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律师成功维护“科学岛”商标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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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科学岛”商标的争议案件喜报频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在3份裁定书中对他人抢注的“科学岛”相关商标予以无效宣告,从而维护了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的合法权益。2018年,德恒合肥受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的委托,指派德恒合肥办公室合伙人黄敏律师以及王永芳律师对其享有的著名商标“科学岛”予以维权保护。该案从启动到结案,历时两年。


2002年,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与安徽长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肥科学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该公司由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负责运营。双方协议约定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同意该公司名称冠有“科学岛”三字,但“科学岛”所有权仍属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所有。“科学岛”商标经过多年的持续使用,已达到驰名商标的标准。


2016年,安徽某公司和合肥某厂,为搭便车、傍名牌,在明知、应知“科学岛”名称的在先权利,明知“科学岛”商标的存在,仍然故意申请注册“科学岛”商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的合法权利。


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在《关于第18861850号“科学岛”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关于第18861919号“科学岛”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和《关于第19912911号“科学岛SCIENCEISLAND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中认为“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情形:“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从而对相应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随着商业社会的不断发展,商标对于一个企事业单位越来越重要,驰名商标的价值动辄可达数千亿之高,关于商标的法律纠纷也连年增加。此次对“科学岛”商标的成功维护,不仅体现了德恒知识产权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水平,更突出表现了如今商标保护的重要性,有利于激励优秀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推动我国科学事业的进程。


合伙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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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敏

                                       

合伙人 / 律 师


                                 

黄敏,德恒合肥办公室合伙人、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科技法等。

邮箱:huangmin@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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