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律师代理科创板上市企业“专利战”系列五案一审全面胜诉

2020-09-17


微信图片_20200918091106_副本.jpg


近日,德恒上海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中院”)作出的五份判决。该五起案件为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歌尔”)对被告苏州敏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敏芯”)及敏芯员工提起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为两公司系列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五起。


系列五案均在敏芯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提起,原告歌尔主张涉案专利/专利申请系自然人在从原告处离职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告处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要求确认涉案发明专利申请/专利为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原告。诉争专利申请/专利的权属问题,亦为系列案件的争议焦点。


德恒上海知识产权团队的韩颖律师、陈哲律师、张凤律师、银文律师作为敏芯及敏芯员工的代理人,从《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立法本意入手,认为职务发明条款既要保护原单位的研发努力,又不能损伤新单位的创造积极性。“退休、调离原单位以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发明创造”与职务发明创造并不能必然划等号,其权属判断需要综合双方举证情况,判断被告是否通过原告的离职员工不当利用了原告已经做出的研发努力,不能仅考虑技术领域相关性,还应当从技术问题、技术手段、实质性发明点等角度考量相关性,从而实现原被告公司之间的利益平衡,鼓励行业内的正当竞争。上述观点得到了一审法院的支持。法院分别作出了“驳回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德恒律师代理科创板上市企业敏芯获得了一审全面胜诉。


知识产权是科创板上市企业市场竞争的核心资源,是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保障。知识产权的重大权属纠纷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是影响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和已上市企业的重要因素。德恒作为该项目的代理律师,全程参与了本次科创板上市“专利战”系列五案,为客户提供了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微信图片_20200918091115_副本.jpg

▲德恒上海办公室知识产权团队

相关搜索

手机扫一扫

手机扫一扫
分享给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