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2018第三届“一带一路”综合服务高峰论坛暨
“一带一路”服务能力与综合需求对话论坛成功举办

2018-5-30


2018年5月29日,由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主办的“2018第三届‘一带一路’综合服务高峰论坛暨‘一带一路’服务能力与综合需求对话论坛”在北京成功举行。


此次论坛的主要目的在于响应习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致辞中提出的“把‘一带一路’打造成为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的最广泛国际合作平台”的重要号召,促进机制内部成员服务能力与综合需求的对接,进一步提升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综合服务能力。会议采取“1+6”形式,上午举行高峰论坛,包括年度工作报告、《“一带一路”的需求及服务能力建设》《“一带一路”对外投资产能合作对接》《“一带一路”项目融资合作与对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意大利海外调解室和诉调对接》《国际视野下知识产权运营与保护模式选择》《境外投资安全及风险化解》《“一带一路”商业机会与风险管理》《荷兰的诉调对接发展》《商业机遇与社会责任》等嘉宾主旨演讲以及签约仪式。下午举行“绿色金融与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印新能源合作、产业合作与企业社会责任、国际商事调解研讨、民心相通人文交流、大数据信息服务‘一带一路’”六个圆桌论坛。总结交流服务机制发展和国际商事调解工作成果,听取国内外专家对“一带一路”建设的真知灼见,研究讨论“一带一路”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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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会议的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国际智库专家委员会赵白鸽主席,中联部当代世界研究中心主任、“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联盟金鑫秘书长,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主席团成员、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胡卫平会长,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主席、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王丽博士,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共同主席、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陈锋会长,丝路产业与金融国际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潘峙钢执行总监,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世国先生,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专家、原河北省国资委高永深副主任,大连海事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荣誉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国际智库专家、中外友好国际交流中心柯志华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邓宇处长,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黄平所长,中国昊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非民间商会刘代文副会长,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非民间商会郑浩生副会长,创业邦资深顾问、创新研究院宋小春院长,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意大利共同主席、意大利CBA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安乔罗先生,中国知识产权运营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彭支援先生,飞马旅联合创始人、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袁岳董事长,化险集团中东和北非尽调主管史密斯先生,以及来自世界各地、各领域的嘉宾近百名。


高峰论坛由陈锋会长主持。王丽主席致辞并做《一带一路服务机制 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2017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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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主席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17年是服务机制发起的第三年、是融商中心设立的第二年,也是我们自成立以来获得巨大成就的一年,融商中心的民间性、国际性、独立性、在线性、公开性得到认可,诉调对接、线上线下对接创造了很多经验。司法部熊选国副部长、北京市政法委张延昆书记等到德恒律师事务所调研,听取了律所党建和服务“一带一路”的创新做法。张延昆书记表示北京市政法委将一如既往地对“服务机制”和“调解中心”这两个平台的建设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熊选国副部长对我们倡议并创新打造的“一带一路”公共法律服务表示肯定与支持。我们倍受鼓舞。


2017年是交流沟通不断深化的一年。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平台优势,主办了多场“一带一路”相关国内及国际活动,“一带一路”商事与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峰会暨1+6圆桌论坛,一带一路服务机制2017悉尼论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国际论坛,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投资中东欧、巴基斯坦、墨西哥、哥伦比亚、巴西机遇和挑战的系列研讨会,“一带一路”(首届)全球商协会会长大会。同时,在蓝迪国际智库以及各发起人的大力支持下,服务机制还积极协办及参与了近百场国际活动及研讨会。通过活动的交流沟通,服务机制的平台效应进一步集聚,更多的国际顶尖专业机构、专业人士参与到机制中来,包括海内外律师所18家、商协会13家、银行保险4家、全球四大会计所1家、化险公司及其他各类成员和专家逾百名。目前服务机制各成员的各项服务能力已覆盖欧洲、亚洲、非洲、美洲等80多个国家、170多个城市,能够帮助有服务需求的企业在这些国家和地区选择到最适合的专业服务机构。


2017年是诉调联通不断扩大的一年。融商中心以诉调对接、线上线下对接为特色的纠纷调解功能契合了最高人民法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司法改革的方向。2017年融商中心已先后与法国、印尼、西班牙、瑞典的律师事务所以及秘鲁-中国商会等数家国际机构签署了设立线下海外调解工作室的合作协议,实现了线上线下调解的国际结合与联动。依托这些机构及其分支单位,融商中心的国际商事调解服务已覆盖全球63个国家、172个城市,拥有160名专业精道、经验丰富的各国调解员,可从事中、英、法、西、葡、德、俄等国语言的国际商事调解工作。


2017年8月,融商中心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共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专题研讨会并与北京一中院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协议;9月,融商中心和成都双流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双流区人民法院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成都办公室、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都调解室同时在成都双流自贸区挂牌,这是中国第一个由自贸试验区、法院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三家合作建设的项目;11月,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珠海调解室在珠海市律协举行揭牌仪式;12月,融商中心与温州市司法局签署合作协议,温州调解室在“一带一路”(首届)全球商协会会长大会上揭牌,为遍布世界的温商提供纠纷解决服务。截止目前,融商中心已与北京第四、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都自贸区双流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西安自贸区灞桥法院等5家法院,温州市司法局,成都双流自贸试验区,西安国际港务区,珠海市律师协会签署协议设立了调解室。


2017年是功能贯通不断提升的一年。自设立以来,服务机制及融商中心依托机制海内外成员的专业服务能力,聚焦“项目对接、风险化解、纠纷调解”三大功能体系,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全方位”的法律、金融、保险、财务、咨询以及纠纷调解等综合服务。在项目对接方面,2017年,机制成员服务了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钢铁、化工、银行、产业园区、医疗健康、农业、房地产、奢侈品销售等多个领域的海外项目对接。在风险化解方面,机制成员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各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应对恐怖主义、绑架等风险化解方案;在纠纷调解方面,2017年12月,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受北京市四中院委托,指派黄开国调解员成功调解了首起一起涉及1.7亿元标的的商事案件。北京一中院委托融商中心一件股权纠纷案,中心指派王志强调解员主持调解成功,一中院出具法律文书对中心出具的〔BnRMCCNbj20180423001〕号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并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司法凭证”。成都调解室成功调解3件金融类案件,深圳调解室调解成功7件保理合同等类型案件。12个案件化解风险涉及金额4亿元。通过对调解书的司法确认,使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履行更为有效。可以说,一带一路服务机制“项目对接、风险化解、纠纷调解”三大服务功能前后贯通,为“一带一路”建设形成了综合支撑及保障体系。


2017年是理论研究不断深化的一年。2017年,服务机制及融商中心不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及理论研究。8月,融商中心中标北京市法学会2017年度市级重点课题,对“一带一路”背景下北京市打造商事纠纷解决中心的路径进行研究。这是中心继承担最高法院司改办课题之后的又一重要课题。2017年,融商中心成员在国家和发改、商务、工信等部委以及省市层面上提出了十余件提案与政策法律建议;在《首都建设报》、《人民法院报》、司法部官网发表了三篇署名文章,全面介绍中心各项职能,引起广泛关注。融商中心研究室在对“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在线实施、诉调对接等问题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对立案阶段法院委托案件进行诉调对接的法理依据、国际商事调解案件司法确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探索,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稳步推进提供了理论支撑。针对国际商事调解特点,融商中心开创性提出了示范调解条款,该条款所体现的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纠纷解决“调解前置”思想,被最高法司改办领导和专委会专家充分肯定。我们还牵头设立了北京市律协“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专家组。


2017年是国际互通不断促进的一年。融商中心设立的初衷就是以东方智慧吸收现代调解国际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需要的调解制度与运行平台,通过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打造创新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提升中国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增强国家的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因此,这一平台能否实现国际互通是工作的关键。为提升平台在国际上的认可度及影响力,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多位调解员多次参加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会仲裁院的国际会议、ODR(在线争端解决)国际年会等,积极参与国际社会规则的研讨和制定,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调解领域的实践经验和成果介绍给国际社会,在国际规则的产生过程中发出“中国声音”。国际互通的工作获得了多国领导及国际组织的高度认可。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马苏德·哈利德先生说:我一直关注德恒在“一带一路”建设上的进展,我也要告诉巴基斯坦企业家,有矛盾就找调解中心。国际商会仲裁员秘书处特别顾问Mirèze PHILIPPE女士认为,调解中心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创举,必将在协助企业“走出去”和国际商事纠纷调解等方面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目前,我们正在从国际法治维度,探索“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的理论体系建设和实践道路。2018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方向。


2017还是民心相通文化交流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融商中心支持中国传记文学学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多个研究所等创作出版《”一带一路”列国人物传系》。目前,这套包括80个国家1000个人物的百卷大作正在陆续出版。白俄罗斯驻华大使为《万湖之国:白俄罗斯10人传》写序言,哈萨克斯坦大使馆对中国为他们国家的人物写传记表示感动感谢。可以说这套书是民心相同的最好见证和礼物。


以上是服务机制及融商中心在2017年取得的一些成果。丰硕的成果离不开蓝迪国际智库以及服务机制、融商中心各家发起单位的鼎力支持。在座的蓝迪国际智库、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中国知识产权联盟、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意大利CBA律师事务所从服务机制的发起开始就一直为服务机制及融商中心的发展出谋划策、导入资源、贡献力量,服务机制及融商中心的成绩,也是在座各位领导的成绩;同时,丰硕的成果也表明了,服务机制及融商中心的功能定位准确,适应发展规律,符合各方利益,具有广阔前景。


2018年,我们要根据中央和国家的部署,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推动服务机制及融商中心行稳致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逐步完善自身建设,继续加强理论研究,依托服务机制与融商中心的三大功能,深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及参与企业,并依托机制成员的大数据、云计算服务能力,打造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智慧平台;其次,让调解机制在国内、国外全面成功运行,海内海外各个调解室全部顺利打通诉调对接、线上线下对接等各环节,再次,推动服务机制及调解室在国内国外继续广泛落地,特别是与中非民间商会一道,共同实现服务机制及调解室在非洲的全面覆盖,显著提升机制与中心的工作实效与社会影响力,为“一带一路”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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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演讲环节,赵白鸽主席在《“一带一路”的需求及服务能力建设》的主旨演讲中首先对服务机制三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了祝贺,她认为“一带一路”是新型全球化的一个创举,是中国人用创新意识为新型全球化建立的一个典型示范,可以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全人类的解放做出中国的贡献。要建设好“一带一路”,首先要有平台的概念,所谓平台不一定是为我们所有,而是为我们所用,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平台的使用已成为可能;其次要有跨界的概念,不同的产业,不同的行业完全可以通过对话的形式进行交流沟通;第三要有服务的概念,现在的世界随着全球化进程而变得扁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成为一种可能。赵白鸽主席随后从法律、政策、标准、投融资、信息、金融体系、能力建设等七个方面分析了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需求,明确了平台服务能力建设的重点。她表示,蓝迪国际智库始终坚持需求导向、项目导向、结果导向的工作原则,将与“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继续合作,共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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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主任在主旨演讲中指出,去年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大年,首届高峰论坛在中国召开,党的十九大报告先后五次提到“一带一路”倡议并且写入党章。我们一定会久久为功,把这项事情做好。今年是“一带一路”建设五周年,值得总结的东西很多,不仅中国国内,相关的合作伙伴国也需要总结五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规划下一步发展的路线图。“一带一路”倡议是宏伟蓝图,是个复杂的世纪工程,也是个系统工程。蓝图再大,最终要靠一个个具体的合作项目落地来体现。现在“一带一路”建设已经到了精耕细作的阶段,我们的企业、资金更加深入到沿线各国,在“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推进的同时,很显然我们会面临更多的风险。如国家运行的风险、信用风险、汇率风险,还有经营的风险,跨文化整合的风险,与当地工会、社区、社会组织协调沟通的风险,以及一些非市场因素的风险,比如项目的安保问题,针对这些风险和挑战,我们配套的服务能力必须要跟得上。“一带一路”倡议提出5年来,企业走出去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投资的质和量同步上升,走出去的步伐快了,理念宽了,随之而来的商事和民事纠纷也在增加,并且“一带一路”建设跨越多个法律体系,我们的法律和信息服务能力和“走出去”必须做到同步,甚至超前,要做到风险前置,要帮助企业发现风险、诊断风险、解决风险,提高项目成功率,助推企业和投资对象国出现共赢多赢。为了帮助企业顺利走出去,我们需要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更需要做好需求与服务的精准对接。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搭建供需对接的功能性的服务平台,建立有效的服务保障机制。“一带一路”综合服务高峰论坛和“一带一路”服务能力需求对话论坛的召开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建立就是一种创新。下一步我们要加快建立中国境外投资的专门服务机构,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业务指南和信息咨询帮助,为企业了解和分析各国的法律政策经济信息。同时,我们还要创新新的机制和机构,为企业提供投资保险、担保、低成本融资,包括人才培训服务等全过程的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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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卫平会长在《“一带一路”对外投资产能合作对接》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是在发改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发改委的中心工作做好对外的产业发展服务的工作。协会按照市场规律,根据市场和大环境的变化,安排和完成各类企业海外发展的部分服务工作。一带一路服务机制需要争取三个阶段的变化。第一是要形成一个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意识,也就是气氛。这个气氛从三年的发展来看现在基本上已经有了。第二应该形成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环境,让服务机制变成大家必须要用到的一个工具。第三要把服务机制变成一种文化,从文化的角度让服务机制真正地按照习主席提出的倡议,变成一个真正服务于全球的机制,变成深入人心的机制。中国传记文学学会出版的《“一带一路”列国人物传系》,其实也是“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中的一个产品,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工具,这都将成为推动“一带一路”向前走的一个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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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峙钢执行总监在《“一带一路”项目融资合作与对接》的主旨演讲中指出,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达到14403.2亿美元,同比增长13.4%。2016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1701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594.2亿美元,新签合同额2440.1亿美元。其中,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完成营业额759.7亿美元,占同期完成总额的47.7%;新签合同额1260.3亿美元,占同期新签合同额的51.6%。“一带一路”资金融通进展迅速,国际金融合作不断深化,金融支撑作用初步显现,人民币国际化步伐加快,货币互换和稳定体系初步搭建,跨国金融监管合作网络初现雏形。同时,他还提到必须不断丰富和创新“一带一路”投融资模式,才能实现各经济体的多赢与互惠互利。一是推进金融机构和服务网络化布局,通过机构互设、金融服务对接、资本市场联通、金融基础设施联通、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形成互联互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网络化合作格局。二是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作用,中国已初步探索出一条开发性金融的道路。三是发挥国际金融中心的作用,这是“一带一路”投融资的关键环节。全球机构投资者管理着超过百万亿美元的资产,对“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投资潜力巨大。国际金融中心还聚集着全球主要的金融机构和会计、审计等服务机构,能为“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提供各种专业的项目融资和风险管理等服务,有效防范金融、法律、环境、市场等。四是积极发挥本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动员当地储蓄和全球资金,降低换汇成本,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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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宇处长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旨演讲中指出,此次论坛是在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一带一路”建设部署5周年之际召开的,意义非常重大。十九大报告做出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改革部署,最高法院也将“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建设纳入了2018年的司法改革的工作要点,从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角度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商事调解机制建设工作,通过改革提升“一带一路”服务的法治保障水平和国际争端的解决能力。一是加强理论研究,夯实制度创新的基础。2016年10月份,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和商事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并成为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的子课题单位。将其纳入国家治理的定位,也是北京的一个具体实践,一个模板,为商事调解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开辟了新的天地。在子课题的研究中,服务中心站位很高,也有一些初步成果,为司法改革提供了很多经验,贡献了很多智慧,包括调解前置这样程序的改革探索,也给我们一些建议,特别像今天这次论坛也是汇集各方的智慧,了解实践的经验,汇聚改革的共识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二是总结实践经验,搭建商事服务平台。不断总结服务中心的实践创新经验,在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完善国际商事调解的程序规则,积累国际商事调解的经验案例,努力实现“五通”,打造国际合作的新平台,增强共同发展的动力。三是落实制度规定,形成国际竞争优势。最高法院2015年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2016年又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在线调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我们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律师调解的意见》,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线系统已经在2016年10月份上线了,是国内国际商事网上调解第一家。这些制度方面的措施参与或者推进“一带一路”服务提供了很多便利和基础的条件。第四设立专门机构,加强诉调有效衔接。今年1月23号中央深改组通过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据此,最高法院也在研究筹备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后续还有很多需要诉讼、仲裁和调解衔接的一系列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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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共同主席安乔罗先生在《意大利海外调解室和诉调对接》的主旨演讲中提到,调解有很多的优势,它的适度是显而易见的,也并不需要高昂的费用,成本很低,而且流程和过程非常灵活,解决方案也很灵活。我们认为调解可以建立起商业关系中各方相互的信任,让各方建立起一个对话机制,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各方能够接受调解的各种可能性,就可以相互以互信的形式建立起商业的关系,通过对话的方式解决争端。根据以往经验,新的调解系统的成功需要依赖于新的国际调解中心,它的能力在于是否可以提供权威性的仲裁机制,符合大家公认的国际原则和标准。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这个调解机制的灵活性,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文化和不同的个人体验,我们希望能够把欧洲与中国的知识和经验结合起来,形成类似“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这样一种机制。而且调解的原则应该比较精准、有效、灵活,当争端出现的时候才会发挥巨大的作用。同时,还需要具有独立性、权威性和足够的经验,这些都是非常关键的部分。此外,调解要具有透明度,要为每一方提供完整的信息,另外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保密性。在调解过程中出现的所有信息都不应该被透露,而且各方也要确保这些信息不会公开。我们认为调解将越来越重要,并且在各个企业中会有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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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支援秘书长在《国际视野下知识产权运营与保护模式选择》的主旨演讲中提到,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是实施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表现,可以解决国际贸易中的全局性、制度性和政策性的问题,为我国企业等微观组织国际贸易创造良好的制度和市场的环境。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合作快速发展,技术转让与高技术合作领域广泛合作,共同的经济利益和国际追求,在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差异方面导致的分歧和纠纷不可避免。现在的形势可概括为“三多三少”的经济新常态,人才多、货币多、产能多,市场少、资源少、环境容量少;“三高七路”的竞争新优势,高铁、特高压、高度的信息化,公路、铁路、水路、空路、网路、电路、通信线路。一方面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进行深度的调整期,企业实施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合作面临的系列性的风险增加;另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企业开展境外经营面临更严格的审查。因此,“十三五”期间,企业急需加快实现由“走出去”向国际化经营的转型升级,通过并购促进转型升级知识产权运营,重视获取境外的知识产权,带动国内转型升级。采用国际化知识产权运营的评价模式,完善合作运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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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险集团的史密斯先生在《境外投资安全及风险化解》的主旨演讲中提到,分析“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时,不要仅考虑自己的发展思路和战略,而是要把它拆分到项目所在国家层面,兼有具体性和特殊性的战略中去。要根据自己的方式去思考这些国家的现状,去了解国内的情况,包括这个国家的外交政策和立场,这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时非常重要。另外,要充分了解商业合作伙伴,认真进行尽职调查,在政治风险调查时调查公司的声誉。第三要注意应对波动性,你需要清楚地理解怎样达到一个国家更好或者更差的投资结果,然后就可以考虑需要怎样的资源,需要怎样的风控措施,以及如何管理各方面的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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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岳董事长在《“一带一路”商业机会与风险管理》的主旨演讲中提到,“一带一路”政策在基础建设领域的互动互联非常重要。中国企业很少考虑到宗教是个风险,但是宗教风险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常高。要投资一个项目之前,我们用18个维度看一个国家,要对它不同维度的风险加以评估,并且考虑应对解决方案。同时,我们发展了6个监测机制,这个监测机制包括“一带一路”商情指数,“一带一路”网络商情指数,“一带一路”政要变动指数,“一带一路”舆论舆情指数,“一带一路”智库的表态模式和“一带一路”反对党发展模式。从信息数据研究的角度看,对于规范性市场和非规范市场进行的研究,所需要把握的信息数据可能是不一样的。有很多当前要把控的宏观风险,在另外一方面也存在很多中观,包括微观层面的因素。此为,全面的信息收集特别重要,在信息收集的基础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要点就是人才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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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荷卢AKD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杰伦律师在《荷兰的诉调对接发展》的主旨演讲中提到,建立“一带一路”的国际仲裁平台是非常好的提议,有很多欧洲的律所,还有南美的律所都希望加入其中,期待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能成为这样一个调解平台来促进国际贸易。同时希望能打造出一个超越国界的调解原则,这样无论是中国还是欧洲的公司都通过商事合同进行管理和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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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技术全球应用中心罗比先生在《商业机遇与社会责任》的主旨演讲中提到,今天的中国有很大的机遇,在如此众多的市场机遇中,更应该看重企业的社会责任。如果一个企业很看重社会责任,考虑到所有参与其中的人,包括工业园区的员工利益,那么就可以打造一个长久的商业,并且是不仅仅让股东开心,而是让所有人都喜欢的一个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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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Akram Sheikh Law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昊远公司分别在论坛期间签署了加入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协议,同意设立巴基斯坦、马达加斯加、安哥拉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办公室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线下对接调解室。


签约后,中国昊远集团有限公司刘代文董事长表示,非常高兴能够加入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昊远集团是在中国香港注册的民营股份制企业,十年前就在非洲、中东和欧洲,以及东南亚各个国家践行“一带一路”的国际贸易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的合作。同时,集团公司和我本人也是中非民间商会的会员单位和副会长单位。这次有幸加入到“一带一路”这个服务机制,安哥拉也将设一个调解室,这是很荣幸的事情,我会在王丽主席的领导下,在这个机制的带领下,把“一带一路”商事服务和调解这项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让王丽主席,让各位领导放心。


鹿王集团郑浩生董事长表示,非常高兴能够加入一带一路服务机制。集团在马达加斯加建厂20多年,参与或者直接培养了几万的纺织大军,给马达加斯加做出了很大贡献,好多学者也推动了它的工业化进程。


巴基斯坦ASLA律师事务所合伙人Sherjeel Adnan Sheikh表示,非常荣幸,也非常高兴能够参加此次高峰论坛,祝贺主办方和平台创始人,我们非常愿意在这个平台上跟大家共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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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邦、天太合众国际公关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汇真网络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在论坛期间签署了加入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协议。


签约后,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袁岳董事长表示,很荣幸能够成为一个在这个领域中领先的机构,我们在“一带一路”数据网络的建设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发展了在数据合作伙伴中的相关能力,公司在全球89个国家能够进行快速的数据收集和数据应用以服务企业需求。希望加入一带一路的服务机制后,充分发挥多元的数据智能在支持产业决策和政府决策方面的作用,扮演好自己的专业角色。


汇真网络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李利鹏董事长表示,非常荣幸有机会加入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我们公司在数据分析领域已有十余年的经验。现在的技术主要是基于人工智能里的自然语言处理,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去分析全世界每时每刻所发生的新闻、战争、灾害、事件,每一个事件的发生实际上都对相关行业或公司,对于某交易标的都有相应影响,我们可以就其进行量化分析,同时还可以用量化的风险评估模型做更加准确的分析。


创业邦宋小春资深顾问表示,一直跟王丽主任在探讨如何更好地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年轻人企业家创业。创业邦是一家为创业者服务的一个综合服务平台,它包括了媒体、会展、投资、园区,还包括了跟政府合作,这个创业平台目前是中国最好的、年轻人集聚度最高的一个平台,我们想通过跟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合作,让中国的文化和年轻人更好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作用。


天太合众国际公关咨询有限公司殷宁总经理表示,我们在各种公共关系的维护上,在使馆的项目推介上做了大量工作,今天我要对王丽主任表示个人的敬意,是因为今天让我看到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是非常务实踏实的一个组织,把这些工作稳健地向前推进,并且逐步地、系统化地逐步升级,我觉得这些人是中国“一带一路”建设事业上的中流砥柱,向你们表示感谢。今后我们会在这个大家庭里更多地提供各个使馆深厚的外交资源,以及境外中国驻各国使馆的公共资源。同时也希望配合举行很多使馆项目的推介会,更多的为这个组织添砖加瓦。

 

在下午举行的6个圆桌论坛中,主持人和各位嘉宾围绕各自论坛主题,以服务机制能力建设的服务能力与综合需求为导向,结合上午各位专家的演讲内容和个人的专业领域经验,对各项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努力破解难题,达成了一系列共识,为今后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能力建设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在论坛总结环节,各分论坛的主持人分享了各自的结论和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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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绿色金融与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分论坛中,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英绿化“一带一路”工作组中方负责人朱寿庆先生作了《“一带一路”投资的风险概况和防范措施》的发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业务王静经理作了《环境社会风险管理的企业制度设计》的发言,国际金融公司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袁薇项目负责人作了《环境社会风险管理的项目机制》的发言,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带一路服务机制贾辉主席助理作了《环境社会风险管理的法律解决方案》的发言。大家普遍认为,首先,我们应着眼建设一个绿色的丝绸之路,把绿色的文明价值,带到“一带一路”国家中去。目前国家也出台了非常多的政策法规,提倡在对外投资中加强环境保护以及社会责任的履行。第二,“走出去”的企业一定要调查和了解所在国家的环保、劳动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投资的项目也要做相应的环保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尽职调查。第三,建议企业在投资协议里加入环保和社会责任问题的调解条款来保护自己,当投资和运营出现纠纷了,可以按照调解条款的约定,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化解矛盾,按照“和为贵”的精神解决相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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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中印新能源合作分论坛中,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世国先生作了《印度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的发言,Mr. 印度DH Law Associates with Link LegalIndia Law律师事务所合伙人Dinesh Pardasani、Santosh作了《印度投资政策及市场机会前瞻》的发言,神雾集团规划发展部刘元鸿副部长作了《印度新能源项目进展》的发言。大家普遍认为,印度经济增长前景良好,人口超过12亿,电力市场潜力巨大。莫迪政府执政期间,电力改革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及燃煤发电改革进展顺利。但是,印度的发电水平低且存在大量电力损耗,电力损耗率近20%。政府政策执行不力、法律体系复杂等因素阻碍行业发展。印度电力行业PPP合作框架及相关法规不透明。由于土地资源紧缺,在印度获得土地许可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在印度,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受土地问题影响较明显。印度政府在风电政策上的不稳定使该国风电产业缺乏市场活力。印度风电领域的融资问题非常突出,独立发电商在风电领域的成长有助于风电项目的融资,但高额的贷款成本使产业以较快步伐扩张的能力受到很大影响。我国电力企业可以将“中印新能源合作”作为“走出去”的良好契机,借助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平台的力量,积极稳妥地进行相关建设项目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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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产业合作与企业社会责任分论坛中,创业邦资深顾问、创新研究院宋小春院长作了《中国产业园发展及经验》的发言,巴基斯坦ASLA律师事务所合伙人Sherjeel Adnan Sheikh先生作了《巴基斯坦产业园及产业合作》的发言,美瑞达(美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可亮律师作了《中兴事件之后国内企业在中美贸易和投资中的法律合规与风险防范》的发言。大家普遍认为,“一带一路”建设在先期完成基建项目之后,产业合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而产业合作需要工业园区的承载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就是提供项目对接、产业园区推进的平台,应当在产业合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应接受“中兴案件”的教训,更好的发挥服务机制在风险化解方面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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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分论坛中,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黄开国副秘书长作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诉调对接理论与实践报告》。“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认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与商事服务面广量大,每个项目都要有法律、金融、商务服务,更有产业园区的集成服务。高端智库、评估审计、投资融资、法律维权等机构面临着新环境新问题,需要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提供高质量的实务服务。应加强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研究。调解员说服或当事人主动放弃争诉利益,是在综合考虑争诉利益和争诉外利益的基础上所做的理性选择,因此,调解员要有全面考虑问题的意识,要有引导当事人向前看的思维,更要有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的能力,个案的公平是当事人内心的一种确信,而不是旁人的认知,这一切都要靠调解员的工作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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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民心相通人文交流分论坛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所长、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黄平秘书长作了《中外文化差异对深化“民心相通”的阻碍及应对办法》的发言,他认为,不同国家之间存在差异的根本原因是种族、历史、经济、教育的不平衡所导致,我们在深化“民心相通”时,应尝试“多元一体、和而不同”的理念,“各美其美,美之人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达到“共商、共建、共享”。WTCF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李伟群副秘书长作了《平台在深化“民心相通”应如何发挥自身作用》的发言,北京阳光天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刘淅萍总经理作了《“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在中国寻找机会的同时有哪些瓶颈和诉求》的发言。中国传记文学学会鞠思佳副秘书长认为,中国传记文学学会与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等高端平台联手打造的《“一带一路”列国人物传系》,不仅是工具书也是精神食粮,开拓了相关国家人民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欣赏的“民心相通”的人文格局。作为民间协会、智库、平台组织等,应实现多平台联动机制,共享资源、信息互通,为国际人才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为有需求的公司提供合适的人才,与培训学校合作,打造“全球人才”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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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信息服务中心研讨分论坛中,北京汇真网络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李利鹏董事长作了《一带一路数据信息服务研究》的发言。大家普遍认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服务技术首先可以评估“一带一路”海外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风险,结合外部接入数据以及大数据算法,在金融财经领域找寻并分析意见领袖在社交媒体上的影响力,同时通过数据和多维度算法,创立企业发展多元综合分析及风险评估指标。其次可以通过招聘网站、信用评级网站、社交媒体、新闻媒体、行业媒体、政府公开数据等数据源,针对特定企业,搜集分析该企业在多个方面多个数据源的表现,对该企业进行多元综合分析并给出多维的风险评估指标,推出一个多维风险指数,建立起企业发展多元综合分析及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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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主席在最后的总结发言中表示,连续8小时的论坛议程满满,10位嘉宾主旨演讲见解精辟,6场圆桌论坛组织有序。各个圆桌论坛直奔主题,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与会者畅所欲言,谈得务实充分,既有深度,也有广度,收获了丰硕成果,在诸多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服务机制将在此次论坛的成果基础上,提出服务机制能力建设的规划蓝图和实施步骤,切实增强服务机制进行项目对接、风险化解和纠纷调解的能力。在加强能力建设的同时,服务机制也会加快自身的组织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快会员发展步伐、密切会员之间联系、努力做好配套服务,让大家切身感受到机制大家庭的平台服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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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论坛与“2018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交叉进行。各国代表在服务机制秘书处的安排下,饶有兴致地参观了京交会,并在创新互动展区进行了VR互动体验。服务能力建设高峰论坛得到了社会各界与媒体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新华网、央广网、法制网等多家权威媒体全程报道。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标准条款

Sample of the Model Mediation Clause for th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Mediation Center for the Belt & Road

 

“本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将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先行提交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并按其当时所实行的调解规则调解,且该调解规则自动并入本条款。”


“The parties hereby agree that any dispute or differenc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firstly be submitted 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Mediation Center for the Belt & Road (“the Center”) for seeking settlement by medi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then effective mediation rules, which are to be automatically incorporated into this clause.”



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官网:http://www.bnrsc.com/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官网:http://www.bnrmediat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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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丽

    合伙人

    电话:+86 10 5268 2888

    邮箱:wangli@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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