极推进国际商事调解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带一路服务机制(Belt and Road Service Connections,以下简称 “BNRSC”)的建立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成果。


微信图片_20200623084124_副本.png


BNRSC从“一带一路”国家的实际需要、特点及创新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目标出发,提出了“共同为广大的‘一带一路’持份者提供科学、客观、具体、全面、及时、专业和精准的调查研究及成果,务求‘共商’更有效率,‘共建’更有效益,‘共享’更有获得感”的宗旨和目标,并建立了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融商中心”),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BNRMC”)网络调解系统,尝试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伙伴提供综合性服务,特别是新型商事调解服务。


本书作为全面、系统阐释BNRSC的理念、提供BNRSC相关信息、推广调解应用和相关服务的基础之作,其诞生恰逢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新加坡调解公约》开放签署之际,可谓生逢其时,必将承担大任,前途无量。


本书由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博士领衔主编,是多国专家共同合作的结晶,本身就是“一带一路”倡议发展的成果。


环顾世界,当代的全球治理和国际秩序已经从少数大国的中心权威统治,向着多元文化和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同治理转化,不仅发展中国家的作用日益增强,影响力日益提高,而且各种民间团体、非政府组织、职业群体以及市场主体的作用和贡献也越来越重要。


BNRSC作为一种民间性的国际合作组织形式,正是民间力量积极参与国际治理的典范。


纠纷解决机制是治理体系的核心和基础,而BNRSC正是从创建调解机制着手,来实现其理念和服务功能的:


它不仅整合调动了大量专业资源,而且与司法、仲裁等既有制度形成了良好的衔接互动;并已经得到了“一带一路”沿线和相关国家的经济组织、商会、法律职业群体等众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积极响应和欢迎。


祝愿并相信这部凝结着多位作者的心血,承载着我国悠久的文化和当代重大历史使命的著作,可以承担起时代的重托,将理想和理念转化为具有生命力的实践,铺设起新时代的丝绸之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相关律师

  • 王丽

    合伙人

    电话:+86 10 5268 2888

    邮箱:wangli@dehenglaw.com

相关搜索

手机扫一扫

手机扫一扫
分享给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