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律师代理的深圳首例由行政机关

提起的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决胜诉

2021-12-31

2021年12月30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诉被告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判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一审判决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有:被告应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排除妨碍,消除对环境公共利益的危害风险;被告应在中国环境报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被告应修复受损的土壤和地下水;被告应赔偿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地表水环境损害、受损土壤资源价值、惩罚性赔偿等1000多万元。

2020年深圳颁布《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赋予生态环境部门等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该案是该法规实施后深圳首例、也是广东首例由行政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解决了以往行政处罚不能解决的生态环境修复问题。

德恒深圳办公室廖名宗律师担任原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代理律师。


合伙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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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名宗

    合伙人

    电话:+86 755 8828 6488

    邮箱:Liaomz@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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