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助力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过会

2021-02-23


2021年2月22日,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23,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玛顿”)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亚玛顿本次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000,00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亚玛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投项目扩充了公司光伏减反玻璃深加工的产能,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水平全面强化公司在光伏玻璃产品方面的生产加工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未来公司整体战略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亚玛顿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对新材料和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是国内首家研发和生产应用纳米材料在大面积光伏玻璃上镀制减反射膜到国内率先利用物理钢化技术规模化生产≤2.0mm超薄物理钢化玻璃、超薄双玻组件,并且拥有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


德恒作为亚玛顿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法律顾问,组成了以合伙人王贤安律师为项目负责人,王威律师、王浚哲律师、王沛沛律师及律师助理闫彦鹏、许自飞为主要成员的项目组,与发行人、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及天职会计师紧密配合、通力合作,为本项目顺利过会提供了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未来,德恒也将继续为亚玛顿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协助亚玛顿在资本市场上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相关律师

  • 王贤安

    合伙人

    电话:+86 21 5598 9888/ 9666

    邮箱:wangxa@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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