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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律师获评首届文化娱乐法治评选“杰出娱乐法律师”

2020-08-10


近日,首届文化娱乐法治评选活动结果公布,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刘志军律师获评首届“杰出娱乐法律师”。首届文化娱乐法治评选由中国文化娱乐法治50人论坛组委会主办,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承办,知产力、娱乐法内参、娱乐资本论等媒体协办,分别从“专业评价”和“社会评价”两个阶段进行综合评估,最终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5位“杰出娱乐法律师”。本次入选“杰出娱乐法律师”的5位律师同步入选首批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专家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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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

     

合伙人/律 师

 


刘志军,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律师。


刘律师担任德恒文旅体康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校外导师、北京国际设计周评审专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行政与知识产权检察特约专家”、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演出法律专委会主任等职务,曾兼任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委会副主任职务。2013年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北京市优秀知识产权律师”。


邮箱:liuzj@dehenglaw.com


上榜理由:


刘志军律师潜心知识产权和文化传媒领域的纵深研究已逾20年,谙熟行业运作,在影视、演出、音乐、综艺、艺人经纪、出版传媒等领域实操经验丰富,长期为数十家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机构及高晓松、张杰、谢娜、李玟、景甜等知名公众人物提供法律服务。


刘律师连续16年担任国家重大文化工程——国家清史纂修工程法律顾问;接受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AMPAS)的独家授权,全面负责第84届、第85届、第86届奥斯卡金像奖颁奖礼中国内地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律事务;连续14年担任CCTV6版权保护项目法律顾问;创造性化解亚神音乐与京文唱片间长达十年的法律分歧;共同筹建华乐成盟(乔羽、谷建芬、刘欢、崔健、高晓松、三宝、小柯等11位华语音乐人发起的华语音乐联盟);为“相信未来在线义演”全程提供公益法律服务;长期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电影制片厂常年法律顾问,特别是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和国庆70周年两次阅兵重大政治活动中为拍摄团队提供法律支持保障。 


刘律师领衔的专业律师团队多年来代理文化娱乐行业案件逾千件,涉及电影《可可西里》《日月人鱼》《三八线上》、歌曲《乌苏里船歌》《暗香》《披着羊皮的狼》、节目《央视春晚》《奥斯卡颁奖礼》《环球新闻杂志》、体育赛事奥运会和世界杯版权保护等。代理的茅盾文学获奖图书《推拿》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入选北京高院2014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代理的话剧《疯人院飞了》不正当竞争案入选北京高院2007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代理的《太行山上》广播权侵权案被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评价为协会维权第一案。



中国文化娱乐法治50人论坛(CCEL50)系由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倡议,并联合北京电影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阿里巴巴文化娱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举办的高端、系列学术性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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